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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樂居|涉尿片拍幼童臉認4罪 29歲前職員被判囚5個月 求情提及現懷孕

童樂居|涉扯幼童頭髮、尿片拍臉認4罪 29歲前職員被判囚5個月 求情提及現懷孕
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「童樂居」爆出虐兒醜聞,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。一名 29 歲前職員涉嫌襲擊 4 名幼童,包括將他們推倒在地、用尿片拍打幼兒臉部,以及拉扯頭髮,她早前承認 4 項虐兒罪,周三(22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5 個月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提及辯方求情,指被告現時懷孕,令她有更深思考,明白不論如何都不應粗暴對待幼童;亦曾因本案而考慮墮胎。被告亦希望向受害兒童及其家人道歉。

官判刑時指,被告對幼童造成不必要的痛楚及傷害,她以暴力回應幼童,只會教導他們日後以武力處理糾紛。官同意,本案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,再考慮被告懷孕及總刑期原則,部分刑期同時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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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問鍾沛權是否黃營、反建制 鍾:「我係追求自由主義嘅香港公民」

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問鍾沛權是否黃營、反建制 鍾:「我係追求自由主義嘅香港公民」
《立場新聞》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案,周三(22 日)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5 日審訊。鍾沛權供稱曾心存僥倖,認為傳媒不會被《國安法》針對,但經歷《蘋果》案後,「我太太都俾人拉埋」,認為《國安法》下紅線模糊,「你問擔憂《國安法》啲乜,正正係唔知擔憂乜,好含糊」。

他又提及 2021 年下旬,持續收到針對《立場》的風聲,同時陸續有公民組織解散,壓力越來越大,加上妻子還押期間,他每天探望、未能兼顧工作,曾打算結束《立場》。後來收到新風聲,令他抱有一絲希望,覺得《立場》可生存,於是物色「街外人」接手,但不成功,終由被告林紹桐任署理總編輯。鍾直言不想連累對方,這決定亦對林不公平,「《立場》能唔能夠生存嘅壓力去咗林紹桐度」。

控方又問及鍾的政治立場,包括他是否和理非、「黃營」及反建制派。鍾質疑控方追問沒完沒了,指自己是追求自由主義的香港公民,「你抌 10 個標籤畀我,一回咩事呀呢個係?你做思想審查冇所謂,我會全面交代思想係咩一回事」。案件周四(23 日)續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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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俊仁被指保釋期間違反條件 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押

何俊仁被指保釋期間違反條件 官撤銷保釋即時還押
2021 年 9 月,現已解散的支聯會、前主席李卓人、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,被控一項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」罪。71 歲的何俊仁就另案服刑完畢後,於 2022 年 8 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。惟何被指違反保釋條件,周二(21 日)早上被警方國安處再次拘捕,扣查一日後,周三(22 日)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,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。

控方指,何俊仁保釋期間涉嫌違反保釋條件,反對他繼續保釋。辯方則希望何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。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,最終撤銷何俊仁保釋,須即時還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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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29日審訊 區諾軒稱憂〈墨落無悔〉增 DQ 風險
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29日審訊 區諾軒稱憂〈墨落無悔〉致入閘者被 DQ
【實時更新報道】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三(22 日)展開第 29 天審訊,何桂藍的大狀 Trevor Beel 展示〈墨落無悔〉聲明,區諾軒同意內容沒提無差別否決預算案,又指當時最擔心的是帖文的第一段,並設想簽署者入閘時,會被政府問及運用否決權的目的。

區周一作供時被法官問及,戴耀廷是否推動民主,但「行為上不民主」。區回答時舉例指新界西協調文件使用「會運用」否決權的字眼,直言「我到而家都係後知後覺」,難接受過程可稱民主。區又稱,初選整體記者會到文件,沒提及要政府停擺,而文件及新聞稿亦無提及要特首林鄭月娥下台。

全日綜合稿:
47人案|區諾軒:立會奪半為取政治籌碼 稱攬炒派表達絕望、用盡手段爭破局
周一報道:
47人案|區諾軒指戴耀廷協調過程難稱民主 另指初選後期似變「一派拉倒一派」

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,分別為吳政亨、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李予信及余慧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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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了的士司機案 32歲男認暴動等原判囚3年 官接納律政司覆核改判囚4年1月

私了的士司機案 32歲男認暴動等原判囚3年 官接納律政司覆核改判囚4年1月
2019 年 10 月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各區爆發遊行抗議。一輛的士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,並撞向示威人群,司機鄭國泉其後遭「私了」。兩男女被控暴動等罪,當中男被告認罪,於 2022 年 5 月被判囚 3 年。高院上訴庭周二(21 日)處理律政司刑期覆核申請。

律政司一方形容,現場施襲者兇殘,有人用傘垂直插向司機,向他淋漂白水,行為近乎喪失理智,又引述「付國豪機場暴動案」指,該案有被告以約 5 年作量刑起點,但本案以 4 年半作起點,判刑明顯過輕。

答辯方認為,原審法官參考現場片段後,有足夠基礎得出暴動是偶發性的結論,並經考慮張當時的衣著等情況,裁定他無意圖參與非法集結,量刑起點並非明顯不足;即使上訴庭覺得「判輕咗」,亦不一定運用酌情權加刑。

上訴庭法官彭偉昌、潘敏琦及彭寶琴聽畢陳詞後,即日裁定原審判刑屬明顯過輕,及或有原則上犯錯必須糾正,改判囚 4 年 1 個月。答辯人聞判後一度垂下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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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指鍾沛權認為「721一定有勾結」 鍾指控方總結「錯得離譜」

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指鍾沛權認為「721一定有勾結」 鍾否認指控方「錯得離譜」
《立場新聞》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」案,周二(21 日)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4 日審訊。控方指,從鍾的證供可見他對警方觀感差、認為「721 一定有勾結」。鍾否認,指在嚴格的刑事檢控當中,「檢控官對我嘅總結都可以錯得咁離譜,完全唔符合事實」。他又以《立場》卡片為例,指控方聯想匪夷所思、天馬行空,認為當權者面對言論不應「動輒就刑事化」,尤其針對公權力的言論,不應設有含糊不清的紅線。

鍾沛權又在控方盤問下供稱,傳媒最大、最後的使命是記錄和報道,一度哽咽稱早於 2014 年創辦《立場》時,已悲觀地預期本港的新聞、言論自由將會大變,但他仍然盡用空間記錄變化。控方指攻擊中央的傳媒才會受打壓,純粹記錄不會有事,鍾指說法「正正反映我哋疑慮」,認為即使言論被視為冒犯、攻擊,傳媒及創作者都不應受打壓。案件周三(22 日)續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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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六四在燈柱等貼「 真嘢唔怕講」貼紙 認罪罰8,000元 中大生:小小代價沒理由噤聲

涉六四在燈柱等貼「 真嘢唔怕講」貼紙 認罪罰8,000元 中大生:小小代價沒理由噤聲
現年 21 歲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學生,被指在 2022 年 6 月 4 日,在西洋菜南街交通燈、路牌等地方,張貼寫有「真嘢唔怕講」的貼紙,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,原定於周二(21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,被告甫開庭改認罪,被判處 8,000 元罰款。

辯方律師指,被告欲自行陳情,遭裁判官曾慶東斥「而家上嚟唔係做表演...唔係你想點就點」。短暫休庭後,身穿藍色西裝的被告朗聲讀出陳情,指「我們所熟悉的香港面貌,其實不能缺少塗鴉和街招」,又指貼貼紙並非記掛民運,「亦不是想煽動任何人,而是因為我在 2022 年的香港感到無比壓抑」,他又稱,「只要克服恐懼沒有東西是不能說的」、「面對小小代價,我更沒有理由噤聲」。被告的中大同學亦前來旁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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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煽動顛覆等罪囚5年 武館教練不服刑期提上訴 原審案情指倡武裝達「港獨」

認煽動顛覆等罪囚5年 武館教練不服刑期提上訴 原審案情指倡武裝達「港獨」
尖沙咀一間武館的男教練,被指 2020 年起一年半間,在 Facebook 發帖倡建「港獨武裝力量」、辦「殺鬼隊訓練班」,他早前承認《國安法》下的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」罪。男教練另與女助手就藏有開山刀、弩等承認「無牌管有槍械」罪。

原審區院法官練錦鴻於 2023 年 2 月 24 日判刑時指,本案屬「情節嚴重」。因《國安法》控罪受最低刑罰所限,男教練認罪惟未能獲完整 3 分 1 刑期扣減,最後判囚 5 年。而女助手則就無牌管槍罪判監 16 個月。

男教練不服刑期,上周四(16 日)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提出上訴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,案件暫未安排聆訊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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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SUCK Channel」管理員串謀煽惑罪成申上訴被拒 判詞:原審已作「無可批評的結論」

「SUCK Channel」管理員串謀煽惑罪成申上訴被拒 判詞:原審已作「無可批評的結論」
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,Telegram 頻道「SUCK Channel」被指發布多條煽惑他人犯罪的貼文,伍姓頻道管理員經審訊後,被裁定 7 項串謀煽惑罪成,2022 年 5 月被判囚 6 年半。伍不服定罪,上周五(17 日)親自應訊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,法官彭偉昌即日駁回其申請。

法官周二(21 日)頒下判詞解釋裁決理由,法官認為申請人提出的議題,正是辯方在原審時提出的議題,而原審官已一一駁斥。法官指,他詳細翻閱原審書面判詞後,認為原審官已「全面及細緻」剖析所有問題,並作出「無可批評的結論」。法官看不到原審的分析有任何出錯,相反申請人未能提出有效的上訴理由,故駁回其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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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六四|「姜牧師」等4人否認違限聚 2被告遲到近兩小時 官一度發拘捕令

2021六四|「姜牧師」等4人否認違限聚 2被告遲到近兩小時 官一度發拘捕令
2021 年、首個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後的「六四」,警方第 2 度以疫情為由,不批准支聯會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。報稱網媒「Free HK Media」創辦人的「姜牧師」姜嘉偉等 4 人,否認在六四翌日凌晨,於維園外一帶違反限聚令,原定周二(21 日)早上 9 時 30 分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,惟案中兩名被告缺席。

由於二人自行代表,裁判官屈麗雯兩度押後等候被告,並指若二人早上 11 時仍未出現,考慮發拘捕令。至早上 11 時 08 分,二人繼續缺席,裁判官遂下拘捕令,另有被告提出醫學治療相關申請,本案押後 4 月 4 日再訊,原定周三審期亦取消。

兩被告在拘捕令發出後,半小時內先後趕至法庭。裝有義肢的男被告解釋因腳痛腳腫;女被告則指抑鬱症發作而遲到。二人最後獲撤拘捕令,准以 500 元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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