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派初選案於 2021 年 3 月提堂,47 名被告進行保釋聆訊期間。其中一名辯方代表律師丘律邦,要求進入已落閘的法院時,被指拒向警方出示身份證及律師證等證明文件。丘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,判囚 7 天。丘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。
案件經聆訊後,法官陳仲衡周五(12 日)於高院駁回其定罪上訴,維持定罪,但裁定刑罰上訴得直,認為 7 天監禁刑罰明顯過重,撤銷監禁,改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丘律邦離開法院時,被問及會否再上訴,他表示會再研究。他強調,進入法庭工作的人員應受保護,不受阻撓,即使要檢查身分,亦應由司法機構負責,「除非司法機構將權力下放畀其他人」。至於案件會否影響其執業,丘坦言「唔多唔少有啲影響」,但稱感受到「人間有愛」。被問到是次判決是否公正,丘則表示不評論,稱外界可自行衡量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