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 年 4 月底,一名男子疑清晨利用板車拖着一具女屍在街上遊走,警方接報到場發現男子疑為死者男友,涉嫌與案件有關。26 歲男子被控一項謀殺罪,居住在同一單位的兩男一女則各被控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。 案件周五( 23 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,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申請,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4 日再訊,以待索取法律意見。被控謀殺的首被告沒有擔保申請,須繼續還押候訊,其餘 3 名被告則續准保釋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今年 6 月初,鑽石山荷里活廣場發生命案,兩名女子遭一名 39 歲男子以刀襲擊身亡。涉案男子被控 2 項謀殺罪,早前還押小欖精神病院,周一(19 日)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。 裁判官稱,早前索取的兩份精神科報告,均指被告適宜答辯;辯方表示,被告明白及同意報告內容。控方申請押後,待錄證供、蒐證、索驗屍報告和法證報告等調查,並反對被告擔保,獲裁判官劉綺雲批准。 案件押後至 10 月 9 日提訊,被告續還押。庭上所見,被告身穿卡其色上衣、戴上口罩及眼鏡,一直表現平靜。
2022 年 5 月,旺角砵蘭街發生謀殺案,一對男女疑到釣魚機賭檔追債,反被多人持刀襲擊,釀成一死一傷。涉案 12 名男女被控謀殺、串謀意圖傷人等罪,周五(16 日)分 4 案在九龍城法院再訊。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8 月 11 日,以待繼續進行法證檢驗。辯方表示,案件已拖延逾一年,上次亦以同樣理由押後。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押後,但要求控方下次交代調查進度。各被告繼續還押看管。
前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,涉把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波放在私家車內,殺害妻女,於 2018 年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,判囚終身。上訴庭駁回許上訴,並拒頒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。 許周二(6 日)在終院申請上訴許可,獲常任法官李義、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司徒敬批准。終院法官指,針對涉案的瑜伽波氣栓(stopper),原審法官的指引有不當之處,對被告造成實質不公,故批出上訴許可,將於今年 10 月 10 日進行正審聆訊,並擇日頒下裁決理由。
鑽石山荷里活廣場上周五晚(2 日)發生命案,2 名女子遭一名 39 歲男子以刀襲擊身亡。涉案男子被控 2 項謀殺罪,周一(5 日)被押送至觀塘裁判法院提堂。他暫時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 6 月 19 日再訊,期間須還押小欖精神病院,並索取 2 份精神科報告,以判斷他是否適合答辯,以及有否入院令建議。 庭上所見,光頭的被告戴上口罩及眼鏡,表情平靜,不時緊握拳頭和深呼吸。書記讀出控罪後,被告表示「明白」。警方反恐特勤隊、軍裝警員及公共關係部,分別在法院外、附近街道及囚車進出位置戒備,部分警員手持槍械裝備。
28 歲女模特兒、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今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。死者前夫、前家翁、前大伯被控一項謀殺罪,前家姑則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;另 2 人則涉協助死者前夫乘搭遊艇逃往澳門,各被控一項意圖協助罪犯罪,案件周一(8 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。 控方透露,於涉案私家車座位血跡、涉事村屋內發現的人體下肢和煲具,均驗出死者的 DNA ,另外在屋內檢獲的外套則驗出前家姑的 DNA 。前家姑申請保釋被拒,案件押後至 7 月 31 日再訊,以待警方檢驗電鋸、刀,鎚子等逾 30 件工具。 被告出庭應訊時神色平靜,死者前家翁鄺球不時望向旁聽席,前家姑李瑞香則一直低頭。有不少人到庭旁聽,庭外亦設有視像直播。
2023 年 3 月 29 日,一名七旬男子於元朗康樂路遭人持刀斬死。4 名男子分別被控謀殺罪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,案件周三(26 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 辯方指,按指示欲為首被告申請保釋;另一名涉謀殺的被告則無保釋申請,亦放棄 8 天的覆核權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最後下令 2 人均須還押候訊。辯方稱,將到高等法院再申請保釋。 其餘 2 名被告均獲准以 10 萬元保釋,每日須分別到元朗警署和八鄉警署報到、不得離港、居住於報稱地址,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地接觸控方證人。控罪指,他們涉處理於謀殺案中使用的私家車。
六旬保安員 2016 年涉因投訴巴裔同事遲到,疑遭同事的兩名胞弟等 4 人襲擊後身亡。4 人被控謀殺,涉案巴裔同事在還押逾 5 個月後,因有不在場證據而獲撤控釋放。他於 2018 年入稟區域法院,控告警方明知證據不足,仍「惡意檢控」他,目的是為向他施壓,逼他透露更多案情,遂入稟向警務處長追討「懲罰性賠償」。 案件周一(17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原告 Khan 接受盤問時提及,他有同事可證明,他案發時正在上班,但同事因害怕警察而不願作供,而警方亦沒有檢取他工作地方的閉路電視,所以懷疑警方是為了向他施壓才起訴他。Khan 又指,他被撤控後難以找到理想工作,事件對其家庭有嚴重影響。 被告方指出,Khan 聲稱不認識死者,但其兩名同住胞弟亦捲入謀殺案,而且 Khan 在事後不久已獲聘於管理公司,又與妻子再育有兩名兒女,似乎沒有受事件影響。
66 歲男子疑因攤分電費問題,與 60 歲同住胞弟起爭執,期間持刀互襲。被告涉用刀捅死胞弟,死者證實身中 36 刀亡。被告否認謀殺罪受審,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無罪,接納他因被激怒行事,裁定誤殺罪成。法官李素蘭周四(30 日)在高等法院判被告監禁 7 年半。 法官判刑時提及二人雖然同住,但各自過生活,雙方沒有溝通,又對被告表示同情,形容他在本案中殺害的人,實際上與他無甚關係。官指,被告與死者二人自小已不和,只因二人是兄弟,被告一直忍受對方。多年來二人矛盾一直累積,至案發時終於爆發。二人由爭執,急速惡化至持刀互襲,未加思考而犯案。另考慮被告承認誤殺罪,給予相應刑期扣減後,判囚 7 年 6 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