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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人案 |黃子悅去年12月准保釋 官引代表大狀稱從未提倡港獨或制裁

初選案 |黃子悅去年 12 月准保釋 官引代表大狀稱從未提倡港獨或制裁

47 名民主派因參與初選,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,先後有 13 人獲准保釋,包括黃子悅。她於去年 12 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國安指定法官杜麗冰事隔逾 4 個月,今(3 日)頒下判詞解釋決定。判詞詳列控方反對保釋理由,指黃多次表明對抗政權,又指當局以「白色恐怖」及《港區國安法》向社會散播恐懼。辯方則反駁,黃從未提倡港獨及國際制裁,又指她現時首要目標是完成大學學位,成為藝術治療師。指定法官杜麗冰指經考慮後,信納黃不會繼續干犯危害國安行為,批出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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