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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67日審訊 鄭達鴻開始作供 稱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民主
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67日審訊 鄭達鴻開始作供 稱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民主
【實時更新報道】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四(15 日)展開第 67 日審訊。吳政亨一方就辯方證據呈堂性完成陳詞。鄭達鴻其後開始作供,供述加入公民黨的工作,曾支持建制派提出的區議會撥款,又在法官提問下稱,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機制為民主。

代表吳政亨的大狀石書銘周三開始展開辯方案情,並傳召了 3 名證人,用以將吳的電郵內容、受訪錄音呈堂。不過法官質疑屬傳聞證供,要求遞交書面陳詞,周四再作口頭補充。

全日綜合報道:
47人案|首名被告作供 鄭達鴻:不同意否決預算案作籌碼 楊岳橋、譚文豪一意孤行
周三報道:
47人案|辯方案情展開 法官質疑吳政亨電郵、受訪錄音屬傳聞證供

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,分別為吳政亨、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李予信及余慧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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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人案|第四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

初選47人案 - 法庭線
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四周審訊完成,《法庭線》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,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。

周一(27/2),第 16 日審訊:
控方確認完成對區諾軒主問;另就應用「共謀者原則」向辯方提供 25 頁表格格式的文件,又確認社民連網頁截圖、公民黨片段等證據會用於指控所有被告。法官押後至周三續。控方又確認,涉案協議最早在 2020 年 2 月 15 日已形成。

周三(1/3),第 17 日審訊:
辯方指准保釋被告李予信因打泰拳受傷留院,未能應訊;法官質疑李保釋時參與「危險運動」,最終押後續審。何桂藍代表大狀批評控方新增 3 份證人供詞,均與證物鏈有關,其中一份為新西片段的陳姓攝錄者。法官稱若僅與證物鏈有關,他同感不滿。

周四(2/3),第 18 日審訊:
辯方指李予信周三早上已出院,法官質疑浪費公帑。控方指與 16 名被告分別達成 4 份承認事實,並讀出首份的內容,提及吳政亨發起「三投三不投」運動、「民主動力」及「香港民研」的工作,又指初選錄得 59 萬張電子票及 2 萬張實體票。

周五(3/3),第 19 日審訊:
區諾軒接受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盤問。庭上首次展示區的口供,提及戴耀廷與民主派就如何落實「五大訴求」有「重點爭議」。區被問及公民黨 2020 整年是否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時,稱「唔能夠咁武斷」。控方讀畢所有承認事實,何桂藍的版本未提抗爭派記者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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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人案|區諾軒盤問下稱 難推論公民黨對否決預算案立場 庭上首展示口供內容

47人案|區諾軒盤問下稱 難推論公民黨對否決預算案立場 庭上首展示口供內容
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五(3 日)展開第 19 天審訊。控方證人、已認罪的區諾軒,接受代表梁國雄、鄭達鴻的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盤問。庭上首次展示區的口供,提及戴耀廷與民主派曾就如何落實「五大訴求」有「重點爭議」。

區在盤問下確認,公民黨陳淑莊及林瑞華,2020 年初曾表達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,而民主派政黨的同樣關注延伸至同年 5 月中,惟被問及公民黨整年是否持同一立場時,區稱「唔能夠咁武斷」,又稱只能說雙方會面上的情況,難推論該黨往後看法有否轉變。

區亦確認被捕後,在 2021 年 7 月至 8 月錄取共 7 份口供,期間獲警方安排查閱電話。此外,控方亦讀出黃碧雲、何桂藍及林卓廷承認事實,3 人版本在初選背景和抗爭派記者會等方面,與另 13 被告的版本有別(見內文表)。案件下周一(6 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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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人案|區諾軒:戴耀廷倡協調會議文件加「積極用基本法權否決預算案」字句

47人案|區諾軒:戴耀廷倡協調會議文件加「積極用基本法權否決預算案」字句
47 名民主派被指組織及參與初選,串謀無差別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,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一案,周二(14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院)展開第 7 天審訊。首名控方證人區諾軒續作供,指與戴耀廷推動初選計劃,並以九龍東為試點協調民主派參選。

控方向區展示「35+project」文件檔案,第一點寫上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」。區庭上確認,該文件在九東協調會議上使用,由戴準備,而目的是介紹初選機制。區另供稱,戴曾提出在會議文件中,加入「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,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」句子,戴當時解釋若政府不聽民意,「就要拎呢個憲制權力出嚟」。

區又指,曾與戴耀廷會見民主派政黨及有意參選人,各人曾對初選有不同反應,包括投票是用實體票抑或電子票,因影響勝算,但對運用否決權並不關心或有保留。區稱過程中有「兩個觀察」,包括指否決權是《基本法》定明,「咁大家就覺得好理所當然」。法官李運騰促區勿發表演說,要集中回答問題,指否則案件會審至下年。案件周三(15 日)續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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