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市民於 2020 年 2 月 29 日舉行太子站「831」事件半年集會,多人於旺角衝突中被捕。事隔逾兩年,再有 3 男 1 女分別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及非法集結罪。兩案周二( 10 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有市民於 2020 年 2 月 29 日舉行太子站「831」事件半年集會,多人於旺角衝突中被捕。事隔逾兩年,再有 3 男 1 女分別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及非法集結罪。兩案周二( 10 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
2019 年 10 月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各區爆發遊行抗議。一輛的士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,並撞向示威人群,司機鄭國泉其後遭「私了」。兩男女被控暴動等罪,女被告不認罪,原於今(10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惟控方表示她已離世遂中止檢控。男被告則承認腳踩司機及用長形硬物毆打他,法官李慶年指,現場人士未拿捏事件始末,便對事主施以無情襲擊,而被告被暴力支配情緒、被激情駕馭理智,終判監禁 3 年。
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,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,爆發警民衝突,5 名男女於同月 19 日凌晨在尖沙咀被捕,被控一項暴動罪,今(10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。25 歲女生開審前認罪,還押候判。開案陳詞指,眾被告在厚福街不同位置被捕,他們分別攜帶護目鏡、手套等物品,可見是蓄意留在暴動現場,壯大暴動人士聲勢,從而鼓勵或協助其他人,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。案件明日續審。
2019 年《禁蒙面法》實施翌日,網民發起「反極權反緊急法」遊行抗議,26 人在灣仔被捕,分成三案處理。11 人經審訊後,被裁定暴動等罪成,當中 8 人今(7 日)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33 至 37 個月,3 名年輕被告則判入教導所。法官林偉權指,沒有證據指被告做出暴力行為,但他們蓄意裝備自己到場,意圖藉現身而壯大聲威,強調附和者也不能輕判。有被告聞判拭淚,旁聽席亦傳來抽泣聲,散庭時向犯人欄大叫「撐住呀」、「等你呀」。
2019 年 11 月理大校園被警方包圍,大批市民在理工大學外圍聲援被困者,逾 200 人被控暴動罪。其中兩案今( 6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院)提訊,控方要求將其中一宗涉及 6 人的案件,與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 15 人的案件合併。法官高修勁聽取各方陳詞後,指兩案被告對曾否發生暴動持不同立場,貿貿然將兩案合併,其中一案的審期將增加 60 %,對被告構成不公,終駁回合併申請,下令兩案如期下年開審,期間批准各被告繼續保釋。
2019 年 11 月中,有示威者響應「三罷」佔領紅隧附近的理工大學,被警方圍堵約兩周,多人被捕。 20 歲大專學生被指持有鐳射筆參與理大暴動及抗拒警員,被控參與暴動等 4 罪。案件今(5 日)在區域法院再提堂。辯方指已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,被告擬認一項暴動罪、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抗拒警務人員共 3 罪,剩餘一項暴動罪將存檔法庭。惟控方未完成修改案情撮要,申請押後至 7 月 12 日再訊,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批准。被告沒保釋申請,繼續還押。
2019 年 11 月中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,213 人被指在油尖旺參與「圍魏救趙」行動被捕,其中兩名案發時未成年學生、一名前平面設計師上月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,還押候判。法官林偉權今(3 日)在區域法院形容,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」,暴力行為不可輕視及姑息。法庭亦不能因社會變得平靜而輕判,最終判處設計師監禁 35 個月,另外兩學生獲法庭考慮更生性,判入刑期相近的教導所。
2019 年國慶日有市民在油尖旺區示威,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,其中 12 人否認在彌敦道參與暴動等罪,案件今(3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由法官王詩麗審理。控方開案陳詞指,案發當日警方沒向九龍區遊行發「不反對通知書」,但仍有示威者集結,部分更放火、毀店舖及地鐵站大閘等,有人投擲汽油彈至尖沙咀警署內。控方冀法庭根據被告被捕時地、過程、衣裝等,推論他們當時身在現場是參與暴動。
2019 年 11 月,有人為營救被困在理工大學校園內的示威者,在油麻地一帶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,多人被控參與暴動。當中 5 男 1 女的案件周二( 3 日)在區院開審,一名 18 歲男學生認罪,希望法庭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作量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