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《蘋果日報》3 間相關公司,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周四(11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58 日審訊,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 15 日作供,辯方展開第二日盤問。
李宇軒在盤問下同意,他在《國安法》生效前,認為眾籌、遊說等工作均合法,又指《國安法》條文含糊、詮釋廣闊,「全球嘅人都適用」。法官李運騰問,那他當時為何不停止國際遊說?李宇軒指,覺得「北京會搬龍門」,「如果北京覺得你係政敵嘅話,無論你繼續定唔繼續去做,佢都會搵到方法去政治檢控你」,終決定繼續遊說工作。
辯方另問及陳梓華與李宇軒的聯繫,李確認,陳曾表示,其「勇武隊」涉「721 白衣人」事件、中聯辦示威、2020 年口岸爆炸品事件等。陳亦提及,若要組成流亡政府及成立軍隊,以色列軍隊可訓練「勇武」,但「唔知佢(陳)有幾認真」。李完成作供,陳梓華將於周五(12 日)作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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