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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伍淑娟確診新冠肺炎 押至下周一結案陳詞

《立場》被指煽動案|控方伍淑娟確診新冠肺炎 押至下周一結案陳詞
《立場新聞》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案,周一(19 日)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53 日審訊,原訂控辯雙方結案陳詞,惟控方指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確診新冠肺炎、症狀不輕,又指處理本案「要多啲體力」,希望押後 14 日,讓她恢復聲線、有精神處理案件。

辯方余若薇反對押後 14 日,她強調案件拖延已久,「我哋發夢都冇諗過,半年後都仲喺呢度,未做到陳詞」,對兩名被告造成很大負擔,希望下周可以繼續處理。法官郭偉健聽畢控辯雙方陳詞,平衡所有因素後,將案件押至下周一(26 日)結案陳詞,預料需時 3 日。法官又向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稱,若伍屆時未能出庭,或需要她親自陳詞,「你都跟咗咁耐,將軍上唔到場,副將都要上場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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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歲男子認呼籲「藍店播毒」等3煽惑罪 判囚11個月

32歲男子認呼籲「藍店播毒」等3煽惑罪 判囚11個月
32 歲男維修工人被指在「連登討論區」呼籲新冠肺炎確診者「四圍去播毒」,以及曾發布涉及鼓吹傷害法官、警員的言論,周五(12日)在區域法院承認「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」等 3 罪,被判囚 11 個月。餘下兩罪則達認罪協商,存檔法庭。

法官李慶年指,煽惑他人干涉暴力屬嚴重罪行,即時監禁無可避免。但考慮被告不是名人,其中涉殺害法官、襲警的言論較概括,帖文沒引來回應,亦沒具體計劃執行,發布後亦沒發生嚴重襲警行為,罪責較其他案例低;加上被告調查期間合作、認罪見有真正悔意,相信他「經過是次慘痛教訓後」,重犯機會不高。

辯方大狀關百安求情時指,被告發言內容「絕對係令人反感,毫無疑問」,但「好彩丁點回應都無」,形容被告是「鍵盤戰士」,只是在網上虛擬世界「亂嗡」,「有個人喺佢面前唔會真係想傷害佢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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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歲男被指確診後到訪美心 MX 等 官指不清楚控方立場 押後裁決、促再陳詞

41歲男被指確診後到訪美心 MX 等 官指不清楚控方立場 押後裁決、促再陳詞
41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 2 月感染新冠病毒期間,前往「美心 MX 」、「吉野家」等餐廳。他被控 12 項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」罪,案件原定於周三(8 日)裁決。

惟裁判官李志豪指,控方盤問時指被告「相當可能已經蒙受感染」,詢問法例出處。控方回應稱,是據《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》下的釋義。

官續指,該釋義並非本案控罪,而根據控罪,控方須證明被告「清楚知道自己受感染」;又指控方引用「隔離令」與本案無關,要求控方再作書面陳詞釐清立場,並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23 日,聽取被告就控方陳詞的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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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陪審團裁「死於自然」向衞生署提兩建議

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陪審團裁「死於自然」向衞生署提兩建議
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的 62 歲婦人,因女兒確診而被列作密切接觸者,不准離家。她獨留在家超過兩日,仍未獲衞生署安排送往隔離設施。親戚最後於婦人女兒被送往隔離第 4 日後報警,發現她倒斃家中。經過 6 天死因研訊,5 人陪審團退庭約一個半小時,周三(8 日)一致裁定死者「死於自然」。

陪審團裁定,死者死因為 2019 冠狀病毒病肺炎,及動脈粥樣硬化引致的冠狀動脈閉塞,於 2022 年 12 月 11 日在美林邨寓所逝世。陪審團建議衞生署,預早提供培訓及定期演練,提升病毒爆發時的動員能力。另外,署方追蹤密切接觸者的訪問表格,需詳細考慮不同高風險因素,如長者、長期病患者、居住情況,同時加入緊急聯絡人方法。

死者女兒表示,對衞生署以人手不足為由,掩蓋安排失當感到失望,會再搜集資料,再考慮會否下一步行動。衞生署回覆查詢指,會詳細研究死因庭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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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官引導陪審團裁「死於自然」或「存疑」

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官引導陪審團裁「死於自然」或「存疑」
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的 62 歲婦人,因女兒確診而被列作密切接觸者,不准離家。她獨留在家超過兩日,仍未獲衞生署安排送往隔離設施。親戚最後於婦人女兒被送往隔離第 4 日後報警,發現她倒斃家中。死因庭周二(7 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六天研訊。

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引導陪審團指,他們可以裁定死者死於 2019 新冠肺炎,或是裁定死者直接死於 2019 新冠肺炎,冠心病則促成死亡。她指,陪審團可從「死於自然」或「死因存疑」兩個選項中達成裁決,若陪審團接納解剖結果,結論是「死於自然」。裁判官周三(8 日)繼續引導,預料同日退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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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傳染病專家同意及時送院治療新冠 或可避免死亡

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傳染病專家同意及時送院治療新冠 或可避免死亡
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的 62 歲婦人,因女兒確診而被列作密切接觸者,不准離家。她獨留在家超過兩日,仍未獲衞生署安排送往隔離設施。親戚最後於婦人女兒被送往隔離第 4 日後報警,發現她倒斃家中。死因庭周一(6 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五天研訊。

傳染病學專家指,死者患有糖尿病及冠心病,加上其他健康問題,令其死亡風險較一般感染者高 2.55 倍。他在研訊主任詢問下同意,若能及早送院治療新冠,或能減低出現併發症、避免事主過世。他又指,長者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的病徵一般不明顯,一般藥物可舒緩病徵,但未能治療新冠病毒。

最後一名證人已完成作供,案件押至周二(7日)由法官周慧珠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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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法醫稱新冠為直接死因、冠心病屬「輔助因素」

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法醫稱新冠為直接死因、冠心病屬「輔助因素」
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的 62 歲婦人,因女兒確診而被列作密切接觸者,不准離家。她獨留在家超過兩日,仍未獲衞生署安排送往隔離設施。親戚最後於婦人女兒被送往隔離第 4 日後報警,發現她倒斃家中。死因庭周四(2 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四天研訊。

負責解剖的法醫作供指,死者主要死因為 2019 冠狀病毒病,而冠心病為輔助因素。代表衞生署的大律師則問到,由感染新冠病毒,到出現足以致命的瀰漫性肺泡損傷,會否需時數天。法醫則指,病毒出現至今僅 3 年,未有足夠研究。聆訊周一(6 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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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歐家榮指死者無病徵可自理 毋須優先處理

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歐家榮指死者無病徵可自理 毋須優先處理
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的 62 歲婦人,因女兒確診而被列作密切接觸者,不准離家。但她獨留在家超過兩日,仍未獲衞生署安排送往隔離設施。親戚最後於婦人女兒被送往隔離第 4 日後報警,發現她倒斃家中。死因庭周三(1 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三天研訊。

衞生署首席醫生歐家榮供稱,護士當日了解事主情況後,見她未有病徵、有自理能力、情況穩定,故認為毋須優先處理。區同意,長者及長期病患者染疫死亡率較一般人高,但他認為最重要是識別患者有否新冠病徵,若沒有,又有自理能力,「唔會覺得有啲人要遲啲入(檢疫中心),或者早啲入」。

至於早前有證供指,死者的檢疫令於 2020 年 12 月 9 日發出,職員於 4 天後才致電死者。歐解釋,當時已增加人手,但疫情急速上升,加上有兩次大型撤離行動,增派人手仍不足以應付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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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  衞署收檢疫令4天後始聯絡 其時婦人已離世

死因研訊|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 衞署收檢疫令4天後始聯絡 其時婦人已離世
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的 62 歲婦人,因女兒確診而被列作密切接觸者,不准離家。但她獨留在家超過兩日,仍未獲衞生署安排送往隔離設施。親戚最後於婦人女兒被送往隔離第 4 日後報警,發現她倒斃家中。死因庭周二(31 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二天死因研訊。

衞生署行政主任指,案發時先後有大型屋苑撤離行動,署方需要調派大量人手。令其他個案延後處理,雖然 12 月 9 日收到死者檢疫令,但因文件累積,兩天後才登記入系統。再於同月 13 及 15 日方致電死者,但不果。終在死者過身後,有記者向署方查詢,部門才得悉死者離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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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指染疫到訪美心MX等、FB發文「去多啲藍店」 男子稱當時僅快測陽性

被指染疫到訪美心MX等、FB發文「去多啲藍店」 男子稱當時僅快測陽性
41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 2 月,感染新冠病毒期間,前往「美心 MX」、「吉野家」等餐廳,又疑在 Facebook 群組「香港黃色經濟圈」發布吉野家食物照片稱「明嘅就明」、「林鄭你要攬炒,我實去多啲藍店」。他被控 12 項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」罪,裁判官李志豪周一(30 日)裁定被告表證成立。被告周二(31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選擇出庭作供。

被告認為他當時僅快測陽性,但政府尚未承認快測結果,認為只有「一半一半」機會確診,而且沒有收到隔離令,相信外出並不犯法。他又強調,只是因為生活所需才外出。但控方引述被告向警方錄取的口供,他當時表示「不滿政府防疫措施,導致我失業,一時意氣用事」而發文。控方質疑被告當時到訪不同地方,目的為使人蒙受感染風險,被告否認。案件押後至 3 月 8 日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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