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上物流平台 Zeek 的營運公司,再被入稟追討欠薪,一名送餐車手索償逾 1.9 萬元,案件經審訊後,暫委勞資審裁官吳芷玲周四(28 日)頒布書面判決,裁定車手勝訴兼獲訟費。
判詞指,申索人為輪更工作,而 Zeek 訂立了工作守則,並以手機 App 緊密監控工作表現及安排休息時間,如他違反紀律將受懲處,反映 Zeek 對其工作有實際控制權,而由 Zeek 投資及控制的手機 App 為重要工具,申索人「更像是使用該公司軟件的僱員」。
判詞又指,據 Zeek 的宣傳,其配送員可自由接單,但這並非事實,因申索人無法找替工助他完成訂單,亦不可協商服務費;官最後裁定,Zeek 的營運公司與申索人為僱傭關係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