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年 24 歲男子被控四度與胞妹性交及三度由對方口交,兩人案發時皆未成年,分別 11 至 14 歲及 7 至 10 歲。他否認 4 項亂倫及 3 項「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」罪,案件周一(7 日)踏入第三日審訊。
辯方繼續盤問拘捕警員,指出以警車押解被告到沙頭角警署途中,其同袍拳打被告腰間左側,又責罵被告「你做乜嘢搞你咁細個嘅細妹」、「你係咪冇人性?你係咪癲嘅?」藉此向被告施壓,而拘捕警員亦指導被告杜撰錄影會面的供詞。警員均否認。案件周二續。
第二日審訊 | 被告口供:曾問「可否扑嘢」沒強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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