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名法律界消息人士向《法庭線》確認,一批大狀上周陸續收到大律師公會信件,指接到投訴,指控他們接受「612 基金」支付專業費用,而部分大狀向法庭聲稱「義務」工作,但實際上收取款項,違反《行為守則》,要求涉事大狀就不同情況書面解釋。據了解,收信者大部分年資未足 5 年,亦有人年資 5 年以上。 《星島日報》周二( 5 日)引述消息報道,公會向約 35 名大律師發信,涉及的案件屬於反修例示威案,在 2019 至 2021 年間處理。報道又引述消息,指警方調查「612基金」時,發現有大狀「繞過獲延聘的律師行」,直接從基金收取支票。 大律師公會指,執委會正調查,在完成調查前不會就個案詳情或進展事宜另予評論或回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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