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,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、煽動 3 罪成,上月被判囚 20 年,為《國安法》生效以來刑期最重被告。他的香港律師團隊周五(6 日)向《法庭線》確認,已收到清晰及明確指示,黎智英不會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。
法官早前裁決時指,本案串謀均精心策劃、早有預謀,屬「罪行重大」,以 15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,而黎是幕後主腦,須提高至 18 年。同案認罪被判囚 10 年的前《蘋果》主筆馮偉光,已於本月 2 日提出刑期上訴。
黎智英案追蹤報道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,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、煽動 3 罪成,上月被判囚 20 年,為《國安法》生效以來刑期最重被告。他的香港律師團隊周五(6 日)向《法庭線》確認,已收到清晰及明確指示,黎智英不會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。
法官早前裁決時指,本案串謀均精心策劃、早有預謀,屬「罪行重大」,以 15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,而黎是幕後主腦,須提高至 18 年。同案認罪被判囚 10 年的前《蘋果》主筆馮偉光,已於本月 2 日提出刑期上訴。
黎智英案追蹤報道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《蘋果日報》3 間相關公司,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3 名高院指定法官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裁定黎全部罪名成立,翌年 2 月判黎監禁 20 年,8 認罪被告則判囚 6 年 3 月至 10 年。 案件於 2023 年 12 月 18 日開審,黎智英在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庭作供,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完成 52 日作供。辯方在提問尾聲說:「這就是黎先生的『史詩式』(epic evidence)證供」。控方證人當中,包括 5 名從犯證人張劍虹、陳沛敏、楊清奇、李宇軒及陳梓華,供詞提及《蘋果日報》日常運作、編採方針、以至「重光團隊」的運作、眾籌登報細節、如何進行國際遊說等。 《法庭線》整理每日實時及綜合報道、不同階段的整合報道,以及時序專頁,方便讀者翻查及閱讀。「每日報道」包括每日審訊的實時、綜合報道;「階段整合」包括開審前、開案陳詞,和 5 名從犯證人證供整合;「時序專頁」則整理事發時序。 讀者也可用審訊日數或日期搜尋,例如「第1日審訊」、「2023.12.18」(即 2023 年 12 月 18 日)。 最後更新日期:2026.3.5 … Read more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,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、煽動 3 罪成,上月被判囚 20 年。《蘋果》前主筆馮偉光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,被判囚 10 年。官指,本案精心策劃、早有預謀,屬「罪行重大」,而馮偉光等 3 名沒作供被告,只能因認罪減刑三分一,已屬法例所訂最低刑罰。
高院資料顯示,馮偉光於周一(2 日)提出刑期上訴,案件暫未排期聆訊。
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,黎智英被判囚 20 年,其餘 8 名認罪被告分別判囚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不等。辯方求情時強調各人角色、參與度不同,盼法庭量刑時考慮被告個人角色。3 位法官最後基於甚麼原因,認為各被告的量刑起點須劃一定於監禁 15 年?當日由開庭至休庭僅 7 分鐘,庭內的氣氛又是怎樣的?今集「法生咩事」,與大家拆解 47 頁判詞重點,以及記者庭內觀察。 相關報道:黎智英案|官裁定本案串謀屬罪行重大 黎判囚20年、8認罪被告囚6年3月至10年 黎智英判囚20年成國安法下刑期最重被告 其次為3《蘋果》高層囚10年、與戴耀廷相同 黎智英案判刑.特寫|被淚水淹沒的法庭 《蘋果》人最漫長的7分鐘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經歷 156 日審訊,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 3 罪成,判囚 20 年,為《國安法》生效以來刑期最重被告,其餘 8 名認罪被告被判監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不等。法官指,本案串謀精心策劃、早有預謀,屬「罪行重大」,而黎是幕後主腦,須提高量刑。
在香港,判囚 20 年或以上多見於販毒、殺人等重罪。在本案中,法庭基於甚麼因素裁定屬《國安法》下「罪行重大」分級?理據是否充分?勾結罪量刑起點分別定在 18 年及 15 年監禁,是否過高?高齡又是否有效的減刑因素?
《法庭線》訪問了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、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及法律評論員黃啟暘,為讀者解讀判詞重點,剖析高等法院對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的量刑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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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蘋果》3 間公司連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,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、煽動罪成。3 間公司分別被罰款 300 萬 4,500 元。保安局局長周三(11 日)擬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命令公司註冊處剔除 3 間公司,並已按《國安法》 31 條展開程序,通知 3 間公司可於 2 月 25 日前作出申述。
當局指,若最終決定剔除,3 間公司即成為『受禁組織』,任何人以組織幹事或成員身分行事;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等,一經定罪,最高可判罰款100 萬元及監禁 14 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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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8 歲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囚 20 年,加拿大、德國、法國等多國繼續發聲明呼籲釋放。美國國務卿盧比奧(Marco Rubio)香港時間周二早上亦發聲明,敦促當局以人道理由准黎假釋。另外,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表示,黎行使國際法所保護的權利遭判囚 20 年,突顯《國安法》內容模糊,促立即撤銷判決。
中國外交部重申,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,香港法治不容撼動,任何外國無權說三道四,堅決反對個別國家借案件惡意抹黑香港、詆毀香港法治、干涉中國內政,並已向有關國家和機構提出嚴正交涉。
現年 78 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,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、煽動 3 罪成,周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院)被判囚 20 年,為《國安法》生效以來刑期最重被告,當中 18 年刑期與另一欺詐案分期執行,即加監 18 年,料至少須服刑至 2044 年。法庭指,本案串謀均精心策劃、早有預謀,屬「罪行重大」, 以 15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,而黎是幕後主腦,須提高至 18 年。 至於 5 名從犯證人,包括張劍虹、陳沛敏、楊清奇、陳梓華及李宇軒,官接納他們的證供對黎定罪起重要作用,引《國安法》第 33 條減刑逾一半,判囚 6 年 3 月至 7 年 3 月。餘下 3 名沒作供被告,羅偉光、林文宗及馮偉光,官指他們只能因認罪減刑三分一,各判囚 10 年,已屬法例所訂的最低刑罰。 相關報道:官裁定本案串謀屬罪行重大 黎判囚20年、8認罪被告囚6年3月至10年英國宣布擴BNO移英計劃 指判刑「無異於終身監禁」 與歐盟同促釋放特寫|被淚水淹沒的法庭 《蘋果》人最漫長的7分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