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,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,被控兩項欺詐罪,控辯雙方周三(24 日)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,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到庭旁聽。 辯方指,「力高顧問有限公司」除了處理黎智英的私人事務,亦與《蘋果》業務有關,又指涉案大樓包括飯堂、泳池,不可能「每吋每呎」都與指明用途有關。辯方強調,即使案件涉及違約,也應循民事訴訟處理,而非刑事檢控,反問:「例如(租約)唔畀養寵物,唔講畀業主聽,係咪構成欺詐?」 辯方又指,黃偉強只是員工,被委派簽署回覆科技園公司的信件,沒責任向對方披露事情。惟控方反駁指,黎智英租用涉案大樓時,已知用途是出版及印刷,多年來亦從未為「力高」申領牌照。而黃偉強處理牌照事宜逾 10 年,屬「非一般員工」,不可能不知情。案件暫定 10 月 25 日裁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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