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2 歲功課輔導班義務導師被指於 2022 年 8 月,在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一分會非禮 11 歲男童,被控 3 項非禮罪。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一罪成,判囚 7 個月,其餘兩罪,則因 CCTV 片段角度問題,無法肯定確實犯案,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被告不服定罪提上訴,律政司亦就無罪裁決,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,兩案一併審理。上訴庭周二(23 日)頒判詞,指片段足以證明原審所裁定的猥褻,駁回被告上訴。
上訴庭另質疑,原審沒考慮但凡有人開門,被告就會停手等有力證據,強調不可能被原審一句「鏡頭角度問題」而帶過。上訴庭裁定原審出錯,撤銷被告兩項無罪裁決,下令由另一區院法官重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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