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旬英籍退休醫生,被指 2018 年在家中藉詞「身體檢查」、「信我,我是醫生」非禮菲傭,包括手捏、揉其胸等。被告早前不服兩項「猥褻侵犯」罪成提上訴,2022 年 4 月獲高院原訟庭裁定得直發還重審,延至周二(15 日)就 3 項猥褻侵犯罪進行首日審訊。 事主供稱,首次遭被告非禮,是她到職的 6 日後。被告聲稱為她做身體檢查,她曾覺有異,因看病應赴診所或醫院,但見被告指「信我,我是醫生」、取出聽診器,只道是檢查,惟指被告指示她除衣衫、胸圍後,手捏其胸非禮她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八旬英籍退休醫生,被指 2018 年在家中藉詞「身體檢查」、「信我,我是醫生」非禮菲傭,包括手捏、揉其胸等。被告早前不服兩項「猥褻侵犯」罪成提上訴,2022 年 4 月獲高院原訟庭裁定得直發還重審,延至周二(15 日)就 3 項猥褻侵犯罪進行首日審訊。 事主供稱,首次遭被告非禮,是她到職的 6 日後。被告聲稱為她做身體檢查,她曾覺有異,因看病應赴診所或醫院,但見被告指「信我,我是醫生」、取出聽診器,只道是檢查,惟指被告指示她除衣衫、胸圍後,手捏其胸非禮她。
65 歲退休女教師今年 4 月,疑因不滿菲傭的工作表現而引起爭執,拉扯其頭髮、掌摑並打其肩背。她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,周一(17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周,緩刑 18 個月。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引案例指,本案屬嚴重控罪,外傭不應為奴為婢,法庭須向公眾傳遞訊息,僱主襲擊外傭並非小事。張官指被告認罪是最大的求情理由,考慮被告 2021 年起沒服用抗抑鬱藥,案發前嚴重失眠,未能控制情緒,亦無證據顯示被告過往曾襲擊事主,因此判處緩刑。
一對案發後已離婚的夫妻,被控 2018 年在寓所,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 X。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,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。案件周五(26 日)踏入第 14 日審訊,4 男 3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4 小時,一致裁定兩人強姦、協助和教唆強姦等 4 罪,所有罪名不成立。女被告得悉裁決後落淚。
法官李運騰解散陪審團後,特別感謝檢控官對法庭提供協助,指他表現良好,指本案的裁決只是基於證據作出。
一對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,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。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。案件周二(23 日)在高等法院進入第 11 日審訊,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。 女僱主的代表今完成結案陳詞,稱男僱主是「完全無道德底線嘅渣男」、女僱主「嫁咗畀一個咁無恥嘅人,就係真正嘅受害者」。但男僱主盤問下不受動搖,說法與女僱主的警誡供詞一致,反觀事主庭上供詞反覆,並不可信。法官將於周三(24 日)引導陪審團,預計陪審團周五(26 日)起退庭商議。
一對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,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。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。案件周一(22 日)在高等法院進入第 11 日審訊,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。 控方指,男被告稱在廚房炸大腸時,與女事主「神交」,是誇大供詞,故意塑造兩人在案發前有曖昧關係。辯方則指,女事主聲稱全程聲嘶力竭大叫,卻沒有吵醒同房的嬰兒,質疑她誇張其詞。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師將於周二(23 日)陳詞。
一對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,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。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。案件周五(19 日)在高等法院進入第 10 日審訊。 男僱主完成接受盤問,他稱當日向事主 X 提出性交,是因為之前女僱主(其妻)曾拒絕他的行房要求,並否認是在 X 不同意下進行。女僱主不作供。案件下周一(22 日)結案陳詞,預計陪審團於下周四退庭商議。
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,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。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。案件周一(15 日)在高等法院第 6 日審訊。 代表女僱主的大律師盤問事主,指男僱主與她關係良好,例如曾在事主被罵時調停及餵她食東西等,「你對阿 Sir 有好感,所以當晚阿 Sir 畀錢你同佢上床,你係願意嘅」。辯方指實情是,事主事後嫌 150 元肉金太少,又遭女僱主撞破及痛罵,惱羞成怒才誣衊兩名被告串謀強姦,事主否認。
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,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。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。案件周四(12 日)在高等法院第 5 日審訊。 辯方今繼續盤問事主,指她案發後發給中介員工的訊息,從未提及「強姦」、「侵犯」等字,顯示當晚並無發生強姦事件。辯方案情指,是事主趁女僱主洗澡時,接受男僱主提出以 100 元性交,完事後全裸離開房間時,撞見剛洗澡的女僱主,整件事只是金錢交易,又指事主為了民事索償而訛稱遭強姦,事主一概否認。
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,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。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。案件周三(10 日)在高等法院第 3 日審訊。 辯方盤問事主,指起初女僱主與她關係良好,但其後因其工作表現下滑而批評漸增,事主承認曾偷用女僱主的潤唇膏被發現,亦同意女僱主的批評令她不滿,甚至討厭女僱主。辯方又指,事主在盤問下證供前後矛盾,是因為說謊,事主否認。 審訊周四(11 日)續,辯方將繼續盤問事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