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7人案|鄭達鴻續作供:在公民黨內兩度反對簽〈墨落無悔〉、信政府會拋橄欖枝

47人案|鄭達鴻續作供:在公民黨內兩度反對簽〈墨落無悔〉、信政府會拋橄欖枝
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五(16 日)展開第 68 天審訊,被告鄭達鴻供述公民黨內部討論是否簽署〈墨落無悔〉聲明時,有議助和資深黨工認為要簽,而自己兩度反對,認為「唔應該話簽就簽,個『黨格』會無咗」,惟意見不獲採納。

鄭又提到自己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,指相信政府理性,即使不回應「五大訴求」都會在預算案拋出「柑欖枝」或甜頭,若對市民益處多於缺失,「到時無可能唔同意」。他又稱,若公民黨堅持否決預算案,會申請「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」,而「最壞嘅情況係可以退黨」。

鄭並稱,沒有收過由戴耀廷發出、港島區協調協議文件的初稿及最終版本,他亦認為 35+「十分之不可能」達成。案件下周續審。

周五實時報道: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68日審訊 鄭達鴻:若預算案拋出橄欖枝 需平衡檢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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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日23歲港生被控煽動 官准保釋禁離港、設多項條件 辯方爭議裁院無權處理

留日23歲港生被控煽動 官准保釋禁離港、設多項條件 辯方爭議裁院無權處理
警方國安處 2023 年 3 月拘捕一名 23 歲女子,指她涉嫌在個人社交媒體上多次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及相片,包括鼓吹香港獨立等字句。她被落案起訴一項煽動罪,案件周五(16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

辯方爭議裁判法院有否司法管轄權處理案件,又指涉案大部分帖文在香港境外發布,亦已超出檢控期限。控方指有關法律爭議正待上訴庭處理,建議本案押後至上訴完結後再處理。

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保釋,限不得離港,並施加須刪除所有社交媒體程式並將有關帳戶交予警方檢查等條件。案件押後至 8 月 2 日再訊。被告神息平靜,家屬則聞言哭泣。她離開時在前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陪同下離開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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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68日審訊 鄭達鴻:若預算案拋出橄欖枝 需平衡檢視
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 68 日審訊 鄭達鴻:若預算案拋出橄欖枝 需平衡檢視
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五(16 日)展開第 68 天審訊,鄭達鴻續作供。鄭於周四供述控方案情提及公民黨記者會的內情,指是源於一次內部會議,而譚文豪會上提出,用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,爭取「五大訴求」。鄭稱他自己、郭家麒助理及林瑞華曾提出反對,但黨魁楊岳橋及譚,最終決定繼續召開該次記者會,形容兩人「一意孤行」。

法官陳慶偉今問鄭,他早前提到不同意否決所有議案,是否包括財政預算案。鄭答稱,「都唔同意,因為要睇返個實際嘅財政預算案係做咗啲咩。」鄭於資深大律師潘熙提問下進一步解釋,「我會認為五大訴求做唔到,固然係政府嘅一啲缺失。但同時間,政府都必然會拎財政預算案出嚟,我哋無可能唔睇當中嘅內容,到時候就係睇,財政預算案入面究竟有幾多政府拋出嘅橄欖枝,或者有幾多派糖嘅措施,成件事再作一個平衡嘅檢視。如果佢派出黎嘅,對市民有益嘅地方,係多過佢缺失嘅,到時無可能唔同意。」

全日綜合報道:
47人案|鄭達鴻續作供:在公民黨內兩度反對簽〈墨落無悔〉、信政府會拋橄欖枝
周四報道:
47人案|首名被告作供 鄭達鴻:不同意否決預算案作籌碼 楊岳橋、譚文豪一意孤行

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,分別為吳政亨、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李予信及余慧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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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人案|首名被告作供 鄭達鴻:不同意否決預算案作籌碼 楊岳橋、譚文豪一意孤行

47人案|首名被告作供 鄭達鴻:不同意以否決預算案作籌碼 楊岳橋、譚文豪一意孤行
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四(15 日)展開第 67 天審訊。鄭達鴻為首名作供的被告,他供述控方案情提及公民黨記者會的內情,指是源於一次內部會議,而譚文豪會上提出,用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,爭取「五大訴求」。

鄭稱,他自己、郭家麒助理及林瑞華曾提出反對,但黨魁楊岳橋及譚,最終決定繼續召開該次記者會,形容兩人「一意孤行」。他續稱,受楊邀請出席,角色為「舉個牌」,自己沒發言,亦不同意楊、譚的發言。

鄭亦供述公民黨的決策機制,稱立法會黨團凌駕執委會,而後者功能「好似橡皮圖章」,直指「最後都係黨嘅最高層話事」,他不會形容決策機制為民主。審訊周五續。

周四實時報道: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67日審訊 鄭達鴻開始作供 稱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民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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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67日審訊 鄭達鴻開始作供 稱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民主
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67日審訊 鄭達鴻開始作供 稱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民主
【實時更新報道】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四(15 日)展開第 67 日審訊。吳政亨一方就辯方證據呈堂性完成陳詞。鄭達鴻其後開始作供,供述加入公民黨的工作,曾支持建制派提出的區議會撥款,又在法官提問下稱,不會形容公民黨決策機制為民主。

代表吳政亨的大狀石書銘周三開始展開辯方案情,並傳召了 3 名證人,用以將吳的電郵內容、受訪錄音呈堂。不過法官質疑屬傳聞證供,要求遞交書面陳詞,周四再作口頭補充。

全日綜合報道:
47人案|首名被告作供 鄭達鴻:不同意否決預算案作籌碼 楊岳橋、譚文豪一意孤行
周三報道:
47人案|辯方案情展開 法官質疑吳政亨電郵、受訪錄音屬傳聞證供

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,分別為吳政亨、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李予信及余慧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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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人案|辯方案情展開 法官質疑吳政亨電郵、受訪錄音屬傳聞證供

47人案|辯方案情展開 法官質疑吳政亨電郵、受訪錄音屬傳聞證供
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三(14 日)展開第 66 天審訊,正式踏入辯方案情,由代表吳政亨的大狀石書銘開始。石傳召 3 名證人,用以將吳的電郵內容、受訪錄音呈堂。不過法官質疑屬傳聞證供,要求遞交書面陳詞,周四再作口頭補充。

據庭上展示,吳於電郵中提及,「35+」其中一用處是「預備 2022(年)奪取特首之位,讓泛黃真正執政」,並稱不代表他支持或反對「泛黃議員」聯合否決任何議案。

至於錄音,吳則提到他辦「三投三不投」是因見初選不順利、候選人不願合作,「覺得好心傷」,遂想方法贏取「35+」。吳又提到,若「攬炒書」(指「墨落無悔」聲明)與初選二選一,希望人們選後者,另稱「三投三不投」定位是民主陣營之中的中立團體。

周三實時報道: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66日審訊 辯方案情展開 吳政亨一方傳證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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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66日審訊 辯方案情展開 吳政亨一方傳證人

【實時更新】47人案|第66日審訊 辯方案情展開 吳政亨一方傳證人
【實時更新報道】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三(14 日)展開第 66 日審訊。辯方案情展開,吳政亨代表大狀石書銘,傳召律師樓人員作供,供述在一個 Gmail 帳戶中截圖的過程,法官關注相關性,一度問及辯方是否證明電郵由吳使用。

周一審訊時原定將展開辯方案情,惟甫開庭僅見兩位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李運騰、陳仲衡現身,陳慶偉則缺席。李表示其中一名法官身體不適,最後押後至周三再開庭。

全日綜合報道:
47人案|辯方案情展開 法官質疑吳政亨電郵、受訪錄音屬傳聞證供
周一報道:
47人案|第65日審訊 原定展辯方案情 官不適休庭押後

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,分別為吳政亨、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李予信及余慧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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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願榮光》禁令案律政司代表拒答姓名 紀錄顯示曾屬民事法律科 處理唐英傑覆核案

《願榮光》禁令案律政司代表拒答姓名 紀錄顯示曾屬民事法律科 處理唐英傑覆核案
律政司早前入稟申請禁制令,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《願榮光歸香港》,案件周一(12 日)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。當日律政司代表未有向記者透露姓名,律政司同日回覆傳媒查詢,就該代表身分表示「沒有補充」。

《法庭線》從兩個來自法律界的獨立消息渠道確認,該名律政司代表姓張。翻查資料及網頁庫存,她於 2019 年隸屬民事法律科,職位為署理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;並曾於 2021 年代表律政司,處理《國安法》首案被告唐英傑就不設陪審團提出的司法覆核。惟現時在政府電話簿中,未有顯示張女士的紀錄。

《法庭線》周二(13 日)再向律政司查詢,是否因涉及國安相關案件,擔心有關人員被制裁而拒確認其身分等問題,獲回覆指「律政司沒有補充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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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人被指TG發殺警言論 被控串謀傷人、煽動等罪 3人擬認罪

5人被指TG發殺警言論 被控串謀傷人、煽動等罪 3人擬認罪
2022 年 5 月,5 名男女被指於 Telegram 群組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,並討論如何製造炸彈和武器,被控串謀傷人、煽動等罪。除了 16 歲女被告獲准保釋,其餘 4 男已還押逾一年。

案件周二(13 日)在區域法院再訊,19 歲男被告表示打算認罪,法官郭偉健將其案件排期至 12 月 6 日,屆時與早前擬認罪的 2 名被告一同答辯。

16 歲張姓女生擬不認罪,案件排期至 12 月 11 日開審,預料審期 3 日,被告續准保釋;餘下一名男被告則未有答辯意向,押至 7 月 18 日再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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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政司申令禁播《願榮光》 案件7.21審理 官要求澄清是否不包括「全世界」

律政司申令禁播《願榮光》 案件7.21審理 官要求澄清是否不包括「全世界」
律政司上周一(5 日)入稟高等法院,要求法庭為歌曲《願榮光歸香港》頒下禁制令,禁止公眾廣播、演奏或在任何平台傳播歌曲。案件周一(12 日)進行「法庭指示」聆訊。

法官陳嘉信要求律政司釐清「被告」身分,律政司一方表示,禁制令不是針對全世界,而是「正在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」,以及「有意圖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」。

另外,庭上討論如何向「被告」送達禁制令相關文件,律政司一方建議在警方、律政司及香港政府官網發布文件、在警署報案室張貼連結至該文件的二維碼,以及發布新聞公報。案件排期 7 月 21 日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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