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 歲少女去年透過 Instagram 結識一名未成年男子,其後遭對方及 4 名童黨於觀塘襲擊及非禮。各人被控非法禁錮、勒索及非禮等罪。其中一名 18 歲女被告早前認罪,另一名 17 歲男被告則在審訊期間認罪,兩人周一(22 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(參看《法律 101》)。
區院暫委法官溫紹明判刑時指,本案案情嚴重,事主因被禁錮而失去自由,更遭毆打及性侵,兩名被告雖非主謀,但兩人案發後沒積極重建生活及遠離壞分子,男被告接觸危險藥物,甚至因兩宗刑事案件被捕,而女被告則在沒照顧能力下誕下女兒,導致其女兒的身體出現問題,認為兩人均急需強而有力的外界介入,以重整其人生及價值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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