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 年 4 月 15 日,警方舉行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」,在黃竹坑警察學院舉辦開放日。當時 22 歲港台兼職記者往採訪時,被搜出兩支玩具槍及一部無線電對講機,被控「管有仿製火器」及「無牌管無線電通訊器具」兩罪,經審訊後被裁定無罪。
律政司申請覆核管有對講機的無罪裁決;原審裁判官梁嘉琪周三( 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接納申請,指使用者有責任了解使用電訊器具的要求,被告卻沒上網核實涉案對講機是否須持牌,改判罪成、罰款 1,000 元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2021 年 4 月 15 日,警方舉行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」,在黃竹坑警察學院舉辦開放日。當時 22 歲港台兼職記者往採訪時,被搜出兩支玩具槍及一部無線電對講機,被控「管有仿製火器」及「無牌管無線電通訊器具」兩罪,經審訊後被裁定無罪。
律政司申請覆核管有對講機的無罪裁決;原審裁判官梁嘉琪周三( 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接納申請,指使用者有責任了解使用電訊器具的要求,被告卻沒上網核實涉案對講機是否須持牌,改判罪成、罰款 1,000 元。
2019 年 11 月,民主派區議會選舉候選人號召於維園舉行選舉聚會,遭警方驅散,示威者轉而到銅鑼灣及灣仔堵路。8 人分別被控暴動、蒙面等 10 項罪名,案件周二(8 月 1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。 其中一名女被告承認無牌管有一部對講機,還押候判;她另涉於本案中企圖不依期歸押。女被告不承認其他控罪。案件周三(2 日)續,除認罪被告外,其他被告續准保釋。
2019 年 9 月 2 日晚,過百示威者聚集旺角警署,爆發警民衝突。事隔逾兩年半,一名 21 歲女教師被控無牌管有對講機,周五(15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。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背景、社會服務令報告,辯方求情指,案件發生將 3 年,對被告有一定影響,加上她是教師,盼成為好榜樣,望法庭給予一次機會。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,被告報告正面,值得給予一次機會,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不少人遠足、打 war game ,都會用對講機。但其實本港有不少店鋪出售的對講機,須要領牌才能使用,甚至是不獲准在香港使用,你又知道嗎?
究竟在香港管有或使用對講機會否犯法?選購及使用對講機時,有甚麼要注意呢?
2019 年 9 月 2 日晚,過百示威者聚集旺角警署,警方在驅散行動中拘捕多人。事隔逾兩年半,一名 21 歲教師被控無牌管有對講機,周三( 22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 她沒律師代表下認罪,求情稱從事教育行業後,明白以身作則的重要性,承諾不會再犯。國安法指定法官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 7 月 15 日判刑,等候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,期間被告准以 3,000 元保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