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荊黨主席李山疑遭詐騙。30 歲男商人被指於 2021 年,向李山和一男子稱可用近 47 萬元收購一間公司,藉以詐騙 19 萬元,事隔 4 年後,被起訴一項欺詐罪,周五(24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被告暫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 3 月 24 日再訊,以候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。被告准保釋,惟金額須由 10 萬元增至 19 萬元,條件包括不得離港,另須繳清餘款方可正式擔保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紫荊黨主席李山疑遭詐騙。30 歲男商人被指於 2021 年,向李山和一男子稱可用近 47 萬元收購一間公司,藉以詐騙 19 萬元,事隔 4 年後,被起訴一項欺詐罪,周五(24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被告暫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 3 月 24 日再訊,以候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文件。被告准保釋,惟金額須由 10 萬元增至 19 萬元,條件包括不得離港,另須繳清餘款方可正式擔保。
一名警長涉嫌在申請延遲退休時,隱瞞個人債務,並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逾 6 萬元,他周四(24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,承認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、欺詐兩罪。
案情指,被告涉在申報表格上,訛稱沒有任何未償還債務,但廉署調查後發現,被告提出申請時,尚欠兩間財務公司,及儲蓄互助社債務共約 24 萬元。
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下令,將案件押後至 2 月 13 日判刑,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,他期間續准保釋。
一名入境處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,涉於 2008 至 2020 年間,9 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,瞞報自己向財務機構借貸,成功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 26 萬元。他被控 9 項「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」罪,早前承認其中 4 罪,涉款逾 13 萬元,餘下 5 罪獲不提證供起訴,周四(24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 2 個月,緩刑 3 年。
辯方求情時稱,本案涉及金額比案例少,又指案例中的被告都是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,望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聽畢求情後,最終判處緩刑。
一名 28 歲男督察涉於去年 8 月休班時,駕私家車沿沙田圍路往馬鞍山方向行駛,至沙田圍路及沙田路交界時,與另一輛私家車相撞,司機及車上兩名男乘客受傷,清醒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。該男警被控一項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」罪,周五(24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。
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辯方要求,押後案件至 3 月 21 日再訊,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。被告續准以 5000 元保釋,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。辯方透露,被告將聘請私人律師,官提醒被告需盡快接觸律師。
警方 2022 年 9 月埋伏柴灣興民邨梯間,拘捕懷疑交收或提取子彈的兩男。二人周四(23 日)在高等法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組件等合共 7 罪,押後至 2 月 7 日判刑。
案情指,首被告約 2017 年經「高登討論區」認識一名男子,對方其後移民加拿大,暫存一堆物品包括經 3D 打印的槍械組件於其家中,至 2022 年要求他把當中的子彈交予「手足」,惟他記錯日子,提早放置而曝光及被捕;次被告則為「搵快錢」充當跑腿交收,其後被捕。
辯方稱首被告有悔意,沒按指示以 3D 打印機印製槍械組件,他日若已移加的男子被捕,也願出庭頂證,現也成功助警方拘捕次被告,望可減刑 45%;次被告則稱自己只是跑腿,被首被告設局拘捕,而他較首被告更早認罪。
38 歲總督察何兆東及其妻子,涉收取牽涉襲擊及欺詐案商人,總值逾 110 萬元現金和禮物,何在履行職務時優待對方,洩露警方內部資料。兩人被起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、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,案件周四(23 日)在區院再訊。
代表何妻的律師稱,仍翻查本案的光碟資料,申請押後再訊,另稱得悉何兆東正申請法援,要求何妻的銀行戶口資料,指她正去信銀行查詢以協助何的申請。正還押的何兆東則沒有律師代表。
法官高勁修稱,收到法援署信件,指需要更多時間處理申請。何在提問下確認希望押後案件,另沒保釋申請。法官遂押後至 4 月 10 日再訊。
19 歲倉務員被指 2023 年在大角咀一個工廠單位的派對房間,與朋友打麻將後因輸錢,用鐵棍揮打 17 歲事主的頭部,致其左眼視網膜完全脫落,近乎失明,並搶去事主的 1.2 萬元現金,同行另一名 17 歲男生則涉手持短刀,抵住目擊者的頸部。
倉務員及男生被告周三(22 日)於高院認罪,兩人各承認一項搶劫罪及「傷人 17」,續還押至 2 月 10 日判刑,待索取背景報告。
辯方求情指,倉務員在被羈留期間受襲致重傷,需施行手術,康復進度良好,望法庭基於他受到額外的非法懲罰,酌量減刑。翻查資料,被告為壁屋懲教所羈押人士遭人以木棍捅肛門案的事主。
反恐首案的律政司外聘主控官、大律師周凱靈,承認一項違反《建築物條例》的傳票控罪,涉作為彌敦道一大廈單位的擁有人,沒有進行及完成露台的檢驗和修葺,周二(21 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 1,500 元。
周親自在庭上表示,指單位是由父親多年前購入,「成棟樓都冇騎樓」,對於為何契約圖則顯示單位有露台,「幾十年嘅樓,我不得而知」。
周在法院外向記者稱,她原本不知道被票控,因該單位「從來唔係我自己打理」,直至有保安員通知她才知悉。她又稱單位由父親購入,其後變為劏房,「因為冇人租,全棟樓都變咗劏房,咁我唯有變咗劏房」。
博愛醫院董事局前主席蕭炎坤捲入黃金投資詐騙案,被指透過從事黃金交易公司處理總值逾 250 萬港元的款項,他否認洗黑錢罪,案件周二(21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。由於雙方同意大部分案情,控方毋須傳召證人。法官周三將會裁定表證是否成立。
雙方承認事實指,事主聲稱透過交友程式 Tinder 結識女子,經對方介紹投資黃金,最終損失逾 25 萬美元,其中近 13 萬美元轉入蕭炎坤經公司持有的銀行戶口,蕭是該戶口的唯一簽署人。控方指該戶口另處理多筆來歷不明的款項。
辯方指,蕭獲他人邀請合作開設投資業務,涉案戶口是公司的職員使用,提款主要是用作支付辦公室租金,蕭亦曾質疑匯款來歷不明,但獲告知是來自合法途徑。官追問下,控方確認警方未找到或拘捕部分涉案人士調查,但強調根據法律,單單收取「黑錢」已構成罪行。
西貢區議員李天賜涉未有按時提交報稅表,被稅務局票控。法庭向他發出傳票後,他沒按時出庭應訊,本月初因「到庭應訊通知書不獲遵行」被警方拘捕,案件周一(20 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,李由律師代表,承認未有提交物業稅報稅表,被判罰款 1,000 元。
李天賜離開法院時回應記者時稱,「深表遺憾呀,其實宜家係遞交晒㗎啦,未上庭之前其實我已經處理晒,尊重法官嘅判決」。被問到會否影響其區議員工作,李稱,「希望唔會。」至於會否擔心有人提出行為失當的調查,李稱,「我相信其他會好遵守…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