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麗醫院新大樓多部升降機未能運作,其中一部升降機有組件出現系統性結構缺陷,54 歲註冊工程師去年 1 月簽發安全證書,被裁定不當發出證書等兩罪成,被判 160 小時社服令。
機電署周五(9 日)回覆《法庭線》指,律政司已就判刑提出覆核申請,又確認已撤銷被告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師註冊資格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瑪麗醫院新大樓多部升降機未能運作,其中一部升降機有組件出現系統性結構缺陷,54 歲註冊工程師去年 1 月簽發安全證書,被裁定不當發出證書等兩罪成,被判 160 小時社服令。
機電署周五(9 日)回覆《法庭線》指,律政司已就判刑提出覆核申請,又確認已撤銷被告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師註冊資格。
時事評論員王岸然(原名黃覺岸),被控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內容,是妨害調查罪首案,他亦被控發布煽動影片。案件周五(9 日)開審。控方開案指宏福苑火災後,國安處接獲情報顯示被告等人擬召記者會「意圖激起內部矛盾」,因此約見,並要求王對查訊保密。
國安處警長供稱,會面時向王指若發布失實資訊,「或者發表一啲有偏見嘅意見,去批評政府嘅話呢,係會有機會係引起一啲社會嘅內部矛盾,同埋煽動到災民或者巿民對政府嘅仇恨」,又指正查記招「係咪有一啲外部勢力,或者反中亂港嘅分子去策劃」。
31 歲男子涉在教育大學迎新營(O Camp)、紅十字會聯校迎新營、飛鵝山等場合,窺淫、非禮及強姦女子,共涉 5 名事主。陪審團裁定他 5 罪成立,法官杜麗冰周五(9 日)在高等法院判他監禁 7 年 1 星期。
官表示,有事主出現中度抑鬱和焦慮症狀,控罪嚴重,而考慮被告無使用武力或威嚇手段犯案,不涉加刑因素,亦沒有減刑因素。官又指,一般窺淫案的被告會用針孔鏡頭隱藏身分,但本案被告卻是趁其中一事主洗澡時拉開浴簾,沒打算隱瞞身分或行蹤。教大指知悉判決,按既定程序嚴肅處理個案。
蔡天鳳疑遭殺害碎屍案周五(9 日)進行第 13 日審訊,法庭先進行內庭聆訊,傳媒及公眾人士不得旁聽,及後開庭。陪審團進入法庭後,法官祁彥輝指,控辯提出法律議題,需時處理,所以今天毋須進行審訊,着陪審團下周一再回法庭聽審。
陪審團隨後離開法庭。法庭下午續處理法律議題,傳媒不得報道相關內容。
蔡母張燕花周四(8 日)繼續出庭作供,鄺港傑及鄺球一方已完成盤問,鄺港智一方亦展開盤問。張供稱當初視鄺港智為「半個仔」,用「畜牲」形容他是之後的事。
Day12|辯方指鄺球做生意 付一半錢買樓、擁勞斯萊斯 蔡母一概否認
支聯會與時任正副主席李卓人及鄒幸彤,被原訟庭 3 名法官裁定煽動顛覆罪成,判囚 7 年及 7 年 3 個月。司法機構資料顯示,繼鄒幸彤提定罪及刑罰上訴之後,李卓人亦在本周親自提出定罪及判刑上訴。案件暫未排期聆訊。
蔡天鳳疑遭殺害碎屍案周四(8 日)進行第 12 日審訊,代表鄺球的大狀盤問蔡母張燕花時指,鄺球曾於內地做生意,而蔡天鳳將加多利山豪宅單位及一輛勞斯萊斯登記在他名下,是因為鄺付一半錢買樓,而該車亦屬於鄺。
張一概否認,斥「佢做鬼啦,我個女個個月畀兩萬蚊佢⋯(鄺球病)就嚟死嗰陣⋯都係阿女拎錢出嚟碌卡、20 幾萬,如果唔係佢都死撚咗啦!」張強調單位由女兒斥資購買,而勞斯萊斯亦「絕對冇可能」屬於鄺球,「(鄺)飯都冇得開,有錢買勞斯萊斯?」
鄺港智一方亦開始盤問,張供稱當初視他為「半個仔」,用「畜牲」形容他是之後的事。
Day11|辯方追問為何豪宅單位登記鄺球名下 蔡母:方便佢走嚟走去
一宗新煽動罪案件,本周三(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,被告羅耀輝被控一項「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」罪,案件押至 12 月 15 日再訊。由於傳媒未有派員採訪,控罪的案發時間、被告有否申請保釋,暫時無法得知。
警方在起訴前未有公布案件,而《法庭線》向警方查詢後,警方周五發稿指 7 月 9 日在東區拘捕一名 52 歲男子,涉嫌多次在網上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信息。
警方國安處去年首度引用非法操練罪拘捕 10 人,指他們涉嫌進行「類似軍事形式」的訓練。其中 5 男被起訴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等罪,案件周四(8 日)在區域法院提訊。其中 3 人擬認罪,押後 2027 年 3 月 15 日答辯。
另兩名被告則申請押後,待索取警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,若決定認罪,將與同案 3 名被告一同答辯。法官陳廣池批准兩人 11 月 12 日再訊。5 名被告均沒有保釋申請,繼續還押。
吳子樂與另一男子陳維亮,被指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串謀煽惑暴動,陳擬認罪,尚未答辯的吳周四(8 日)在區域法院提訊,辯方申請押後,待提供法律意見及閱讀文件,讓吳考慮是否認罪,若他最終決定認罪,會與陳一同在 12 月答辯;若不認罪則排期明年 6 月開審。法官陳廣池批准案件押後至 11 月 17 日再訊,期間吳繼續還押。
3 名自閉症男子被指是「香港民主建國聯盟」成員、推動「港獨」,被控《國安法》下「串謀分裂國家」罪,3 人先後認罪,判囚 36 至 42 個月。司法機構資料顯示,其中判囚 36 個月的 25 歲男子親自提出刑罰上訴,案件暫未排期聆訊。
上訴人伍始東(案發時 25 歲,報稱侍應)今年 9 月在區院被判囚 36 個月。他承認的案情指,「香港民主建國聯盟」(「建國聯」)是男子姜嘉偉於 2024 年創立的非法組織,主張「光復香港」、「香港獨立」和「殲滅中國共產黨」等。
伍始東與同案兩被告,即案發時 15 歲男學生(現年 16 歲)、陳泰森(現 27 歲,報稱速遞員)均為「建國聯」活躍成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