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教育大學的迎新營(Ocamp)疑發生性侵事件。警方早前拘捕一名 28 歲男子,他被起訴兩項非禮及一項窺淫罪。被告自首提堂後被還押,他周二(19 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遭暫委法官郭啟安拒絕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,案件將於 9 月 22 日及 11 月 3 日再訊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香港教育大學的迎新營(Ocamp)疑發生性侵事件。警方早前拘捕一名 28 歲男子,他被起訴兩項非禮及一項窺淫罪。被告自首提堂後被還押,他周二(19 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遭暫委法官郭啟安拒絕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,案件將於 9 月 22 日及 11 月 3 日再訊。
今年 4 月底,24 歲男子於將軍澳一所中學監考文憑試英文科卷一期間,分別在兩個課室非禮兩名不相識的女監考員。男子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,准保釋至周一(18 日)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。
案情指,被告觸碰一名事主的大腿、小腿、手臂及腰部,其後又觸摸另一事主的大腿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指,被告須遵從多項條件,包括接受心理輔導及評估、參與復康小組等。被告表示已知錯,承諾改過,並同意遵從條件。
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理教練黃子偉,被指在 2021 年 3 度非禮同一名女子。他否認 3 項非禮罪,周五(1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,案件排期至 11 月 1 日開審,被告續准保釋候審。
控方表示將傳召 3 名證人,包括事主及拘捕警員;辯方則指將爭議被告的招認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事主在屏風後作供,並使用特別通道進出。
七旬翁被指於 2012 至 2016 年間,在家中兩度強姦及三度非禮繼孫女,女童首次被侵犯時年僅 6 歲。老翁否認強姦、非禮等 5 罪,在高等法院受審,陪審團早前以大比數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。暫委法官胡雅文周四(14 日)於高等法院判被告監禁 13 年。
控方庭上透露,在被告定罪後,其妻子的姐妹曾相約事主 X 一同用膳,並著 X 為被告撰寫求情信表示已原諒被告。控方斥此舉無疑於在 X 的傷口上撒鹽,強調律政司及警方會嚴肅處理此等不當行為。法官判刑時批評,被告違反誠信,利用其祖父身分,為滿足個人性欲犯案。X 事後受到心理創傷,母親同因未能保護女兒感內疚,可見事件對家庭的影響。
一名韓國女直播主持今年 9 月 11 日凌晨在中環直播時,疑被人尾隨及非禮。46 歲印度籍男廚師事後被捕,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,周四(14 日)被解至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
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要求,押後至 11 月 9 日再訊,以候控方索取法律意見。官另批准被告以 2,000 元保釋,惟不得離港、不得接觸控方證人、須每周赴警署報到等。
「彩虹行動」成員、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,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。他不服判決,上訴至終審法院,周二(5 日)獲裁定部分勝訴。終院 5 名法官,以 3 比 2 裁定,香港法律沒有提供任何替代途徑,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,違反《人權法案》享有的權利,有關命令暫緩兩年執行。至於岑另挑戰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,及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屬違憲,則被終院一致駁回。
最近有媒體報導數宗涉及大學迎新營進行期間,有女參加者稱被其他男參加者非禮的事件。當然,孰是孰非需視乎證據,留待法庭判斷。但一般而言,法庭是如何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構成「非禮」?有甚麼因素需要考慮?又有何抗辯理由?
39 歲菲律賓籍男子涉於 2019 年與其 10 歲的女兒同睡時摸其私處,並在 2022 年趁女兒睡著時以陰莖磨擦其私處,女兒其後告知母親揭發事件。該男子今(7 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。
辯方稱,被告或因酗酒問題犯案。法官彭中屏押後案件至 9 月 28 日判刑,期間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,以了解他案發時是否受酒精影響,被告期間還押。
六旬漢被指在 2021 年 11 月叉頸襲擊其養女 X,以及在 2013 至 2014 年五度要求女兒為他手淫,否認 7 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、非禮等罪,案件周二(5 日)在區域法院續審。
就 X 受襲一事,養母 Y 供稱,曾向被告稱「我得一個女,你可唔可以包容下佢,我哋先可以和平相處」,而被告則指 X「撩事鬥非」,其後 X 走到被告面前,遭他扯頭髮,抓下體及叉頸。
另事主 X 接受辯方盤問時稱,當日因 Y 與被告爭吵而被吵醒,同意被告曾斥自己為「大話閪、野女」,又稱「呢句說話有少少傷心」,但否認自己聽到後曾經推被告的膊頭,或在爭執期間曾「揸住」被告的下體。案件周三續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