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,涉披露負責元朗 7.21 事件的警司游乃強受廉署調查一案,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 2024 年 2 月裁定林上訴得直,撤銷其定罪,翌月並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至終院許可的證明書。
終院周一(8 日)進行上訴許可聆訊,常任法官李義、霍兆剛及林文瀚指本案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,向律政司批出終極上訴許可,案件訂於 2025 年 2 月 12 日聆訊。
在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被裁定罪成,還押候處理求情及判刑的林卓廷,由懲教押送至終院應訊,他身穿西裝步入被告欄,精神不俗,與親友揮手打招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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