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公民黨成員「霸氣哥」曾建峯,被指今年六四在火炭馬路及告示欄,以黑色噴漆噴上「6436」、蠟燭圖案,被控刑事損壞。他至開審前改為認罪,周四(18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 12 個月有條件感化令。
暫委裁判官江美儀指,被告醉酒不是求情理由,其行為可能令人受煽惑,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,又指其行為自私,不能姑息,但接納感化報告指他已意識問題,認為感化令可防止重犯,「聽從感化專業意見未嘗不可」。
判罰後,曾建峯在法院外表示承擔了自己的責任,希望當權者亦可以勇於承擔責任,又稱「6436」的字句是否煽惑破壞安寧,留待大眾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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