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鄭國泉
的士2019年剷上行人路傷者索償案 原告方:司機鄭國泉事後才受襲 非因受襲致本案發生
2019 年 10 月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多區爆發示威,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並撞向人群。一名女子指當日被撞傷雙腳,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。案件周五(21 日)由雙方結案陳詞,法官梁俊文聽罷陳詞,押後頒判決。
原告方指,鄭國泉並非誠實證人,指鄭稱因被示威者襲擊,令其右腳出現反射動作,由剎車掣移至油門加速;但根據片段,事發前沒有人靠近司機位施襲,批評鄭公然說謊,並強調鄭是在事後才受襲,非因受襲導致本案發生。
鄭一方重申,鄭並非刻意踏上油門,而是被人襲擊後無法控制的士,又指鄭因受創而出現混亂,屬誠實證人。鄭一方另指,原告仍有一定活動能力,可過正常而有意義生活,認為索償金額過高。
的士2019年剷上行人路傷者索償案 司機鄭國泉稱示威者「搶軚」釀意外
2019 年 10 月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多區爆發示威,一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再撞向人群。一名女子指雙腳被撞傷,入稟向司機鄭國泉追討至少 840 萬元,案件周五(24 日)在高等法院展開第四天審訊。
庭上播放當日的士總台錄音,鄭事發前提及在石硤尾路障一帶被示威者襲擊車身,「我衝過去、我繞過去、碌過去,佢啲友仔就見到我帶頭衝呢,就搵碌棍喇」。原告方指,撞車事故肇因,是他想重演石硤尾做法突圍。
鄭否認,指在深水埗事發前遭示威者左右襲擊,期間他雙手護頭未有觸碰軚盤,是示威者「搶軚」釀成意外。雙方將於 8 月 21 日結案陳詞。
的士2019年剷上行人路傷者索償案 事主媽媽:女兒見短褲短裙便落淚 因再也不能穿
2019 年 10 月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多區爆發示威,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撞向人群。一名女子稱雙腳受傷,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,案件周四(23 日)在高等法院展開第三天審訊。
事主媽媽供稱,女兒出院後常發呆流淚,有次看到短褲短裙便落淚,「因為佢已經再着唔到喇」。她擔心女兒再生意外,辭工陪同覆診及照顧,「返咗工,唔知佢會唔會睇唔開,然後『嘭」一聲⋯⋯(指輕生)」。被告方盤問目擊市民時則指,示威者對被告惡意施襲,嚴重至連穿黑衣、戴頭套人士亦出手阻止;證人同意,但否認自己是示威者。涉事司機料周五作供。
的士2019年剷上行人路傷者索償案 目擊者指見司機被「戳」 被告方:淡化示威者瘋癲
2019 年 10 月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多區爆發示威,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並撞向人群。一名女子指當日被撞傷雙腳,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,案件周三(22 日)在高等法院展開第二天審訊。
原告方傳召目擊市民作供,他稱當時有份拯救傷者,亦有份阻止他人對司機施襲。被告方形容,示威者當時陷入瘋癲失控狀態,但證人向警方錄口供時,以「戳」而非「連環猛打」形容示威者行為,意圖淡化事件。證人同意現場人士情縮失控,但否認有淡化。案件周三續。
的士2019年剷上深水埗行人路 傷者入稟向司機索償 稱事後留下大面積傷疤和後患
2019 年 10 月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多區爆發示威,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並撞向人群。一名女子指當日被撞傷雙腳,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,案件周二(21 日)在高等法院開審。
呈堂相片顯示,事主大腿和小腿有多處暗紫色傷疤,右大腿肌肉凹凸不平。她指右膝至今未能伸直並有異物感,行走每 60 分鐘便需休息,但因復康費用高昂,未有繼續物理治療或做除疤手術。被告方指她案發時穿黑衣,是否同情「黃營」,又披露在 2023 年曾僱私人調查公司跟蹤事主,見她可連續行走 1.5 小時,認為已屬重過「有意義的生活」。
私了的士司機案 32歲男認暴動等原判囚3年 官接納律政司覆核改判囚4年1月
2019 年 10 月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各區爆發遊行抗議。一輛的士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,並撞向示威人群,司機鄭國泉其後遭「私了」。兩男女被控暴動等罪,當中男被告認罪,於 2022 年 5 月被判囚 3 年。高院上訴庭周二(21 日)處理律政司刑期覆核申請。 律政司一方形容,現場施襲者兇殘,有人用傘垂直插向司機,向他淋漂白水,行為近乎喪失理智,又引述「付國豪機場暴動案」指,該案有被告以約 5 年作量刑起點,但本案以 4 年半作起點,判刑明顯過輕。 答辯方認為,原審法官參考現場片段後,有足夠基礎得出暴動是偶發性的結論,並經考慮張當時的衣著等情況,裁定他無意圖參與非法集結,量刑起點並非明顯不足;即使上訴庭覺得「判輕咗」,亦不一定運用酌情權加刑。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、潘敏琦及彭寶琴聽畢陳詞後,即日裁定原審判刑屬明顯過輕,及或有原則上犯錯必須糾正,改判囚 4 年 1 個月。答辯人聞判後一度垂下頭。
涉「私了」的士司機鄭國泉 32 歲男認暴動判囚 3 年 控方透露女被告離世中止檢控
2019 年 10 月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各區爆發遊行抗議。一輛的士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,並撞向示威人群,司機鄭國泉其後遭「私了」。兩男女被控暴動等罪,女被告不認罪,原於今(10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惟控方表示她已離世遂中止檢控。男被告則承認腳踩司機及用長形硬物毆打他,法官李慶年指,現場人士未拿捏事件始末,便對事主施以無情襲擊,而被告被暴力支配情緒、被激情駕馭理智,終判監禁 3 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