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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街頭奏《願榮光》 七旬翁無牌演奏等罪成囚30日 棄上訴即時服刑 官斥沒悔意

涉街頭奏《願榮光》 七旬翁無牌演奏等罪成囚30日 棄上訴即時服刑 官斥沒悔意

曾因以二胡演奏《願榮光》被票控無牌演奏,最終獲裁無罪的七旬翁李解新,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,在大圍、旺角及中環無牌演奏及籌款,共被票控 7 罪。經審訊後上周二(24 日)被裁定罪成,判囚 30 日,獲准保釋候上訴。案件周一(30 日)再訊,被告庭上確認放棄上訴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下令撤銷被告保釋,他須即時服刑。

被告呈上信件指,妻子患高血壓,須由被告照顧;被告亦曾做通波仔手術。被告又指他原非香港人,對香港法律「一片空白」,他當天被判罪成時,就「不加思索」地提出上訴,又提出想認罪。但裁判官批評他一直沒有悔意,更提出公約抗辯,又表示死在監獄也無所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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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指街頭二胡奏《願榮光》 六旬翁無牌演奏等罪成囚30日 官指屬「軟對抗」

被指街頭二胡奏《願榮光》 六旬翁無牌演奏等罪成囚30日 官指屬「軟對抗」

曾因以二胡演奏《願榮光》被票控無牌演奏,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李解新,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,在大圍、旺角及中環無牌演奏及籌款,共被票控 7 罪。他否認傳票控罪受審,周二(24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,判囚 30 日,獲准保釋候上訴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指,接納警方專家指《願榮光》一曲「與非法集結、暴動及港獨等有高度聯繫」。就被告聲稱不知籌款須事先申請,官指對法律無知非有效的抗辯理由,又指「自由並非絕對」,不能為所欲為、妄顧法律責任。

被告親自求情時稱「不承認犯罪」,稱已年屆 70 歲,「我就算死在監獄有甚麼所謂」。官判刑時則稱,《願榮光》事關國安,法庭須發清晰訊息,傳播、奏播的歌曲後果嚴重,又指被告以「軟對抗」挑起社會矛盾,「沒被起訴更嚴重罪行應感慶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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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旬翁否認街頭無牌奏二胡 指「無休止控訴」向控方索償100萬元 10.24裁決

六旬翁否認街頭無牌奏二胡 指「無休止控訴」向控方索償100萬元 10.24裁決
曾因以二胡演奏《願榮光》被票控無牌演奏,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李解新,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,在大圍、旺角及中環無牌演奏及籌款,共被票控 7 罪,案件周一(28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。

李解新在庭上「反訴」控方,指 4 年來因街頭奏樂,到不同法院應訊,形容是「無休止的控訴」。他續指,控方再提交多項文件,使自己承受很大壓力、精神崩潰,「看來控方是不把我置於死地而不罷休」,故向控方索償 100 萬元。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至 10 月 24 日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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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旬翁街頭拉二胡否認無牌演奏 控方指《願榮光》具煽動性 被告質疑「政治迫害」

六旬翁街頭拉二胡否認無牌演奏 控方指《願榮光》具煽動性 被告質疑「政治迫害」
曾經在東涌以二胡演奏《願榮光》,被票控無牌演奏,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李解新,再被指於 2021 年及 2022 年在港鐵旺角東站、大圍站和中環拉二胡,涉無牌演奏及籌款。他否認 7 項傳票控罪,案件周五(21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。

控方傳警司陳榮解釋《願榮光》具煽動性,陳指示威者經常在唱歌後高呼「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,經驗顯示當歌曲出現、「佢哋(示威者)係會激進咗」。舉報被告拉奏二胡的途人則指,「啲暴徒經常性播呢隻歌」,認為樂曲「滋擾」、「感覺不良」,逐拍片報警。

被告沒有法律代表,親自盤問證人。他同意自己當時無許可證演奏音樂,但強調街頭藝術受《國際公約》保障,又質疑當局「用這麼多的警力對待一個香港伯伯」,實際上為「政治迫害」,案件 7 月 24 日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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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旬翁街頭拉二胡被控無牌演奏 案情指途人認出《願榮光》 擔心引騷動報警

六旬翁街頭拉二胡被控無牌演奏 案情指途人認出《願榮光》 擔心引騷動報警
曾因在東涌以二胡演奏《願榮光》,被票控無牌演奏,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,再被指於 2021 年及 2022 年在港鐵旺角東站、大圍站和中環拉二胡,涉無牌演奏及籌款。他否認 4 項「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」及 3 項「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」的傳票控罪。

案件原定周一(15 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,惟因主控、裁判官先後染疫及身體不適,押後至周五(19 日)再訊。控方庭上讀出經修訂的承認事實,較周一讀出的版本有更多細節,包括指有途人認出被告演奏的歌曲為《願榮光歸香港》,感到十分煩擾,擔心引起騷動於是報警。

被告同意內容,重申「我沒有罪」,另提到要傳召全數 12 名證人「與我辯論」。裁判官表示,因要遷就主控及證人的時間,押後本案至 7 月 21 日、24 日及 25 日,作 3 日審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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奏二胡六旬翁否認7項無牌演奏及籌款 主控染疫審訊周二續

奏二胡六旬翁否認7項無牌演奏及籌款 主控染疫審訊周二續
曾因在東涌以二胡演奏《願榮光》,被票控無牌演奏,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,再被指前年及去年在港鐵旺角東站、大圍站和中環拉二胡,涉無牌演奏及籌款。他否認 4 項「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」及 3 項「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」的傳票控罪。案件原訂周一(15 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,惟主控因染疫缺席,故庭上只處理同意事實。聽畢案情後,被告表示「事實基本是這樣,但我沒有罪。」案件押後至周二(16 日)續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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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胡奏《願榮光》六旬翁被控無牌演奏及籌款 控方合併處理7控罪、5.15開審

二胡奏《願榮光》六旬翁被控無牌演奏及籌款 控方合併處理7控罪、5.15開審
曾在東涌以二胡演奏《願榮光》被票控無牌演奏,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,再因在大圍和中環演奏被控。控方早前改控「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」,他否認控罪,案件周二(28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。控方周二新增一項無牌演奏控罪,並就被告面對的 7 項傳票控罪,申請合併處理獲批。被告不爭議案發片段、照片及身分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排期於 5 月 15 日至 17 日審訊,另定 4 月 21 日再訊,以待處理承認事實事宜。控方透露有 21 名證人,包括兩名專家證人就被告拉奏的歌曲作供,另有 3 名證人與牌照相關,惟數目有待處理承認事實後再確認。

裁判官問及被告,會否傳召證人作供時,被告稱「在街頭聽我拉二胡的人有千千萬萬」,又指只有自己可以證明自己沒有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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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胡奏《願榮光》六旬翁被控無牌演奏 控方擬傳專家證歌曲事關社會事件

二胡奏《願榮光》六旬翁被控無牌演奏 控方擬傳專家證歌曲事關社會事件

六旬翁被指於 2021 年三度在港鐵旺角東站外拉二胡,被票控 3 項「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」罪,周四(26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。他之前亦曾因在東涌以二胡演奏《願榮光》,被票控無牌演奏,最終獲裁無罪。 被告早前已否認傳票控罪,控方透露擬傳召兩名專家證人,就被告拉奏的歌曲作供,以證明曲目與社會事件相關,演奏會「引起現場其他事發生」。裁判官余俊翔把案件押後至 3 月 23 日作審前覆核。 控方擬傳 11 證人 控方透露,上次法庭押後讓律政司再作考慮,現時控方決定繼續檢控,並不新增任何控罪。而因應早前被告另一宗於西九法院處理,獲裁無罪的案件,控方現已修訂案情,並擬傳召 11 名證人,包括一名街外證人,7 名警員證人,兩名有關演奏歌曲的專家證人,以及一份「牌照科」人員的供詞。 控方在裁判官查問下進一步解釋,指本案控罪元素包括「無合法權限或解釋」地演奏,而該兩名專家則會講解,被告演奏的歌曲內容與社會事件相關,演奏會引起「現場其他事發生」,在公眾地方演奏並不合理。 被告要求即日有定案質疑控方浪費政府資源 被告以普通話親自應訊,他批評本案案情簡單,即使罪成「大不了罰款兩千元」,但已就本案第三次出庭,質疑浪費政府資源。他提及自己另一案件已被裁定無罪,強烈要求本案於今天有「定案」。 裁判官解釋,檢控決定在於控方,而本案與上次案件的時地均有所不同,控方需時舉證,現時定案太倉卒、不切實際。被告反駁,稱本案已歷經「3 個年頭」,「即使罪成只是罰款,值得嗎?」裁判官則表示,被告不需要發表評論及感想,終決定把案件押後至 3 月 23 日作審前覆核。 被告李解新(68 歲,退休人士)被指違反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下的「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」罪,指他於 2021 年 8 月 3 日、8 月 18 日及 9 月 9 日,無合法權限或解釋,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,在港鐵旺角東站 B 及 C 出口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連揚聲器。 曾被控東涌無許可奏二胡 在東涌一案,被告被票控於 2022 年 4 月在東涌無許可下奏玩二胡。主審裁判官聽畢控方案情後,一度認為控方沒有就被告有否獲許可,提供任何證據,裁定他表證不成立。但 4 天後裁判官自行提出覆核,指本案為涉及牌照許可證的罪行,被告有責任提證,而控方毋須就被告是否持許可證舉證,故改裁被告表證成立。 裁判官最後裁決時指,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拉奏二胡構成滋擾,亦未能證明被告沒有合法權限及合理辯解,裁定他罪名不成立。 … Read more

曾奏《願榮光》遭控    六旬翁再因奏二胡被控無牌籌款    控方申押後待整理呈堂片獲批 明年 1.3 審前覆核

曾奏《願榮光》遭控    六旬翁再因奏二胡被控無牌籌款    控方申押後待整理呈堂片獲批 明年 1.3 審前覆核
曾在東涌以二胡演奏《願榮光》,被票控無牌演奏,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,再因在大圍和中環演奏被控,控方原控以「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」,早前修改控罪後,改控「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」,他否認全部控罪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,以整理呈堂片段的謄本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終批准有關申請,將案押後至明年 1 月 3 日作審前覆核。

被告李解新在庭上指,同意將 3 案合併審訊,以節省資源。他一度斥控方「腦殘」,提議案件應馬上進行,指「我不需要謄本,你在庭上播出來就得。」但其後道歉,指自己過於激動。李亦反對案件押後過長,指會令他「精神壓力好大」,又指若被判罪成會上訴,而被判無罪則會申請索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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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涌奏《願榮光》獲裁無牌演奏罪不成立 六旬翁原另被控大圍演奏 控方改控無牌籌款

東涌奏《願榮光》獲裁無牌演奏罪不成立 六旬翁原另被控大圍演奏 控方改控無牌籌款
曾被票控在東涌無牌二胡演奏《願榮光》、最終獲裁無罪的六旬翁,近日再被票控 2 項「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」,指他在 2022 年 6 至 8 月期間,兩度在港鐵大圍站外無牌二胡奏樂,案件周一(31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。

控方申請修改控罪至「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」,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。控方擬申請把本案,及另外 2 宗案發地點不同的同類案件合併審訊,獲批准押後至 11 月 3 日處理。

控方指,3 宗案分別為本案、旺角東站外奏二胡案,及一宗發生於中區的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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