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 年初,明愛醫院、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,Telegram 頻道「九十二籤」事後承認責任。7人被控《反恐條例》罪名,餘下 1 人被控以「企圖製造炸藥」罪。8 人不認罪,周五(28 日)於高院踏入第 61 天審訊。
爆炸品處理課(EOD)警司指,疑有人測試炸藥的片段顯示,炸藥屬混合硝酸鉀和鋁粉的「閃粉」,其破壞程度高,妥善封口後燃點可導致死亡;警司據現場觀察、證物,認為涉案 503 單位是用作製炸藥,1008 室則是原材料倉,指一般為了安全兩者會分開。
辯方多名大狀指出,涉案單位搜出的硫磺、通渠水、氯酸納、電子火柴,均有製作炸藥以外的用途。警司指,許多炸藥的原材料都是常見家居用品,另同意電子火柴常用來點燃商業用的煙花。審訊下周一續。
第 60 天審訊|警司以爆炸品專家身分作供 稱宏創方單位有足夠配件組炸彈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