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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影片】「賢學思政」王逸戰刑滿獲釋 與父母相擁落淚 籲動盪時代保持善良

【影片】「賢學思政」王逸戰刑滿獲釋 與父母相擁落淚 籲動盪時代保持善良

承認「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被判囚 36 個月的前「賢學思政」召集人王逸戰,周三(20 日)早上在塘福懲教所刑滿獲釋。身穿淺色連帽衛衣、牛仔褲,拿着「包頭袋」及個人物品的王,早上大約 8 時半到達懲教所附近的一段行人路。 王的父母、前「賢學思政」秘書長陳枳森、前區議員林進及逾 10 位朋友前來迎接,王與父母擁抱時不住哭泣,而朋友送上貼滿他生活相片的卡,寫有「說了再見 約定再見 就會再見」的字句。 王稱「呢兩年最掛住嘅係媽咪煲嘅湯」,稱象徵自由及家人的關心、關愛,又指不打算離港,指在囚時發現「自己同呢片土地係密不可分」。他又稱,想向港人說「越動盪嘅時代,我哋越要保持內心嘅善良,去活得真誠,去相信希望,挺直腰骨企好囉大家。」 文字報道:「賢學思政」王逸戰刑滿獲釋 逾10親友迎接 籲動盪時代保持善良

【影片】涉致謝梁健輝被控違《國安法》 4港大生開審前認交替控罪 逾百親友陪同到法院

【影片】涉致謝梁健輝被控違《國安法》 4港大生開審前認交替控罪 逾百親友陪同到法院

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敬生、時任學生會會長郭永皓,以及 2 名時任評議員杜林丞亨和容頌禧,被指於 2021 年學生會評議會會議上,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,被控一項《國安法》下的「宣揚恐怖主義」罪。 案件周一(11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4 人於開審前承認交替控罪「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」,宣揚恐怖主義罪則撤銷。法官謝沈智慧押後至周四求情,4 人續准保釋。 區院早上有逾 40 人在排隊輪候旁聽籌號。4 人由逾百名親友陪同到法院,張敬生與朋友唱聖詩;郭永皓、杜林丞亨及容頌禧亦與親友合照、擁抱及叫喊舍堂口號。期間有機動部隊警員在場戒備。 文字報道:涉通過致謝梁健輝議案 4港大生認交替控罪煽惑有意圖傷警 宣揚恐怖主義罪撤銷

【影片】首宗涉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終極上訴許可被駁回 懲教充氣隧道、窗簾布遮通道

2020 年五一勞動節,工黨李卓人、社民連梁國雄等 8 人,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,被裁定違「限聚令」罪成。工黨 4 人不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,周一(4 日)3 名終院法官拒絕批出上訴許可,擇日頒判詞。 其中一名上訴人、工黨麥德正在法院外接受傳媒訪問時指,「預咗」上訴許可被駁回,自己沒有期望、也沒有失望。他形容,政府以限聚令為由阻撓集會遊行的自由,是很明顯的事,而現時已見不到有任何遊行集會了。 麥德正又提到,在庭上見到李卓人,他「行得走得」、尚算精神。記者於庭內觀察,穿著灰黑色長袖恤衫的李卓人,與旁聽人士揮手,又與社民連成員「阿牛」曾健成聊天。李卓人妻子、前「職工盟」總幹事鄧燕娥亦有到庭。李卓人聞判神情輕鬆,向旁聽人士飛吻。 因支聯會被指違《國安法》案正還押的李卓人,早上約 9 時由囚車押送到終院。與早前鄒幸彤、岑子杰及呂世瑜等人到終院的情況不同,懲教人員除了在囚車出入口設置充氣隧道,今次亦使用灰色窗簾布,遮蓋隧道與囚車的接駁位。 文字報道:首宗涉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終極上訴許可被駁回

【影片】8.18流水式集會案 黎智英、吳靄儀等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

2019 年 8 月 18 日,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,黎智英、吳靄儀及李柱銘等 7 名民主派人士,經審訊後被裁定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」及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罪成,判囚 8 至 18 個月,當中李柱銘、吳靄儀、何俊仁被判緩刑。 7 人早前就定罪上訴,當中黎智英、李卓人、梁國雄及何秀蘭另就判刑上訴,上訴庭周一(14 日)頒下判決,裁定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」定罪上訴得直,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定罪及刑期上訴亦全部駁回,其中 4 人改判囚 5 至 12 個月。李柱銘、吳靄儀、何俊仁,則因緩刑期限已過,未有處理原審判刑。 李卓人、何俊仁今早由懲教署押解到庭,吳靄儀及李柱銘亦有到庭。吳靄儀在庭外指,要先了解判詞細節,與律師商討,再決定下一步行動,現階段不適宜作任何評論。 文字報道:8.18流水式集會案 黎智英、吳靄儀等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

【影片】南丫海難|上訴庭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難屬:「咁多年唯一一次可以喺鏡頭前笑」

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,死因庭 2020 年決定不召開研訊,直接裁斷遇難者「非法被殺」。兩名死者家屬入稟要求高院下令召開死因研訊,去年 11 月被駁回再提上訴。上訴庭周三(26 日)裁定家屬得直,下令召開死因研訊。 上訴庭認為,召開死因研訊符合公眾利益,而原審法官評估公眾利益時,採用過於狹隘的定義(too restrictive),裁斷有錯。判詞又指,家屬一方發現的新證據,包括「南丫四號」圍板高度不達標、「海泰號」船頭以鋼片加固等,未曾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被審視,有需要透過公開聆訊,包括公開審問涉事海事處人員,才可查找處方監管及審批制度,是否有更深層次的系統不足。上訴庭最後指,死因研訊「遺憾地姍姍來遲」,但希望可為家屬就事件劃上句號。有家屬指,得悉結果一刻心情激動,形容「咁多年唯一一次可以喺鏡頭面前笑」。 文字報道:南丫海難家屬上訴得直 上訴庭:盼遲來的死因研訊 令事件告一段落

【影片】陳虹秀等4人暴動無罪 上訴庭發還重審 陳:對年輕被告非常不理想

社工陳虹秀等 14 人於 2020 至 2021 年被判「暴動」罪名不成立,律政司不服裁決,就其中 13 人分兩案提上訴,並重新拘捕各人。上訴庭周五(14 日)裁定,律政司上訴得直,撤銷陳虹秀等 4 人的無罪裁決,下令發還區院由另一法官重審。至於 9 名早前已離境的答辯人,由於文件未能按法律要求送達眾人,法庭撤銷律政司的上訴。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處理證據上嚴重犯錯,缺乏證據下作出各種有利辯方的臆測,裁決有違常理,沒有充分考慮整體證據及掌握全貌。分析證據亦流於偏頗,脫離現實,事實裁斷站不住腳。法庭強調,針對已離港 9 人,若非因文件沒妥為送達,必然會批准律政司上訴得直。 陳虹秀在庭外表示,早有罪成的心理準備,當初決定不離開香港,亦已預計會被收起旅遊證件,有機會被發還重審。反而是程序上「嗰種拖住」,對於年輕人而言非常不理想,她本人則「年紀大無所謂」。陳笑指,若然當時被裁定罪成,或許已差不多完成服刑,現時案件須重新排期,相信會為年輕被告帶來很大的心理壓力。 文字報道:陳虹秀等4人暴動無罪 律政司上訴得直 上訴庭發還重審

【影片】《立場》案|辯方結案: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.4裁決

《立場新聞》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案踏入第 56 日審訊,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。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,旁聽席聞言嘩然,兩名被告續准保釋。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結案陳詞時指,涉案 17 篇文章並非失實,亦沒構成實際國安風險,強調《立場》只是記錄時代呼聲。若法庭接納被告的目的,煽動就不是唯一合理推論。余又質疑,控方在結案陳詞訂下傳媒新守則,例如「反中亂港分子」的資訊,可報道但不可訪問、相關言論可引述但不可詳盡引述,質疑「我都唔知(守則),你又話我犯咗,有啲死不閉目」。 文字報道: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辯方結案:涉案文章非失實 質疑控方訂傳媒新守則 10.4裁決

【影片】《立場》案|被質疑雙重標準 控方:「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,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」

《立場新聞》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案踏入第 55 日審訊。控方完成結案陳詞,針對辯方質疑檢控「雙重標準」,控方指即使是同一篇文章,都要考慮發布者意圖及當時背景,稱「就算其他傳媒有犯事,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」。控方又指,政府的聲音長期處於弱勢,舉例警方曾就「8.31 太子站」等事件交代,但「都市傳說傳咗整整一年」。 辯方同日亦開始結案陳詞﹐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,本案控罪的「串謀」元素並不清晰,又指被告之間的串謀協議「就係創刊辭」,指《立場》僅希望履行傳媒責任,強調「辦報唔等於犯罪」。她又指,控方引多個案例指毋須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,但以法官郭偉健審理的「羊村案」為例,早前已裁定控方須證明被告意圖,「唔可以話好難證明就唔使證明」。案件周三(28 日)續審。 文字報道: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否認雙重標準:「就算其他傳媒犯事,唔代表我唔可以告你」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辯方結案同引「大公報案」 指須證被告煽動意圖

【影片】《立場》案|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例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

《立場新聞》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案踏入第 54 日審訊,上周確診新冠肺炎的控方伍淑娟,周一(26 日)獲准坐下作結案陳詞。她援引多宗舊案例,包括 1952 年「大公報案」,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,僅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。 控方另引 1868 年愛爾蘭案例指傳媒具影響力,能令煽動想法「如毒藥般擴散」,又指放諸現今社會,沒有一個媒介比《立場新聞》這樣的網媒更有效。她又指,港府於 1996 年擬修訂煽動罪,沒提及「必須有意煽動公眾」,反映當局認為控方不可能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,否則煽動罪會變成「幾乎不可檢控」的罪行。另外,控方引用澳洲案例,指在社交媒體上的留言,等同由該傳媒發布。案件周二(27 日)續審。 文字報道: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

【影片】南丫海難|高院拒下令開死因庭 家屬上訴:只想找真相 上訴庭半年內頒判詞

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,發生逾 10 年,警方於 2020 年 11 月指不會再有檢控,死因庭同月決定毋須召開研訊。有遇難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,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,去年 11 月被駁回。其中兩名家屬不服提出上訴,案件周五(16 日)於高院上訴庭處理。三位法官聽畢家屬一方陳詞,將於 6 個月內頒下判詞。 對於原審法官指召開死因研訊不符公眾利益,上訴方強調,召開研訊可以釋除疑慮,亦可讓死難者家屬參與研訊,藉此讓事件告一段落,完全符合公眾利益。上訴方又指,在海難的調查報告出爐後,出現了些新證據,疑與「南丫四號」快速沉沒有關。再者,從公眾利益而言,「並非只有海事處需從海難中汲取教訓」,其他持分者都應該獲得改善建議。 文字報道:南丫海難|高院拒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不服提上訴 上訴庭半年內頒判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