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 歲少年於 2023 年 5 月推單車横過大埔公路行人路時,被私家車衝紅燈撞倒,一度須留醫深切治療部。肇事六旬司機今年 10 月承認一項「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,周二(10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域法院)被判囚 13 個月、罰停牌 2 年,期間需自費上駕駛改進課程。
案情提及少年被撞後,頭部有骨折、腦內出血等情況,留醫 3 個月出院後仍要接受腦外科等 9 科治療。法庭其後索取的醫療報告則指,少年已於案發同年 11 月完成治療,身體康復進展良好,現可步行、運動。
辯方求情稱,被告事發後深感自責、平日睡不安寧,未來不打算再駕駛。官接納被告不是蓄意衝燈,但指他輕微超速、有相當嚴重的不專注,即時監禁無可避免,罪責屬於中等較低,考慮他認罪、沒案底、高齡等因素而酌情減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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