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逾一個月,行政長官李家超上月公布成立「獨立委員會」,委任原訟庭法官陸啟康任主席,並要求於 9 個月內提交報告。據委員會網站顯示,主席陸啟康於周二(6 日)委任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等 5 人為委員會代表大律師,另委任羅文錦律師樓為代表律師。
《星島日報》引述消息指,獨立委員會預計 3 月中展開聆訊,《明報》則引消息指,委員會將與過去的獨立檢討委員會或調查委員會一樣,舉行公開聽證會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逾一個月,行政長官李家超上月公布成立「獨立委員會」,委任原訟庭法官陸啟康任主席,並要求於 9 個月內提交報告。據委員會網站顯示,主席陸啟康於周二(6 日)委任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等 5 人為委員會代表大律師,另委任羅文錦律師樓為代表律師。
《星島日報》引述消息指,獨立委員會預計 3 月中展開聆訊,《明報》則引消息指,委員會將與過去的獨立檢討委員會或調查委員會一樣,舉行公開聽證會。
大埔宏福苑大火,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上月向土地審裁處申請,要求下令解散宏福苑現任法團管理委員會,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「合安管理有限公司」為管理人。
局方周二(6 日)開庭指,是次申請為「維護、促進所有宏福苑居民嘅權益」,又指事件牽涉利益衝突,引起居民對管委會公正性的疑慮,加上委員處理個人生活安排,已花費大量精力,再要求他們處理屋苑管理問題,是不切實際。
法官林美施考慮後批准申請,指管委會在災後近乎癱瘓,要處理的事前所未有,超越他們的能力,更適宜由有經驗人士管理。官應局方建議,下令無限期委任「合安」為管理人,每月須向民政署匯報工作進度。局長麥美娟強調,管理人只是暫代原有管委會職能,所有重大事宜都會透過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決定。
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上周五(19 日)向土地審裁處申請,要求下令解散宏福苑現任法團管理委員會,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「合安管理有限公司」為屋苑管理人。司法機構網頁顯示,案件將於明年 1 月 6 日聆訊,料大約需時一小時。
文件顯示,申請方,即民青局局長指,宏福苑發生「史無前例」的大火,現有管委會未有能力執行屋苑公契責任,應解散現有的法團管委會。
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累計 161 名死者中,有 10 人是外傭,其中 9 人來自印尼。灣仔清真寺周一(22 日)為 7 人舉行喪禮,有逾百人出席,包括逝者僱主。僱主泣稱視外傭姐姐為家人,希望她在天堂開開心心,「唔使對我哋在世嘅人牽掛」。
工權會指,另外兩具遺體,一具已於周日(21 日)舉行儀式,另一具因損傷嚴重,暫時仍存放在殯儀館,稍後會安排宗教人士到場辦儀式。全數遺體在印尼駐港總領事館安排下,將於聖誕節前陸續運返家鄉。
宏福苑五級火災後第 16 天,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五(12 日)公布,委任原訟庭法官陸啟康擔任獨立委員會主席,另委任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、即將卸任的港鐵董事局主席歐陽伯權任委員。委員會需於 9 個月內交報告,職權範圍包括調查起火成因、消防設備監管問題、維修的安全標準、是否涉及貪污圍標、現行法例規管和罰則等。
李家超指,會賦予委員會「備用權力」,若委員會在審視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獲賦予法定權力,可向特首提出,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後,可按第 86 章《調查委員會條例》讓委員會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,就特定議題行使法定權力。他形容,有關做法是「先驅性」、「創新性」,讓委員會簡化程序更靈活運作,但在有需要時亦可行使法定權力,「可以預告所有人,任何人嘗試不配合不合作,不能,我哋就會行使法定權力」。
法官陸啟康表示,認同特首提出的方法是兩者兼容,令委員會能有效率、有足夠權力審視問題,重申委員會將以「公開、透明、徹底」方式竭盡所能履行職責。
大埔宏福苑五級火造成至少 160 人死亡,數千居民受災,政府及社福機構發放援助金。36 歲男子涉冒充災民騙取 1.8 萬元援助金,被控欺詐、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 5 罪。
案件周五(12 日)於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,被告申請保釋,控方反對。裁判官陳炳宙拒絕申請,被告須還押至明年 2 月 20 日再訊,並於下周五再處理保釋覆核申請。控罪指被告以他人身分登記為宏盛閣災民。
大埔宏福苑五級火,發展局繼上周要求全港地盤拆除棚網,局長甯漢豪周四(11 日)就棚網檢測宣布新規定,要求承建商日後必須提供棚網阻燃效能的證明書,並按政府要求抽樣送指定實驗所檢測,合格才可以上架,執管部門會再隨機抽樣覆核。
甯漢豪承認,政府過往的制度着重事後追究,但在今次大火看到有「害群之馬走空子」,因此要做好事前防備。另外,就外界爭議是否要全面取代竹棚,甯漢豪強調,絕非指竹棚是今次大火的起因,重申轉用金屬棚的議題已討論多年,亦與業界有共識,不會「一刀切」禁用竹棚。
大埔宏福苑五級火,司法機構周三(10 日)宣布,將優先和迅速處理與事故相關的所有擬開展的法律程序,包括設立電話專線,解答與事故有關的遺產承辦事宜;豁免相關遺產承辦費用;加快簽發死亡事實證明書。
法援署亦指,會全力協助居民及其他受影響人士,按法例要求申請法援,以處理人身傷亡索償、財產損失追討及僱員補償等訴訟,包括簡化申請程序,並調配人手加快處理申請。
司法機構電話專線:2840 1683
法援署電話專線:2867 4516 或 2399 2277
大埔宏福苑五級火,死亡人數增加 1 人,累計升至 160 人。警務處長周一鳴周二(9 日)指,科學鑑證人員於其中一具遺體中發現兩人的 DNA,經鑑證後確認為一名老婦和其家傭。警方另於清空大廈外圍的棚架時,發現一件懷疑人類骸骨,仍待鑑證。
至於 31 宗失聯個案,警方指初步確認其中 12 人安全、9 人為大火中死者、4 人火災前已離世,仍有 6 人失聯。
大埔宏福苑五級火,災後踏入第 10 日。這場逾 70 年來死亡人數最多的災難,揭發出屋苑大維修工程棚網不合規、火警鐘失靈多項問題,影響延伸全港,政府已下令所有大維修樓宇拆除棚網,警方調查多宗棚網證書涉造假的案件。
另一方面,政府指全力究責、徹查事件,廉署及警方以貪污誤殺罪名拘捕多人,特首李家超指將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,與以往有傳召權的法定委員會有別。另一方面,國安處拘捕數人,亦約談擬舉行記者會的民協成員。
《法庭線》綜合傳媒報道、政府新聞公報,讓讀者了解災後 10 日重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