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 年 12 月 8 日「國際人權日大遊行」前夕,警方搜出大批武器,包括手槍、子彈等,事後 14 人被捕,被起訴多罪,包括政府首引《聯合國(反恐怖主義措施)條例》下的「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」起訴。
其中 7 人不認罪受審,包括張俊富、張銘裕及嚴文謙,「3C 維修工作室」東主賴振邦等人,案件周一(22 日)在高等法院開審。法庭抽出 3 男 6 女陪審團,押後至周二(23 日)續審,料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2019 年 12 月 8 日「國際人權日大遊行」前夕,警方搜出大批武器,包括手槍、子彈等,事後 14 人被捕,被起訴多罪,包括政府首引《聯合國(反恐怖主義措施)條例》下的「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」起訴。
其中 7 人不認罪受審,包括張俊富、張銘裕及嚴文謙,「3C 維修工作室」東主賴振邦等人,案件周一(22 日)在高等法院開審。法庭抽出 3 男 6 女陪審團,押後至周二(23 日)續審,料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。
37 歲入境事務主任,被指 2021 年 10 月在半山區住所內,偷拍對面住宅單位的一名女子,並分別於 Telegram 群組及社交平台公開發布該影像。他否認 1 項窺淫罪、2 項發布偷拍影像罪,案件周五(9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。
被告選擇作供,多番否認有意「偷窺」、「窺淫」,先後稱「點會係偷?我坐喺自己屋企張書枱」,又稱拍攝時沒掩蓋自己,「唔係拉底窗簾 ,挖個窿」等,亦指「我又唔係飛虎隊咁笠住個頭,我點暗中呢?」
控方問「你同唔同意見到有女性赤裸上身,你係唔係唔應該多望?」被告答視乎情況,稱「除咗一個男人會有好奇心,如果有個人赤裸上身,冇必要長期 staring」。辯方指「香港好多地方嘅樓同樓比較近」,被告的行為是「冇禮貌」,而將相片放上網「令人討厭」,但並非暗中觀察。案件押後 3 月 8 日 裁決,被告續准保釋。
前私隱專員、大狀黃繼兒,近日被票控一項「不小心駕駛罪」,指他 2023 年 4 月在港大醫學院對出迴旋處,未有在讓路口停下便駛出,遭其他駕駛者報案。案件周五(8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。
黃自行代表,並否認控罪。裁判官施祖堯排期案件 2024 年 1 月 18 日開審,以中文審訊一天。控方表示有 3 名控方證人,黃則稱「我得一個證人,就係我自己」。承認事實雙方之後再議。
一名隸屬新界北總區的 28 歲男警,於 2023 年 4 月涉威脅一女子在網上發布其不雅影片,該女子 7 月報警求助。男警周五(8 日)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一項「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」罪,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把案件排期至 2024 年 2 月 5 日開審。
控方表示擬傳召女事主及拘捕警員作供,透露辯方對被告在警誡及錄影會面下的對話有爭議。辯方則指在爭議特別事項時,打算傳召被告的父親作供。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。
一名 37 歲入境事務主任,被指 2021 年 10 月在半山區住所內,偷拍一名女子私密部位,並兩度於網上發布該影像,被控 1 項窺淫罪、 2 項發布偷拍影像罪,周五(8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全數控罪。
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案件至 2024 年 2 月 8 日開審,審期兩天,並批准事主上庭作供時准用特別通道及屏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