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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了的士司機案 32歲男認暴動等原判囚3年 官接納律政司覆核改判囚4年1月

私了的士司機案 32歲男認暴動等原判囚3年 官接納律政司覆核改判囚4年1月
2019 年 10 月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各區爆發遊行抗議。一輛的士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,並撞向示威人群,司機鄭國泉其後遭「私了」。兩男女被控暴動等罪,當中男被告認罪,於 2022 年 5 月被判囚 3 年。高院上訴庭周二(21 日)處理律政司刑期覆核申請。

律政司一方形容,現場施襲者兇殘,有人用傘垂直插向司機,向他淋漂白水,行為近乎喪失理智,又引述「付國豪機場暴動案」指,該案有被告以約 5 年作量刑起點,但本案以 4 年半作起點,判刑明顯過輕。

答辯方認為,原審法官參考現場片段後,有足夠基礎得出暴動是偶發性的結論,並經考慮張當時的衣著等情況,裁定他無意圖參與非法集結,量刑起點並非明顯不足;即使上訴庭覺得「判輕咗」,亦不一定運用酌情權加刑。

上訴庭法官彭偉昌、潘敏琦及彭寶琴聽畢陳詞後,即日裁定原審判刑屬明顯過輕,及或有原則上犯錯必須糾正,改判囚 4 年 1 個月。答辯人聞判後一度垂下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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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「私了」的士司機鄭國泉 32 歲男認暴動判囚 3 年 控方透露女被告離世中止檢控

涉「私了」的士司機鄭國泉 32 歲男認暴動判囚 3 年 控方透露女被告離世中止檢控

2019 年 10 月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各區爆發遊行抗議。一輛的士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,並撞向示威人群,司機鄭國泉其後遭「私了」。兩男女被控暴動等罪,女被告不認罪,原於今(10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惟控方表示她已離世遂中止檢控。男被告則承認腳踩司機及用長形硬物毆打他,法官李慶年指,現場人士未拿捏事件始末,便對事主施以無情襲擊,而被告被暴力支配情緒、被激情駕馭理智,終判監禁 3 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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