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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指以鐳射筆照射紀律部隊宿舍 38歲男管武罪不成立 官:無直接證據指犯案

被指以鐳射筆照射紀律部隊宿舍 38歲男管武罪不成立 官:無直接證據指犯案
2021 年 6 月 4 日,38 歲文員被指在觀塘樂華南邨一高層走廊,以鐳射筆照射對面的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,被宿舍住戶發現及報警。文員其後被截查,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,周三(20 日)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
裁判官屈麗雯指,住戶視線受阻,加上涉案地點為民居、出入方便,其他疑犯亦可在被告身處的位置犯案。她又指,雖然被告自招嫌疑,但沒有直接證據指他是犯案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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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5 黃大仙|演藝男生認紀律部隊宿舍外暴動 判囚 28 月 官:蓋熄催淚彈或起鼓勵作用

8.5 黃大仙|演藝男生認紀律部隊宿舍外暴動 判囚 28 月 官:蓋熄催淚彈或起鼓勵作用

2019 年 8 月 5 日「大三罷」,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九龍龍翔道示威者後,部分人移師黃大仙警署及紀律部隊宿舍繼續示威,反對政府修訂《逃犯條例》。一名演藝學院男學生,被指當日撿取兩枚催淚彈彈殼,以及在紀律部隊宿舍外參與暴動,被控暴動及無牌管有彈藥兩罪。

他周一(30日)在區域法院承認參與暴動罪。法官游德康表示,是次暴動針對紀律人員及其家人,手段令人難以接受。被告雖無直接暴力行為,但他曾蓋熄或淋熄催淚彈,或起鼓勵作用令暴動升溫,且案中有其他人擲磚,須判處阻嚇性刑罰。考慮到被告的演藝學院老師聯署,指他沒放棄學業,相信他日後可在此範疇貢獻,最終判囚 28 個月。至於無牌管有彈藥罪則獲存檔法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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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大仙紀律部隊外燒衣 兩男非法集結罪成判囚 10 星期

黃大仙紀律部隊外燒衣 兩男非法集結罪成判囚 10 星期

2019 年 8 月,有人於網上發起「全港超幽佈施祈褔除惡盂蘭燒衣晚會」,有示威者於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附近燒衣及撒溪錢。警方事隔逾 1 年半作出拘捕。其中兩名男子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罪成,案件今(19 日)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。

裁判官劉淑嫻表示,案發於反修例高峰期,現場有過百人聚集,並以鐳射裝置照射警察,被告於現場的行為,有機會導致氣氛升溫,出現暴力事件,須判處阻嚇性刑罰;惟見兩被告品格良好,判處二人監禁 10 星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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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紀律部隊宿舍外撒溪錢 兩男非法集結罪成還押 官批借祭祀之名抗議

涉紀律部隊宿舍外撒溪錢 兩男非法集結罪成還押 官:假借祭祀為名,行抗議之實

2019 年 8 月,有人於網上發起「全港超幽佈施祈褔除惡盂蘭燒衣晚會」,有示威者於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附近燒衣及撒溪錢。警方事隔逾一年半作出拘捕,其中兩名男子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受審,今 (5 日)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,還押候判。裁判官劉淑嫻裁決時指,兩名被告「假借祭祀為名、行抗議之實」,一早得悉現場為非法集結,仍然選擇停留,壯大集結者聲勢。案件押後至 5 月 19 日判刑,以待索取被告勞教中心報告及背景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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