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生產口罩訛稱日本製 供應商認向物流署售虛假商品罰款36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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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12大老山隧道|兩恒大女生被控暴動 室友供稱被告若沒化妝會戴帽、口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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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民連民主派初選案開審日示威 副主席被控違口罩令 警供稱目睹拉下口罩約5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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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一罪,於 2023 年 2 月初開審,社民連主席陳寶瑩、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及成員曾健成,當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舉橫額示威,周涉使用咪高峰時,拉下口罩約 5 秒,被警方票控違反口罩令。周否認傳票控罪,案件周一(25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。

警員供稱,案發時目睹周一度拉下口罩約 5 秒,違反口罩令,遂向他發告票。周沒有法律代表,自行處理案件。周稱,他當時無法使用揚聲器,警方又把他們重重包圍,逼於無奈,有必要拉下口罩,確保更多人聽到其發言。而其他在場人士均有戴口罩,他並非故意挑戰法律,擴大疫情。他又指,自己僅拉下口罩 5 秒,並不構成傳染疾病的重大風險。

裁判官余俊翔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20 日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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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工盟屬會街站派口罩等 4人違限聚罪成各罰6,000元 官指非為防疫、不獲豁免

職工盟屬會街站派口罩等 4人違限聚罪成各罰6,000元 官指非為防疫、不獲豁免
2020 年 5 月 6 日,職工盟屬會「建築地盤職工總會」,於金鐘海富天橋設「金鐘和你 Lunch 之攞物資」街站,派發口罩等防疫物資,之後被票控。4 人包括工會幹事林小薇,否認一項「參與受禁羣組聚集」,裁判官王證瑜周四(3 日)在區院(暫代裁院)裁定所有傳票罪名成立,所有被告罰款各 6,000 元。

裁判官指,涉案街站於當眼位置展示標語如「光復地盤」、「工會戰線」,又重複播放關於「抗爭」等內容的錄音,選址亦非可接觸較多市民的地方,裁定涉案聚集並非旨在防疫,不獲法例豁免。裁判官又指,限聚令僅限制集會形式,並無限制表達訴求的內容,加上即使被告行使集會、結社自由,亦毋需參與多於 4 人的聚集,故控罪已平衡社會利益和個人權利。

官另質疑,政府於案發後數日便放寬至 8 人限聚,被告卻不選擇於較遲日子聚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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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員涉向上司稱「我有情緒病,一拳打死你都無罪」 刑事恐嚇罪成准保釋候判

消防員涉向上司稱「我有情緒病,一拳打死你都無罪」 刑事恐嚇罪成准保釋候判
42 歲消防員涉於 2022 年 8 月 23 日,在機場消防局室外,疑因沒有戴口罩與上司爭執,期間情緒激動,向上司稱「我有情緒病,一拳打死你都無罪」,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。被告周二(1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,押後至 8 月 18 日判刑,期間索取感化官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,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。

裁判官施祖堯指,被告的證供「逃避、矛盾、不合情理」;官亦拒絕接納辯方指,被告是「衝口而出」的說法,指被告的說話是「帶有法律觀點的計算」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初犯,沒有實際施以暴力,望法庭能給予機會,以非監禁方式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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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工盟屬會街站派防疫品被指違限聚 工會幹事質疑警差別對待 容許建制工會設站

職工盟屬會街站派防疫品被指違限聚 工會幹事質疑警差別對待 容許建制工會設站
2020 年 5 月 6 日,職工盟屬會「建築地盤職工總會」,於金鐘海富天橋設「金鐘和你 Lunch 之攞物資」街站,派發口罩等防疫物資。10 名參與者遭票控、當中 6 人已繳罰款 4,000 至 4,500 元,另 4 人否認一項「參與受禁羣組聚集」,案件周三(10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。

時任工會幹事供稱,當年調查發現工友缺乏防疫物資,設站為支援疫情期間無助的工友,另提及早前設觀塘街站時被警方阻撓,稱滋擾民居及可能違例,才選擇人流較少的天橋。控方詢問,事後曾否主動查詢如何避免觸犯限聚令,幹事稱沒有,強調防疫街站獲法例豁免,又反問「點解建制工會擺(防疫街站)就冇問題?」指曾於現場詢問差別對待的原因,但警方無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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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訛稱口罩日本生產 供應商及兩職員否認向物流署出售虛假商品

涉訛稱口罩日本生產 供應商及兩職員否認向物流署出售虛假商品
政府物流服務署於 2020 年向本地供應商訂購 3200 萬個、聲稱產地為日本的外科口罩,其後發現當中約 1250 萬個口罩並非在日本生產。涉案公司及 2 名職員涉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被控共 36 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,他們否認控罪,案件周一(13 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。

控方表示,本案一名重要證人,即涉案日本公司董事長身處日本,他上周發電郵指未能出庭,8 月才會返港。控方又指,去年已把證人傳票送達予證人的事務律師,故希望可以繼續審訊及先傳召其他證人。辯方則指,該證人的案情或影響盤問方向,希望控方可確認送達證人傳票等事宜。

法官李俊文形容情況罕見,且不肯定證人會否出庭作供,最終押後本案至周二處理,待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意見,以審視案件是否需要押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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