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1 歲女子被指上周向律政中心收發組發送具恐嚇成份的信封,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。案件於 7 月 25 日首次提堂時被告正留院,兩度押後至周三(3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。惟控方透露被告仍然留醫,未能出庭應訊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再把案件押後至 8 月 8 日再訊,期間被告續由警方看管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41 歲女子被指上周向律政中心收發組發送具恐嚇成份的信封,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。案件於 7 月 25 日首次提堂時被告正留院,兩度押後至周三(3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。惟控方透露被告仍然留醫,未能出庭應訊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再把案件押後至 8 月 8 日再訊,期間被告續由警方看管。
41 歲女子被指上周向律政中心收發組發送恐嚇信,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。案件周一(25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時,被告正留院,押後至周五(29 日)再訊。惟控方指被告仍在葵涌醫院留醫,未能出庭應訊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案件至 8 月 3 日再訊,期間被告續由警方看管。
47 歲巴士司機稱因不滿《東方日報》改版,令其失去賭博「貼士」,遂於去年 10 月中旬,透過短訊揚言會「炸 X 咗《東方日報》」,企圖捉弄旗下員工。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,准保釋至周二( 26 日)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感化一年。 裁判官陳炳宙強調,正當的新聞報道對文明社會十分重要,法庭不容許任何人對正當的新聞工作者作出威嚇,但考慮到被告犯案與干預編採的性質不同,且過往無案底、認罪,最終決定網開一面。陳特別提醒,本案有其獨特性,其他欲威嚇新聞工作者的人不應心存僥倖。
41 歲女子被指上周四(21 日)向律政中心收發組發送具恐嚇成份的信封,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。案件周一(25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,由於被告正留院,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押後至周五再訊,期間被告由警方看管。 據了解,涉案信件的收件人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。
政府早前因應疫情,關閉郊野公園露營及燒烤設施。本地作曲人陳瑋洛於 2021 年 11 月,在清水灣郊野公園燒烤場紮營及使用煮食爐被票控,及後被指恐嚇及襲擊漁護署人員,另被控「阻礙公職人員」、刑恐及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」共 4 罪。 案件周五( 8 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。陳無法律代表,今承認票控他在郊野公園使用煮食爐的傳票罪行,被主任裁判官錢禮罰款 500 元。控方就其他控罪,申請押後至 7 月 21 日再訊,以索取法律意見,獲裁判官批准。
41 歲患有妄想症的前警員,去年致電分居妻子要求見面,並稱與女兒一同赴死,遂以皮帶勒緊女兒頸部,使她呼吸困難,再用水果刀戳向其胸口。前警員早前承認刑事恐嚇及虐兒兩罪,今(11 日)在區域法院被判入醫院令 12 個月,入住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。法官姚勳智指案情非常嚴重,若非警員、消防員及被告家人及時到場,後果不堪設想。惟考慮被告坦白認罪、因婚姻問題犯案,遂採納精神報告建議,並著被告「唔好再做任何傷害家庭嘅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