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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攝助理上傳警婚照 認藐視法庭判囚2月、緩刑1年 官:被告移除帖文承認責任

婚攝助理上傳警婚照 認藐視法庭判囚2月、緩刑1年 官:被告移除帖文承認責任
高級督察於 2020 年 6 月舉行婚禮期間,有人發現連登討論區流傳其婚禮照片,帖文題為「今日我老死結婚 一齊祝福佢」,另附上「香港編年史」中該督察的個人資料。涉事 25 歲婚禮攝影助理,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「起底」的臨時禁制令,承認藐視法庭。法官高浩文早前判被告監禁兩個月,緩刑 12 個月,另下令他須向律政司支付 8 萬元訟費。

法官周五(18 日)頒下判詞指,接納被告擁有良好品格,犯案屬單一事件。但帖文亦破壞督察人生中只得一次的婚禮,又因擔心人身安全要離開場地,相信對他們造成精神創傷。被告與警方合作,移除帖文,又承認責任,可見其悔意。而本案亦涉及延誤,終判囚兩個月,緩刑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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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惠德收恐嚇電話 男子涉FB相關帖文下留言「炸死全家先有證據」判囚

蘇惠德收恐嚇電話 男子涉FB相關帖文下留言「炸死全家先有證據」判囚
總裁判官蘇惠德於 2020 年 12 月接獲恐嚇電話,對方揚言「要炸死你老婆仔女」。一男子被指於 Facebook 「51 黃金良心圈」群組及《有線新聞》 報道帖文留言「炸死全家先有證據」,違反法庭禁制令,被裁定民事藐視法庭罪成。

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一(14 日)頒下判詞,在被告缺席聆訊下將其判囚 4 個月。判詞指,被告沒出庭應訊,亦沒派律師代表;法庭早前已發拘捕令,並將涉案文件透過電郵傳送予被告,認為已盡力通知,惟被告仍沒到庭,法庭有權在其缺席下作出判刑。

判詞續指,量刑時考慮涉案留言具體和極其嚴重,不僅屬空談和煽動,更是鼓勵他人採取行動;又指被告針對高級司法人員及其妻兒,正常人亦覺完全不能接受;被告明顯拒絕參與聆訊,亦看似故意棄保潛逃,故判刑是合適及合乎比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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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政司上訴《願榮光》禁令 指特首發出證明書 法庭應遵從行政機關判斷

律政司上訴《願榮光》禁令 指特首發出證明書 法庭應遵從行政機關判斷
律政司就《願榮光歸香港》申請禁制令案,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《願榮光》,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 7 月 28 日頒下判詞,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。律政司早前提出上訴,周三(9 日)表示相關上訴許可申請,正等待法庭審理,並公開「草擬上訴理由書」。

律政司在理由書逐一反駁原審裁決,指行政長官根據《國安法》第 47 條發出證明書,法庭應遵從行政機關的判斷,批出臨時禁制令,認為法庭缺乏專業知識作判斷,強調法庭只能在特殊情況下,才可拒絕批出禁令。律政司又指,原審忽視須有法庭命令,各大網絡平台才願意移除不實內容;公眾教育或更有效一說,更是毫無根據及「偏離現實」。律政司重申,禁令與刑事檢控沒有衝突,相反是相輔相成,形容原審比較兩者是不切實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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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男子認藐視法庭囚28日緩刑一年 官:提控屬過度延誤

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男子認藐視法庭囚28日緩刑一年 官:提控屬過度延誤
2019 年 11 月 11 日,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一名男學生。34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 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,並附上「唔好傳!千祈唔好傳!」字眼,涉違反「起底」禁制令。他早前承認藐視法庭,被判監禁 28 日,緩刑一年。

法官高浩文周二(8 日)頒布判詞指,認為被告非公眾人物,不會引起太多關注,加上品格良好,相信今次只是單一事件,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。法官提到,被告事發後一度被捕,其後獲准保釋,亦沒有接受進一步刑事調查,可理解他預料事件已告一段落。官指,律政司事隔兩年提控,屬過度延誤,亦為被告帶來壓力,接納此為求情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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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院拒批《願榮光》禁制令 律政司提上訴

高院拒批《願榮光》禁制令 律政司提上訴
律政司就《願榮光歸香港》申請禁制令案,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《願榮光》,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 7 月 28 日頒下判詞,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。律政司周一(7 日)表示,律政司司長決定就判決提出上訴,已向法庭呈交上訴許可申請。

發言人表示,原訟法庭不批出臨時禁制令,不是因為有關行為合法,而是因為法庭認為即使沒有禁制令,有關行為本身已構成刑事罪行,故不信納禁制令有真正功用。法庭又指,禁制令的執行程序,可能會與《香港國安法》檢控程序有衝突,律政司司長認為有需要上訴申明觀點,並請求上訴法庭考慮頒布臨時禁制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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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庭線》本周焦點報道 2023.7.23-29

《法庭線》本周焦點報道 2023.7.23-29

律政司申《願榮光》禁令 高院駁回 律政司就《願榮光歸香港》申請禁制令案,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《願榮光》,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周五(28 日)頒下判詞,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。法官指,律政司的申請有正當目的,但現時《國安法》的刑罰可達到終身監禁,遠比藐視法庭刑罰嚴厲,不信納禁制令有真正功用,對根深蒂固的違法者而言,亦不太可能被額外的禁令阻嚇。 法官又指,考慮申請時須顧及言論自由,但若非禁制令與《國安法》等法律有衝突, 即使會產生「寒蟬效應」,基於國家安全都應批出禁制令。 南丫海難難屬得直 上訴庭下令開死因研訊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,死因庭 2020 年決定不召開研訊,直接裁斷遇難者「非法被殺」。兩名死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、責任未完全釐清,要求高院下令召開死因研訊,2022 年 11 月被高院駁回,不服再提上訴。上訴庭周三(26 日)裁定難屬得直,下令就兩名遇難者召開死因研訊。 原審法官高浩文早前指召開死因研訊不符公眾利益,駁回難屬的申請。但上訴庭認為,召開死因研訊符合公眾利益,而原審法官評估公眾利益時,採用過於狹隘的定義(too restrictive ),裁斷有錯。判詞又指,家屬一方發現的新證據,包括「南丫四號」圍板高度不達標、「海泰號」船頭以鋼片加固等,都未曾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被審視,有需要透過公開聆訊,包括公開審問涉事海事處人員,才可查找處方監管及審批制度,是否有更深層次的系統不足。 上訴庭最後指,雖然死因研訊「遺憾地姍姍來遲」,但希望對家屬而言,可令事件告一段落(closure to all of them)。有遇離者家屬指,得悉結果一刻心情激動,「咁多年唯一一次可以喺鏡頭面前笑」。 哥球會司法覆核高球場環評報告 獲批許可 政府計劃 2023 年 9 月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建屋,香港哥爾夫球會上周五(21 日)入稟高等法院,就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,向環保署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,並擱置決定至司法覆核有結果。 入稟狀指,公眾參與是環境評估的重要一環,惟環保署沒有就土木工程署所補交的資料,向公眾諮詢意見,認為環保署越權或程序不公。球會另聘請專家分析補充資料,發現資料計少飛蛾和蝙蝠的數量、品種等,惟意見不獲環保署考慮。球會形容環評報告數據有誤、不科學、不符《環評條例》要求,「嚴重損害香港環評制度的信譽」。司法機構網頁顯示,案件暫未排期聆訊。 高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周二(25 日)頒下書面判詞,批准哥球會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,並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決定,待案件進行聆訊。聆訊暫定於 8 月中進行,待訴訟各方確實日期。 47人案 何桂藍完成主問作供 何桂藍本周完成主問下作供,她解釋其參選宣言,指很多港人幻想能維持現狀,但認為不會因想留住「建立喺浮沙上面嘅 privilege 同自由」,而接受香港表面繁榮但實際不斷被破壞的現狀。 何又稱,形容中共是極權是「學界共識」,其後指關鍵是香港人不想活在「方方面面受到政權控制之下」。她不同意區諾軒早前稱「攬炒」是絕望,指說法「抹殺咗 2019(運動)嘅創造性」。 就岑敖暉、王百羽於抗爭派記者會提及否決預算案,何指記者會沒正式發言人,而事前亦沒討論過兩人發言的內容。何又稱,認為《國安法》「架空」《基本法》。何否認意圖顛覆國家政權,又稱法庭不應接受 大陸邏輯,否則「係攬炒緊普通法」。何周五開始接受控方盤問。 男子認發「台灣是獨立國家」等帖煽動被判囚 63 歲詠春拳館創辦人,2023 年 6 月被指在社交媒體上,發布 20 則具煽動意圖的陳述及相片,內容包括煽動仇恨港府、鼓吹「港獨」和「台獨」等,其後一直還押至今。他周三(26 日)承認一項「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,周四(2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3 … Read more

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入稟要求學聯披露帳目等 官准延長凍結學聯戶口

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入稟要求學聯披露帳目等 官准延長凍結學聯戶口
負責支付香港專上學生聯會(下稱學聯)日常運作經費的「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」,上周四(20 日)入稟區域法院,要求法庭頒令學聯披露帳目,以及交還兩個會址的鎖匙及管有權。

案件周五(28 日)開庭,以處理原告方延長禁制令的申請,其中一名被告、嶺大學生會前成員陳穎茵到庭應訊,另 3 人包括曾參選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但遭取消資格的孫昊賢,則未有出庭。

暫委法官林美施指,被告人可控制學聯銀行戶口,有不當使用資產的風險,故批准延長禁制令,凍結學聯銀行戶口,但不包含各被告的個人戶口。禁制令延長至 9 月 27 日,屆時將處理有關被告陳穎茵的爭議;另 3 名沒到庭被告,則押後至 8 月 18 日再訊,以待原告方送交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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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願榮光》禁令案下周五裁決 鄒幸彤申介入案件被拒 據悉官指沒資格抗辯

《願榮光》禁令案|鄒幸彤申介入案件被拒 據悉官指沒資格抗辯 7.28裁決
政府就《願榮光歸香港》申請禁制令案,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《願榮光》,周五(21 日)在高等法院處理臨時禁制令申請。律政司一方指,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中,《願榮光》可引發煽動分裂國家的情緒,認為傳播歌曲構成國安風險,強調非針對合法新聞工作。

以獨立身分提供協助的「法庭之友」代表則指,法庭要考慮,禁制令所帶來的寒蟬效應及不確定性,又指港府越禁制《願榮光》,或觸發越多人犯禁,形容是「欲蓋彌彰」。法官陳健強聽畢陳詞,押後至下周五(28 日)頒下裁決。

至於早前表明有意提出抗辯、因支聯會案正還押的鄒幸彤,據了解,她早前以個人身分向登記處存檔文件被拒。鄒其後透過資深大律師李志喜、大律師梁麗幗提出抗辯,亦遭律政司反對。法官陳健強日前書面通知鄒幸彤一方,指鄒沒犯下禁制令下所指的 4 項行為,故「沒有資格(no standing)」介入案件。

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查詢指,由於案件的法律程序正在進行中,律政司不會對案件細節作評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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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男子認藐視法庭 判囚28日、緩刑一年

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男子認藐視法庭 判囚28日、緩刑一年
2019 年 11 月 11 日,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男學生「熊仔餅」。一名男司機被指在 Facebook 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,包括地址、警妻子的電話號碼、女兒的姓名及學校名稱等,並附上「唔好傳!千祈唔好傳!」的字眼,涉違反「起底」禁制令。

他承認藐視法庭,司機代表律師求情指,他僅出於好奇而犯案,沒有政治立場,只視警員的個人資料為八卦(gossip),沒有留意當時法庭的禁制令。法官高浩文周二(18 日)於高等法院判他監禁 28 日,緩刑 12 個月,另須向律政司支付 2.5 萬元訟費,擇日頒布書面判刑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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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願榮光》禁令案|記協:律政司同意增新聞工作豁免條款 故不介入案件

《願榮光》禁令案|記協:律政司同意增新聞工作豁免條款
政府就《願榮光歸香港》申請禁制令案,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《願榮光》,案件排期本周五(21 日)審理。早前表明考慮介入案件的香港記者協會,周二(18 日)發聲明,指律政司接納記協建議,同意若禁制令獲批,會加入新聞工作豁免條款,豁免記者在執行新聞工作活動時的禁制令及民事責任。記協歡迎修訂,認為此舉將明確保障新聞及言論自由,故周五不會另作申請。

另外,案件上月進行「法庭指示」聆訊時,由高院法官陳嘉信處理,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,周五的聆訊將由法官陳健強處理。法官陳嘉信早前被揭發,寫判詞時涉「司法抄襲」,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嚴肅訓誡。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指,不評論個別案件的法官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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