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停運的「612 人道支援基金」被指無註冊作社團,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、大律師吳靄儀、歌手何韻詩等 6 人被票控沒有為基金作社團註冊,案件周三(2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繼續作結案陳詞。 辯方資深大律師李志喜陳詞指,控方引《社團條例》條文,憑「612 基金」有籌款而指控其屬於「社團」是誤導,反駁指如屬海外籌款,控方所倚賴的條文就不適用,因此該條文明顯與定義是否「社團」無關。 李又指該條例涵蓋廣闊,舉例指 3 人組成的三重奏樂隊如按例註冊,要面對社團名稱、幹事資格等多項資料要求,形容會「𢲷哂頭」。代表施城威的大律師梁晴怡陳詞指,施受薪提供秘書服務,並非控方指稱的「社團」幹事。案件周六(5 日)由辯方續陳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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