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,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,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,爆發警民衝突。9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,周一( 6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其中 3 名男被告認罪還押候判,暫定於 7 月 11 日求情,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則存檔法庭。案情指,3 人當時攜有索帶、扳手等物品,在逃離現場時遭截獲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,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,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,爆發警民衝突。9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,周一( 6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其中 3 名男被告認罪還押候判,暫定於 7 月 11 日求情,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則存檔法庭。案情指,3 人當時攜有索帶、扳手等物品,在逃離現場時遭截獲。
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,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,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,爆發警民衝突。19 歲女學生被指為暴動者「把風」,周二( 31 日)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及蒙面罪不成立,但「管有非法工具」及「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」罪成立。
法官林偉權指,法庭不能肯定被告曾參與控罪地點的暴動,亦不能證明被告為暴動者提供支援,惟認為她攜有多用途鉗及打火機燃料,打算作破壞之用。案件押至 6 月 18 日求情及判刑,期間被告須還押。
2019 年 9 月 22 日,網民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「和你shop」,一對情侶及一名地產經紀被指在好運中心外,站於前排與警方對峙,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,周二(31 日)被判監 40 至 44 個月。
區院法官謝沈智慧指,即使有極強的信念,但若不惜一切強加在別人身上,如同騎劫。她又引述首被告在求情信指「政治一事難分對錯」,指她用違法方式表達意見,質疑她仍是冥頑不靈,又指其餘兩名被告如珍惜前途便不應犯案,現在是「咎由自取」。
2019 年 11 月,警方圍堵理工大學,大批市民前往「營救」被困示威者,警方於油麻地拘捕多人;其中 13 名被告上月於區域法院(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)開審,「12 港人」之一的郭子麟與另一名青年林敏諾承認暴動罪,原定今日( 30 日)求情。
控方在庭上要求押後,指郭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,將於 7 月答辯,若現階段判刑,或影響被告的整體量刑,辯方不反對。法官香淑嫻最終押後案件至 10 月 29 日求情,兩被告繼續還押。
另外,林的代表律師指感化報告顯示,被告適宜判入勞教所,惟法官斬釘截鐵拒絕,指暴動罪屬嚴重罪行,「唔想畀假希望」,定會判處監禁。
2019 年 8 月 5 日「大三罷」,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九龍龍翔道示威者後,部分人移師黃大仙警署及紀律部隊宿舍繼續示威,反對政府修訂《逃犯條例》。一名演藝學院男學生,被指當日撿取兩枚催淚彈彈殼,以及在紀律部隊宿舍外參與暴動,被控暴動及無牌管有彈藥兩罪。
他周一(30日)在區域法院承認參與暴動罪。法官游德康表示,是次暴動針對紀律人員及其家人,手段令人難以接受。被告雖無直接暴力行為,但他曾蓋熄或淋熄催淚彈,或起鼓勵作用令暴動升溫,且案中有其他人擲磚,須判處阻嚇性刑罰。考慮到被告的演藝學院老師聯署,指他沒放棄學業,相信他日後可在此範疇貢獻,最終判囚 28 個月。至於無牌管有彈藥罪則獲存檔法庭。
612 基金被指沒註冊 陳日君、吳靄儀等 6 人不認罪 已停運的「 612 人道支援基金」5 名信託人,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、大律師吳靄儀、歌手何韻詩、嶺大前副教授許寶強,以及仍在服刑的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,連同前基金秘書施城威,被指沒有為基金註冊遭票控,案件周二( 24 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,全部人不認罪,案件定於 9 月 19 日開審。 另外,警方國安處早前指,調查 612 基金期間,發現有律師和大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時,疑有專業失當行為。律師會周一(23 日)指,已根據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。 612 基金|被指沒為基金註冊遭票控 陳日君、吳靄儀等 6 人不認罪 9.19 開審國安處查 612 基金 投訴大狀律師涉專業失當 律師會展開調查 「雷動計劃」登廣告沒申報開支 戴耀廷認罪判囚 10 月 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,與心理學家葉劍青及石守正,被指於 2016 年立法會選舉宣傳「雷動計劃」,在報章刊登廣告,非法招致選舉開支。戴早前認罪,周二( 24 日)被判監 10 個月。 法官郭啟安指,被告認為立法會比例代表制,無法如實反映民意,才提出「雷動計劃」。但法官斥其做法,同樣對建制派及獨立候選人不公平。 認登「雷動計劃」廣告沒申報開支 戴耀廷判囚 10 月 官:對建制及獨立候選人不公 2 男金鐘參與暴動罪成囚 4 年半 法官指策劃者「續享藍天白雲」 2019 年 9 月 29 日「全球反極權遊行」衝突,3 名男子被指在金鐘參與暴動罪成,其中 2 人周二( 24 日)被判囚 … Read more
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封理工大學,大批民眾於油尖旺區聚集,指要營救被困校園的示威者,逾 200 人其後被控參與暴動。其中涉及獨立歌手莊正等 11 人的案件,周五( 27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審期預 25 日。
針對早前批出 33 名「飛虎隊」隊員的匿名令,法官林偉權今解釋指,「飛虎隊」的身分一般不會公開,為免影響警隊工作,法庭有需要替其保密,強調「唔係話令審訊變得神秘,有啲人可以好似享有某啲特權出入」。
28 歲男子被指在 2019 年 7 至 8 月期間,在沙田、荃灣及黃大仙參與 3 場暴動,事隔接近三年,被落案起訴共 3 項暴動及襲警罪,周三(25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被告暫無須答辯,裁判官葉啓亮將案件押至 7 月 6 日,以待轉介區域法院文件,期間批准被告以 1 萬元保釋。
2019 年 11 月 18 日,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,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「圍魏救趙」與警員爆發衝突,213 人被捕。其中一宗涉及 6 名被告的案件,有 5 人否認暴動罪,周三(25 日)在區域法院(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)進行第 15 日審訊,當中 31 歲替更的士司機出庭作供。
司機供稱,當晚在油麻地附近買晚餐,折返時被防暴警察拘捕。他指身上的防毒面具、泳鏡等都是工作所需,以免吸入催淚煙後未能駕車。至於他穿深色衣物,因有時載客受示威者「磚陣」阻礙,要下車搬走,為免被示威者發現其的士司機身分後遭「私了」,「所以個衣著咪盡量融合返佢哋」。他又供稱,示威者對的士司機有偏見,若穿深色衣物,「警察有理據佢都會放行我,但係示威者你係控制唔到佢哋」。
2019 年 9 月 29 日「全球反極權遊行」中,3 名男子被指在金鐘一帶參與暴動,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,其中 2 人周二( 24 日)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 年半,另一被告因確診押後至 6 月 20 日判刑。
法官陳廣池認為,有機心的人透過社交媒體操弄,把 2 名被告推到前線,成為「戰場上的炮灰」,批評真正策劃暴動的人「繼續享受政治行動收割出來的成果,繼續享受藍天白雲」。法官又指,雖然案中沒證據顯示 2 被告有使用暴力,但其出現足以支持「同路人」繼續參與暴動,故判刑須具刑嚇性,指「嚴刑重典是彰顯阻嚇力的不二法門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