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有港人被「高薪打工」騙局誘至東南亞後遭禁錮,被逼從事非法工作。誘使港人往外地的男子馬智豪在區院承認串謀詐騙等罪,被判囚 7 年。他提出刑罰上訴,周四(6日)被上訴庭駁回,官押後頒判詞交代理由。
法官多次關注律政司檢控方式,例如為何以串謀詐騙起訴涉販賣人口的案件,亦質疑為何本案如此嚴重,卻沒選擇在高院審訊。律政司一方指,本案是同類事件首案,鑑於現時沒販運人口罪,遂以串謀詐騙罪作為檢控媒介,而考慮涉案集團規模等因素,認為區院適合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近年有港人被「高薪打工」騙局誘至東南亞後遭禁錮,被逼從事非法工作。誘使港人往外地的男子馬智豪在區院承認串謀詐騙等罪,被判囚 7 年。他提出刑罰上訴,周四(6日)被上訴庭駁回,官押後頒判詞交代理由。
法官多次關注律政司檢控方式,例如為何以串謀詐騙起訴涉販賣人口的案件,亦質疑為何本案如此嚴重,卻沒選擇在高院審訊。律政司一方指,本案是同類事件首案,鑑於現時沒販運人口罪,遂以串謀詐騙罪作為檢控媒介,而考慮涉案集團規模等因素,認為區院適合。
近年「賣豬仔」案再現。32 歲女子周五(26 日)在區域法院承認誘騙兩年輕女子到泰國,她們再被送往緬甸的詐騙園區。被告還押至 9 月底判刑,待上訴庭就同類案判斷,法庭就欺詐罪量刑時可否考慮販運人口的情節。
案情指,兩事主在泰國被持刀棍者押上船,渡河後被穿軍服持械者帶入園區,再被告知需各付 50 萬美元(約 390 萬港元)或達同額詐騙「業績」才能離開。最終兩人家屬各託第三方,分別支付約 20 至 30 多萬港元換取兩人獲釋。
法官謝沈智慧多番質疑辯方求情案例不適用,又一度斥「應該喺犯罪之前諗吓屋企人,唔係犯罪之後攞佢哋嚟做藉口」、「父母好擔心佢(被告)?人哋啲女俾人哋捉咗去園區唔見咗,俾人賣咗去。人哋啲女呢?人哋啲父母呢?吓?」
多名港人被「賣豬仔」,經泰國被誘拐到詐騙園區。32 歲女子涉嫌誘騙兩名年介 21 至 23 歲的事主到泰國,令兩人被送往緬甸的詐騙園區,家人早前向犯罪集團交出贖金後,兩事主獲釋,上周返港。該女子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,案件周四(16 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
被告暫毋須答辯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控方要求,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3 日再訊,以待繼續調查。辯方有保釋申請,官聽取陳詞後,拒絕被告保釋,被告期間還押。
早前有港人被「高薪打工」騙局誘至東南亞後遭禁錮,被逼從事非法工作。兩名男子被指誘使他人前往外地,承認串謀詐騙等罪於周五(11 月 1 日)判刑,首被告判囚 7 年,達區院判刑上限;次被告則被判囚 3 年。
區院法官林偉權指,本案是非常卑劣的人口販賣案件,共有 5 名受害人被誘使至泰國及柬埔寨,被迫參與詐騙或在支付贖金後才獲釋,期間遭到暴力或威嚇,受虐最嚴重的受害人更身患殘疾。
官形容,本案是區院其一最令人髮指之案件,認為須發出強烈且明確的訊息,帶出參與者將受到嚴厲懲罰,參與程度越高,刑期則越長。
早前有港人被「高薪打工」騙局誘至東南亞後遭禁錮,被逼從事非法工作。兩名男子被指誘使他人前往外地,被控串謀詐騙罪,周三(23 日)在區域法院認罪,續還押至下周五(11 月 1 日)判刑。
案情揭露共涉及 5 名受害人,年齡介乎 20 至 32 歲。其中一人為輕度智障,他由被告陪同到外地「領獎」,後來被告知已被人販賣,曾經被關在籠內、遭毆打和電擊。另一受害人被騙出差往柬埔寨,抵埗後被威脅參與網上詐騙,近一年後才獲救出;亦有 2 人被販賣至緬甸的「KK 園」。
案情又指,一被告在警誡下承認陪同受害人辦理護照,他知悉另一被告將販賣受害人,但稱因自己欠債而「別無他選」。
港人被「高薪打工」騙局誘至東南亞後遭禁錮、被逼從事非法工作個案至今錄得 38 宗,至少 6 人被捕。繼 30 歲馬姓男子後,警方再起訴一男一女,包括被指為集團主腦的 23 歲男學生,以及涉刊登招聘廣告的 27 歲女秘書,二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,周二(23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,押後本案至 10 月 17 日與馬姓男案一併再訊,待警方繼續調查。兩被告申請保釋被拒,須還押候訊。男被告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,下周二(30 日)再訊。
港人被「高薪打工」騙局誘至東南亞後遭禁錮、被逼從事非法工作個案數量急增。警方調查後至今拘捕至少 6 人,並落案起訴一名 30 歲馬姓男子,指他涉以一百萬泰銖(現折合約 22 萬港元)誘一吳姓男子赴泰國後禁錮他於緬甸,又涉騙取吳姓女子 3.5 萬元贖金。 馬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,周一(22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,暫毋須答辯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,押後 10 月 17 日再訊,待警方繼續調查。馬申請保釋被拒,須還押候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