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民連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辯方稱網上收款不同於公眾地方收集金錢 現行法例沒規管

社民連街站被指非法籌款 辯方稱網上收款不同於公眾地方收集金錢 現行法例沒規管
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兩名義工,被指 2021 年 7 至 8 月,在旺角東天橋擺街站要求「釋放政治犯」期間,在宣傳板上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,被票控 5 項無牌籌款。3 人早前否認全部控罪,案件周二(21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。

辯方指出,條例規管的是於公眾地方收集金錢,然而,街站僅提供 Patreon 二維碼、PayMe 付款等網上捐款資訊,由途人自行通過虛擬空間轉賬,而終審法院已裁定網絡並非公眾地方,本案被告亦無收集現金。

控方反駁稱,條例立法時代遠,沒有考慮到籌款可接受網上付款,故網上付款不受限非立法的原意,辯方即指香港實行普通法,應該是「法律冇講到(違法)就可以做」,否則將十分含糊,而且擴大立法原意。暫委裁判官曹遠山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6 日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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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屯門區議員甄霈霖追問屋苑確診跟進 大廈大堂違限聚令罪成 高院裁上訴得直撤罪

前屯門區議員甄霈霖追問屋苑確診跟進 大廈大堂違限聚令罪成 高院裁上訴得直撤罪
2020 年 7 月本港爆發第三波新冠疫情,時任屯門區議員甄霈霖在其選區內的兆麟苑,在大廈大堂向管理公司追問屋苑確診個案及跟進措施,被裁定違反「限聚令」罪成,被判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,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。

高院法官邱智立周五(16 日)裁定甄上訴得直,撤銷定罪及刑罰。判詞指,原審裁判官的分析「頗令人摸不着頭腦」,認為沒任何理據將案發大堂詮釋為公眾地方。

對於律政司一方提出,規例的立法原意是減少病毒傳播。法官指明白其重要性,但認為將私人地方定性為公眾地方,做法非適當和公平;又指律政司所提出如不將大堂詮釋為公眾地方,人群可不戴口罩致疫症擴散危險增加的看法,是「杞人憂天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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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稿|前區議員朱江瑋《幻愛》放映會 逾 40 人收限聚告票終獲撤控 公眾及私人處所如何界定?

特稿|前區議員朱江瑋《幻愛》放映會 逾 40 人收限聚告票終獲撤控 公眾及私人處所如何界定?
時任油尖旺區議員朱江瑋  2021 年 8 月,在其旺角辦事處舉行電影《幻愛》的放映會,當時 599G 限聚令規定,公眾地方不得多於 4 人聚集。朱稱為免墮法網,以私人方式舉辦活動:安排在議辦關門後進行、事前需報名,亦不作公開宣傳。

不過當晚食環署與警方 20 多人採聯合行動,指派人「放蛇」發現未經報名的公眾人士都可入場,遂票控在場逾 40 人違反限聚令;又指朱涉嫌違反 599F 的指定處所防疫規定。朱批評執法人員侵犯私人場域,造成恐慌,令不少同類活動因而取消。

事隔近一年,警方撤回罰款通知書,食環署指沒提檢控,但兩部門均未解釋具體原因。律政司則指「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」,但亦未詳細解釋。

事件引發連串疑問,例如公眾地方及私人處所如何界定?公眾地方在特定時間是否可被視為私人處所?《法庭線》訪問朱江瑋,詳細了解事發經過,並與兩名大律師探討事件背後的法律爭議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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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區議員甄霈霖限聚令罪成提上訴 上訴方:大廈大堂不屬公眾地方 律政司:人流高不應聚集

前區議員甄霈霖限聚令罪成提上訴 上訴方:大廈大堂不屬公眾地方 律政司:人流高不應聚集

前年 7 月本港爆發第 3 波新冠疫情,時任屯門區議員甄霈霖在其選區內的兆麟苑,向管理公司追問屋苑確診個案及跟進措施,被控違反限聚令,去年被裁定罪成,被判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。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。

上訴方認為,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大廈大堂是公眾地方,又指甄當時正執行區議員職務,在防疫條例下應獲豁免。律政司則指,大廈大堂人流高,除住戶,也有非住戶如郵差等逗留,在疫情下應禁止聚集。法官邱智立質疑,大堂要按密碼方能內進,「唔係閒雜人等入得去」。律政司重申,立法目的是為了防疫情散播。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,將另訂日子頒判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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