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的元朗區議員施駿興,被指於 2008 在公園非禮一名 11 歲女童,又於 3 年後與當時 13 歲的女童性交。施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,案件周四(17 日)在區院再訊。
施擬不認罪,庭上透露,他已聘請資深大律師抗辯。法官郭偉健把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作審前覆核,9 月 15 至 22 日進行 6 天中文審訊,被告續准保釋候審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曾任青年民建聯副主席的元朗區議員施駿興,被指於 2008 在公園非禮一名 11 歲女童,又於 3 年後與當時 13 歲的女童性交。施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,案件周四(17 日)在區院再訊。
施擬不認罪,庭上透露,他已聘請資深大律師抗辯。法官郭偉健把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作審前覆核,9 月 15 至 22 日進行 6 天中文審訊,被告續准保釋候審。
七旬漢被指於 2022 年,3 度與輕度弱智女子非法性交,最終導致對方懷孕,須接受人工流產。他否認 3 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,案件周一(14 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。
控方指,事主在寓所附近晨運時遇到被告,被告把事主帶到自己的家中非法性交。及後事主家人發現她停經,驗孕後確認懷孕報警處理,接受人工流產手術。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「我 7 月份冇搞過佢,我淨係 2 月份搞過佢,仲問我拎 200 蚊,我以為佢係雞」。
27 歲倉務員於 2021 年被警方截查時發現,手機管有大量兒童色情物品,隨後發現他與當時 10 歲的女友非法性交,及拍下過程。
他周二(3 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與 13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 4 罪。特委法官陳政龍把案件押後至 11 月 11 日判刑,並下令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,為被告索取心理專家及精神科報告,被告還押候判。
3 名男警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,先後與同一名 15 歲女童性交,並拍攝對方的色情照片和影片。一人認罪判囚,另兩人擬不認罪,候審期間涉向事主提出以 10 萬元換取不出庭作供,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。
案件周二(20 日)於區院提訊,辯方申請押後至 10 月 22 日再訊,以待提供法律意見。控方稱已經過多次押後,並指基於是次為最後一次押後的前提下,不反對申請。
法官高勁修下令押後時向被告稱,「希望係最後一次押後,下次知道你哋嘅答辯意向」。另辯方為兩被告申請保釋,官聽取陳詞後拒絕。
一名 21 歲男子,涉 6 度與 13 歲女童發生性行為,其後兩度施襲,企圖阻止事主於審訊中出庭作供。被告共被控非法性交等 10 罪,周五(28 日)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 7 個月。
辯方求情指被告承認所有控罪,他犯案時僅 19 歲,與女童為情侶,本案不涉剝削。辯方又指,感化主任觀察到被告有過度活躍症的症狀,解釋到被告的衝動傾向。裁判官指考慮認罪及整體量刑原則後,部分刑期同期執行,判處被告 7 個月監禁。
3 名男警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,先後與同一名 15 歲女童性交,並拍攝對方的色情照片和影片,被控與 16 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等罪。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判囚 16 個月,餘下兩人擬不認罪。兩人亦被指候審期間,涉向事主提出以 10 萬元換取不出庭作供。
兩名警員周四(16 日)在區域法院提訊,控方透露,已加控兩人妨礙司法公正罪,申請押後待妨礙司法公正案轉介至區院一併處理,屆時會申請合併部分控罪,並可能撤銷部分控罪。兩人申請保釋遭拒,法官張潔宜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13 日再訊,兩人須還押。
2024 年 3 月,39 歲律師被指在青衣珀麗灣一單位,兩度與 12 歲女童非法性交,以及錄製其祼體影片,被控兩項「與年齡在 13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」及一項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」罪。案件周五(10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,被告還押至 7 月 5 日再訊。
警方於 2022 年拘捕 4 名男女,涉操控兩名未成年少女賣淫、與女童非法性交等,4 人早前承認「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」、「導致另一人賣淫」等共 17 罪,4 人周二(20 日)在區院被判監 18 至 45 個月。其中曾被女童 Y 視為男友,後來安排 Y 賣淫的次被告被判囚 45 個月。
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,引述兩事主的創傷報告,稱事件對兩女童造成很大負面影響,均患有創傷後遺症,其中女童 Y 向醫生稱「無嘢可以幫到我」,負責醫生則指是首次看到受害人有如此精神打擊。
官又指,成年人聽到未成年少女要賣淫,理應要勸阻,而不是利用少女的無知獲利。對於辯方稱本案沒有涉及威嚇或使用暴力,官反駁指被告利用手袋、金錢利誘事主。
3 名男警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,先後與同一名 15 歲女童性交,並拍攝對方的色情照片和影片,被控與 16 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等罪。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判囚 16 個月,餘下兩人擬不認罪,原排期 2024 年 2 月及 4 月開審,案件周四(15 日)在區域法院再訊。
控方透露,兩人涉妨礙司法公正,27 歲被告向事主提出以 10 萬元換取不出庭指證另一被告,警方正就此進行刑事調查,申請擱置審訊。法官高勁修聽畢雙方陳詞,取消原訂審期,將案件押至 5 月 16 日再訊,並撤銷兩人保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