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 年 6 月 6 日,香港大球場舉行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,19 歲男子被指於大會奏放國歌期間背向會場,事隔近半年被控一項「侮辱國歌」罪。男子周一(6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,案件押後至 3 月 3 日處理審前覆核,期間被告准以 1,000 元人事擔保,及 2 萬元保釋。控方提及,將有片段呈堂,另有 4 名證人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2024 年 6 月 6 日,香港大球場舉行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,19 歲男子被指於大會奏放國歌期間背向會場,事隔近半年被控一項「侮辱國歌」罪。男子周一(6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,案件押後至 3 月 3 日處理審前覆核,期間被告准以 1,000 元人事擔保,及 2 萬元保釋。控方提及,將有片段呈堂,另有 4 名證人。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等罪,案件去年 12 月底短暫休庭後,周一(6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展開第 114 日審訊,黎第 22 日作供。辯方展示《蘋果》內部群組訊息,提及「中國、台灣新聞要加強,可搵桑普獨立主持節目」,黎庭上指最終沒有實現,因桑普主張「港獨」。
針對黎在訪談節目稱「台灣將會是一個非常獨特的國家」,他在庭上否認指台灣是主權國家,僅希望台灣政府積極跟隨美國政策,又指自己如真的提倡台獨,會直接說「獨立」。法官杜麗冰質疑,黎一方面稱沒提倡台灣是主權國家,另一方面又在節目稱「台灣正在創建一個國家」。黎在法官追問下同意,以「地方」一詞形容台灣更合適。
綜合全日報道:
黎智英案|節目稱「台灣將是非常獨特國家」 黎否認主張台獨 同意以「地方」形容更好
Podcast: 影片: 上周焦點: 專題:工傷申法援遭拒 戶戶送外賣員提上訴 45 歲的阿俊兩年前在屯門送外賣時,遇上交通意外,頭骨被撞至凹陷,動了兩次開腦手術,留院 5 個半月,走路、更衣都要重新學習,活動能力和記憶力亦受損,失去部分工作能力。家人事後向外賣平台戶戶送追討賠償,惟公司視外賣員為自僱人士,沒有勞工保險,只能經意外保險取得 9 萬多元賠償。 阿俊打算提出僱員補償訴訟,但甫在申請法援這步便遭遇挫折,法援署以他「不是一個僱員」為由拒絕,他不服上訴。由於兩年申索期限將至,他上月在未有法援上訴結果前,同時入稟區院展開索償訴訟。阿俊坦言成功機會渺茫,但「希望我件事可以幫下第二啲做外賣嘅人……我覺得係一個公平嘅權利」。 粉嶺高球場環評司法覆核敗訴 政府提上訴 政府計劃將收回粉嶺高球場的部分土地用作興建公屋,香港哥爾夫球會入稟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,獲裁定勝訴,原訟庭法官高浩文指環評報告須發還重新諮詢公眾。 環保署周一(12 月 30 日)公布,已就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,指「不能同意裁決部份內容」,質疑原訟庭的裁決將會令環評程序「無法合理地正常進行和不斷拖延」,亦影響正進行和未來的環評工作,「尤其可能導致發展受嚴重拖延」。 新田科技城司法覆核 官准謝世傑延期交證據 社工謝世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,要求推翻環保署批准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的決定,明年 6 月審理,惟謝申請法援至今逾 4 個月仍未有結果。高院周一(30 日)處理謝一方申請延遲呈交專家證據期限,法援署亦首次派代表出庭。 法官高浩文關注法援審批進度,署方代表指有「第三方」質疑謝的經濟狀況,故需時審查,預料兩周內有結果;官多番關注「第三方」的身分、有何資格,署方代表稱「他方作出表述是很常見」。官最終要求署方在明年 1 月 10 日提交審批結果,否則須去信法庭解釋。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由終院5本地法官審理 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,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、徐漢光,被裁定拒交資料罪成,同被判囚 4.5 個月。3 人已獲批終極上訴許可,案件將在下周三(8 日)於終審法院聆訊。 終院網頁周四(2 日)公布審理的法官名單,5 人均為本地法官,分別為首席法官張舉能,3 名常任法官李義、霍兆剛、林文瀚,以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,並沒海外非常任法官參與,名單與「呂世瑜案」一致。 社民連前成員被控煽動 官押後待「快必案」終院裁決 57 歲社民連前成員周劍豪,被指 2024 年 3 月至 11 月期間,在 Facebook、Instagram 及 Threads 發布煽動訊息,據了解內容包括「仇恨中共」、「台獨」、「革命」,被控《維護國安條例》下的「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」罪。 案件周一(30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,控方確認不修訂控罪,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,押後至 2025 … Read more
37 歲男社工涉於 2023 年,在工作的深水埗宿舍猥褻 3 名 15 歲男童,包括觸摸男童的陽具等。他否認 4 項「猥褻侵犯另一人」罪,案件周五(3 日)在區院開審。開案陳詞指,被告曾以示範內地警察搜身為由,將手伸入男童 X 的毯子內,觸摸其陽具,並曾問 「點解你仲未咩嘅?」、「你啱啱有冇幾吓有feel,想嚟咩嘢呀? 」
男童 X 在錄影會面中稱,被告在事發前、曾在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,說笑稱, 「今晚入嚟我房瞓囉,過嚟執返劑先囉」,指現時回想「好似唔係講笑咁講。」案件周一續,X 續接受辯方盤問。
2024 年 12 月,警方在灣仔進行反行乞行動,拘捕一名 59 歲男子,指他擺放紙箱,向途人雙手合十及點頭,先後獲兩名途人給予 10 元。男子否認一項乞取施捨罪,周五(3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,供稱當日是首日露宿,認為公園人多,遂到案發地點「唞氣」。
暫委裁判官葉成林即日裁決指,警員作供誠實可靠,但被告說法並非不可能,未能完全否定被告休息說法,因此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,裁定罪名不成立,並下令向被告歸還涉案金錢、斜揹袋。
2024 年 10 月,52 歲女子被指在終審法院登記處拍攝文書人員,被控一項「禁止在法庭內攝影等」,周五(3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,控方申請撤控獲批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一度關注「點解唔繼續告?」,控方指條例僅涉「特別人士」。
翻查條例,控罪牽涉法庭內拍攝或繪畫法官、陪審員及證人,未有提及文書人員。
45 歲男警被指在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間,向俗稱「遮仔會」的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,隱瞞財務狀況,意圖使對方批出合共逾 45 萬元。被告被控兩項欺詐罪、一項企圖欺詐罪,周五(3 日)在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
案件押至 2 月 21 日答辯,被告獲准以 1 萬元保釋。警方回覆《法庭線》查詢指,被告駐守新界北交通部,目前已被停職。
2023 年 9 月,一輛的士在葵涌大白田街撞向一輪電單車,電單車車主跌在的士的引擎蓋上,其後失平衡倒地,司機一度駛離現場。該的士司機周五(3 日)在區院承認危駕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、發生意外以致他人身體受傷後沒有停車等 3 罪,被判囚 14 個月、停牌兩年、罰款 2000 元,另須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。
案情透露,事主事後出現右踝開放性脫位、脛骨外露、左跟骨嚴重粉碎性骨折等傷勢。他終身需要以輪椅代步,或在枴杖的協助下緩慢步行,每月亦需要接受物理治療。
法官練錦鴻判刑時稱,被告被捕後托詞要先安頓乘客才返回現場,辯方已確認說法是錯誤。官又指,一個有同理心的人會立刻停車、防止輾傷及提供協助,又指被告曾經停車,但只是檢查的士的損毀程度, 可見被告認為最重要是其自身利益。
2020 年初,明愛醫院、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,Telegram 頻道「九十二籤」事後承認責任。7人被控《反恐條例》罪名,餘下 1 人被控以「企圖製造炸藥」罪。8 人不認罪,周五(3 日)於高院踏入第 28 天審訊。
控方繼續傳召負責保管第四被告張家俊證物的警員作供,確認在被告的住所、私家車、工廈單位,搜出電路板、電池、氯酸納等物;他另負責檢視被告其中一部電話,警員指電話的開機密碼與 Telegram 密碼相同,他「絕對冇」干擾電話。
庭上展示部分截取的 Telegram 訊息,顯示機主稱「整好咗個 30kg 蛋糕支持 (警察emoji)」、「下星期如果冇失手嘅話 會有最少兩三隻狗死/重傷」等。審訊下周一續。
第 27 天審訊|辯方指警腳踏致被告膝蓋骨折、以女友作要脅 值日官稱沒深究傷勢變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