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45 人罪成,周二(25 日)起踏入求情階段。法庭首先處理被指為組織者的 5 人,料需時 3 天,包括認罪戴耀廷、區諾軒、趙家賢、鍾錦麟及審訊後罪成的吳政亨。法院外多人輪候旁聽,稱望表達支持(見另稿)。
控方陳詞指《國安法》最低刑期適用,又認為判刑時需參考內地法律,一度被法官問及中港兩地法律有別,直接引用內地法律是否「走後門」。法官亦追問控方對被告角色立場,控方一再稱回答有「困難」,最終稱領導者應是首要分子。控方另同意《國安法》「揭發犯罪」減刑條文適用於區諾軒、趙家賢。
辯方由戴耀廷一方先行陳詞,代表戴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指本案是串謀罪定罪,而不是《國安法》罪行,認為顛覆罪的刑期分級的下限並不適用;另主張法庭應以判囚 3 年為戴的量刑起點,考慮及早認罪後減至囚 2 年,又倡戴非「首要分子」。黃周三將續陳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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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影片】47人案求情|5名被指組織者完成求情 各方陳詞說了甚麼?
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45 人罪成,被指為組織者的 5 人,包括認罪戴耀廷、區諾軒、趙家賢、鍾錦麟及審訊後罪成的吳政亨,周三完成一連兩日的求情。 戴耀廷一方指,他真誠錯信初選合法,而港大法律系陳弘毅、張達明及牧師蘇穎智都為戴撰信求情,讚揚戴的貢獻,又指「非暴力」是戴一生「堅信、堅信、堅信」的信念。認罪並成為從犯證人的區諾軒、趙家賢及鍾錦麟,則爭取 50% 至 66% 的刑期扣減。官問會否指區為「超級金手指」,辯方稱不會。 吳政亨一方則讀出親撰的求情指,稱「一直堅信自由民主原則」,支持初選但從沒主張否決預算案。案件下周二續,將處理港島參選人的求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