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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14 中環|事隔逾三年被控非法集結、拒捕 4 罪 28 歲乒乓球教練准保釋候訊

10.14 中環|事隔逾三年被控非法集結、拒捕 4 罪 28 歲乒乓球教練准保釋候訊
2019 年 10 月 14 日,中環遮打花園舉行「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」,演變成警民衝突。事隔三年,28 歲乒乓球教練被起訴 1 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及 3 項拒捕罪,周三(26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

案件押至 12 月 12 日再訊,候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。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被告以 2 萬元保釋,期間不得離港、須交出旅遊證件,以及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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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被指沙田行人隧道貼文宣 不服拒捕等罪成提上訴 官押後頒判詞

男子被指沙田行人隧道貼文宣 不服拒捕等罪成提上訴 官押後頒判詞
2020 年 3 月,一休班警稱發現陸姓男子在沙田一行人隧道內貼示威文宣、上前制服時遭對方踢傷。陸否認刑事損壞及拒捕罪,翌年 12 月經審訊後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兩罪罪成,判囚 4 周、向政府賠償 2,800 元。

陸不服定罪提出上訴,法官黎婉姬周二(25 日)在高等法院聽取雙方陳詞後指,將在 3 個月內頒下判詞。據庭上透露,上訴人已完成服刑。

上訴方提出 4 項理據,指原審錯誤接納休班警、拒納上訴人及辯方證人的口供,另辨認被告身份時又沒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。律政司一方則指,休班警說法獲另一控方證人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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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年悼念周梓樂逝世 中大碩士生拒捕罪成不服上訴 指不知是警從後制服

2019 年悼念周梓樂逝世 中大碩士生拒捕罪成不服上訴 指不知是警從後制服
2019 年 11 月 8 日,科大生周梓樂墮樓數日後離世,多區有悼念活動,其中 30 歲中大哲學系碩士生被指在黃大仙廟外警民衝突中抗拒警員,經審訊後在 2021 年 6 月被裁定一項「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」罪成。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,案件周五(26 日)在高院聆訊。

上訴方認為,原審錯誤接納警員供詞及誤判碩士生的傷勢,辯稱上訴人當日起肘、腳踢警員,是在警員沒表明身分、沒警告而動武下作出自衛。

律政司一方則指,不爭議碩士生有傷,但上訴方沒能證明傷勢由誰造成,而且警員有嗌「警察、咪走」表明身分,認為上訴人不可能不知對方是警員。法官黎婉姬押後本案至 11 月 25 日頒下結果,期間上訴人准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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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生拒捕罪成上訴遭駁回 上訴人指誤以為追捕警是黑社會 官:毫無說服力

男生拒捕罪成上訴遭駁回 上訴人指誤以為追捕警是黑社會 官:毫無說服力
網民於 2019 年平安夜發起「和你 sing」,多區爆發衝突。21 歲男生被指在海港城拒捕,糾纏期間使警員受傷,被控 3 項拒捕罪,判囚半年。男生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,高院周四(4 日)駁回申請,維持原判。

上訴人聲稱不知道被警員追捕,他指遭箍頸的一瞬間,「覺得對方是黑社會或暴徒」。法官陳仲衡在判詞指,說法「毫無說服力」,上訴人明顯知悉警員身分,認為他為了掙脱對方制服才激烈反抗﹐而警員亦是使用合理武力。法官又指,上訴人反抗行為或造成漣漪效應,引發更多其他破壞社會安寧罪行,因此刑罰並非過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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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年悼念周梓樂逝世 25 歲男黃大仙拒捕罪成判囚 12 周 准保釋候上訴

2019 年悼念周梓樂逝世 25 歲男黃大仙拒捕罪成判囚 12 周 准保釋候上訴
2019 年 11 月 8 日科大生周梓樂宣告不治,多區有市民舉行悼念活動,一名 25 歲男電腦技術員,被指在黃大仙警民衝突中抗拒警員,經審訊後在今年 7 月被裁定一項「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」罪成,周四(4 日)被判囚 12 周。被告獲准以 1 萬元保釋等候上訴。

裁判官崔美霞指,本案案情嚴重,案發時有多人聚集,被告被警員制服時不斷撐起身,腳向後踢,除致警員受傷,亦牽動示威者情緒,令現場情況惡化、增加衝突可能性,加上他案發時攜有鐳射筆,可見被告有圖謀。裁判官又指,被告在背景報告中重複抗辯理由,故須判阻嚇性刑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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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大衝突|28 歲測量員被控校園附近襲警、拒捕等罪 官准押後待索法律意見

理大衝突|28 歲測量員被控校園附近襲警、拒捕等罪 官准押後待索法律意見
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位於理工大學的示威者,其中 28 歲測量員被控在理大校園附近襲警、拒捕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 3 罪,案件周一(25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,無律師代表的被告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。

裁判官批准,押後至 9 月 5 日上午再訊;被告准以原有保釋條件擔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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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年悼念周梓樂逝世 25 歲男黃大仙拒捕罪成 還押 8.4 候判

2019 年悼念周梓樂逝世 25 歲男黃大仙拒捕罪成 還押 8.4 候判
2019 年 11 月 8 日科大生周梓樂宣告不治,多區有市民舉行悼念活動,其中 25 歲男電腦技術員被指在黃大仙警民衝突中抗拒警員,他否認一項「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」罪,經審訊後,周四(21 日)被定罪,法庭將索取背景報告,押後 8 月 4 日判刑。

裁判官崔美霞裁決時,拒納被告因兩遭警員以胡椒噴霧噴面,才不斷爬起兼腳踢一說,相反,認為是因他不斷爬起兼腳踢,使警員一直沒法替他上手扣,最終靠胡椒噴霧制服,因此裁定被告行為屬拒抗警員,罪名成立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為人孝順顧家、正直善良,為家中經濟支柱,負擔家用及胞妹大學學費,望法庭考慮本案嚴重程度較其他案輕微而輕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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