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 年 9 月,21 歲輕度智障女子被發現倒斃在西貢龍尾村屋,為中醫及道士的男子否認非禮及謀殺,而死者母親則否認教唆非禮,周一(14 日)在高院展開第 13 日審訊,法官杜麗冰引導陪審團。
她指可考慮死者傷勢、血跡位置等,裁定男被告是否有意圖造成死者身體嚴重傷害,如有須裁謀殺罪成,否則要考慮他是否違反照顧責任,而裁定誤殺罪成。陪審團將於周二退庭商議。
第12日審訊|辯方結案:男被告違照顧責任屬誤殺 面部傷勢非致命
輕度智障女西貢村屋謀殺案 陪審團裁定道士謀殺及非禮、死者母教唆非禮全部罪成
2019 年 9 月,21 歲輕度智障女子被發現倒斃在西貢龍尾村屋,為中醫及道士的男子否認非禮及謀殺,而死者母親則否認教唆非禮,周二(15 日)在高院展開第 14 日審訊。法官杜麗冰完成引導,陪審團於早上 10 時 20 分退庭商議。 陪審團商議 5 小時後,一致裁定道士被告謀殺及非禮罪成,死者母協助及教唆非禮罪成,道士聞裁決時神情平靜,不時仰頭望向法官。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判刑,道士續還押,而死者母即時還押。 第13日審訊|官引導:如不肯定道士具嚴重傷害意圖 須裁謀殺罪脫 案情:道士指死者「邪靈上身」 母睹女受襲沒帶求醫 控方共傳召 16 名證人作供,包括居於涉案單位附近的菲傭、警員、法醫及化驗師,另播放兩名被告的錄影會面。《法庭線》歸納案情,死者吳恩宇案發時 21 歲,為輕度智障及患聽寫障礙,曾就讀觀塘展亮技能發展中心。 吳的母親、女被告吳馬如賡當初經舊同事介紹,認識男被告張子材,到其中醫診所求醫,再跟隨他學習紫微斗數。2017 年 12 月,吳一家三口與張子材、張曦鐥兩師徒,共 5 人搬進西貢龍尾村。 張子材指死者約在 2018 年 2 至 3 月經常自言自語、「邪靈上身」,他曾用蚊拍、拖鞋及雨傘襲擊她。吳馬稱曾目睹張施襲,引述張指「打返啲唔好嘅能量出嚟,好似人哋啲刮痧」,又指死者表示不痛,沒有帶她求醫。 吳馬指,死者於 2019 年 8 月不肯進食和喝水,但會偷喝酒及吃黑豆。同月,張告知吳馬,死者與「陰人」性交,要用寫有符的假陽具「破處」。 她指聞言感猶豫,但張強調有需要,兩人到旺角購買假陽具。死者在進行儀式時已喝醉,張原安排由另一女徒弟處理,惟她膽怯沒完成,終由張本人戴手套接手。張曦鐥在旁協助,吳馬則「企喺門口唔敢睇」,聽到女兒高呼「好痛」時才望一眼。 張確認曾將事主頭撼牆、灌酒 法醫指死於肺炎 2019 年 9 月 1 日早上,張稱因死者不願起床,要求她坐上圓櫈,數度將其頭部撞向牆,「有適量嘅血出現」,又發現她偷酒喝,遂向她灌酒,死者父亦目睹此事。同日晚上 10 時,張發現死者躺在地上,但未有檢查其情況。 翌日凌晨 3 至 4 時,張發現死者保持同一姿勢,拍其臉沒有反應,遂通知其父母、徒弟張曦鐥。張上香詢問「祖師爺」,死者是否已「仙遊」,「祖師爺」展示聖筊。他稱曾感到死者有微弱呼吸,但認為「祖師爺」正確、自己感覺錯誤,著死者父報警,張另往垃圾站棄置圓櫈。 … Read 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