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珠澳大橋香港段於 2017 年遭揭發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,涉案承判商「嘉科工程顧問」,時任營運總監與下屬被指知悉測試造假而知情不報,令土拓署支付逾 197 萬款項;總監被裁定欺詐罪成,下屬則脫罪。
區院法官嚴舜儀周五(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院),將 67 歲時任總監判囚兩年半,並斥案件損害公眾對大橋品質的信心,引起恐慌,更破壞香港以至大中華地區工程及建築界的聲譽,但考慮到被告對工程業界貢獻及其健康狀況,由判囚 3 年大幅減刑半年至囚兩年半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港珠澳大橋香港段於 2017 年遭揭發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,涉案承判商「嘉科工程顧問」,時任營運總監與下屬被指知悉測試造假而知情不報,令土拓署支付逾 197 萬款項;總監被裁定欺詐罪成,下屬則脫罪。
區院法官嚴舜儀周五(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院),將 67 歲時任總監判囚兩年半,並斥案件損害公眾對大橋品質的信心,引起恐慌,更破壞香港以至大中華地區工程及建築界的聲譽,但考慮到被告對工程業界貢獻及其健康狀況,由判囚 3 年大幅減刑半年至囚兩年半。
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,香港哥爾夫球會於 2023 年 7 月入稟,就粉嶺高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(法律 101 文章),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。高院早前批准暫緩執行環評程序。
司法覆核聆訊周一(13 日)在高院進入第 3 日。土木工程拓展署完成陳詞,由於代表環保署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抱恙入院,聆訊押後 7 月 8 日續。
第一、第二日聆訊:
粉嶺高球場覆核案|球會質疑政府植樹計劃降水位 土拓署:球會維護草皮更耗水
粉嶺高球場覆核案|球會質疑環保署未全面諮詢公眾違《環評條例》
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,香港哥爾夫球會於 2023 年 7 月入稟,就粉嶺高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(法律 101 文章),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。高院早前批准暫緩執行環評程序。
司法覆核聆訊周五(10 日)在高院進入第二日。球會一方續陳詞,質疑政府在高球場建屋的計劃抵觸「北部都會區」發展。
土木工程拓展署一方亦開始陳詞,反駁球會有關署方植樹計劃恐致降低水位、破壞中國水松生長環境的陳詞,指球會維護球場的草皮,比植樹耗費更多水源,並強調署方會密切監察水位,有需要時亦有足夠再生水作補充。
第一日聆訊:
粉嶺高球場覆核案|球會質疑環保署未全面諮詢公眾違《環評條例》
港珠澳大橋香港段 2017 年遭揭發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,涉案承判商「嘉科工程顧問」,兩名時任公司董事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,案件周四(8 日)踏入第 17 日審訊。
「嘉科」時任營運總監及董事被告梁永強續作供,認為造假的影響輕微,「但當然做錯,做得唔啱嘅層面,唔係我 access 」。他又指,公司高層基於法律意見,決定不披露造假,強調沒意圖欺騙土拓署,「我可以提意見,但係佢哋(高層)決定。」
他又解釋認為沒披露事件是愚蠢的原因,稱「disclose 咗係無壞,無 disclose 就去到今日嘅地步,搞到我要上法庭。」又指即使他最初認為應披露事件,但最終採納法律意見。案件周五續審。
港珠澳大橋香港段 2017 年遭揭發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,涉案承判商「嘉科工程顧問」,兩名時任公司董事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,案件周三(7 日)踏入第 16 日審訊。
暫委法官嚴舜儀裁定案件表證成立(法律 101 文章),「嘉科」時任營運總監及董事被告梁永強選擇出庭作供。他稱涉案實驗室項目由次被告負責,而自己知悉造假事件後,「我好 surprise 同好震驚」,認為事態比想像中嚴重,系統和整體性出現問題,遂向上級反映。
梁又指,上級決定委派海外專家和律師加入調查,他當時有份參與調查及輔助專家,惟礙於「法律專業保護特權」原則,不能透露相關內容。案件周四續審。
港珠澳大橋香港段 2017 年遭揭發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,涉案承判商「嘉科工程顧問」,兩名時任公司董事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,案件周五(8 日)踏入第五日審訊。
控方傳召時任土拓署土力工程師作供,稱發現嘉科懷疑測試時間造假後,要求嘉科調查問題根源。控方指,被告在信件和電郵向署方交代內部調查進度,但從來提及測試物料造假,令土拓署的調查只集中於時間造假上。
辯方盤問時指,嘉科所作的內部獨立調查,負責的人員須與受查事件無關,藉此保障誠信和完整性,而這一點符合土拓署規定,而首被告當時負責內部調查,而次被告為其下屬,兩人均完全沒參與於受調查的造假事件之中;工程師均表示同意。
港珠澳大橋香港段 2017 年遭揭發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,涉案承判商「嘉科工程顧問」,兩名時任公司董事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,以及交替的欺詐罪,指他們涉在測試中造假,詐騙約 200 萬元。案件周四(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院)踏入第四日審訊。
時任土拓署高級土力工程師劉文輝供稱,嘉科內部調查顯示 2016 年 5 月至 7 月期間,約 9% 測試涉在時間上造假,次被告保證會嚴肅處理。廉署及後調查發現,嘉科除時間上造假外,亦涉測試物料造假。
劉又指,嘉科在信件稱,從結構工程而言,物料造假沒引起關注,基於技術評估和法律意見,沒向土拓署披露。劉供稱,署方非常關注造假事件,擔心影響結構安全,又指造假事件是違規行為,嘉科有責任匯報。案件周五續。
港珠澳大橋香港段 2017 年遭揭發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,涉案承判商「嘉科工程顧問」,19 名時任實驗室職員,串謀欺詐等罪罪成判囚。廉署在 2021 年再起訴兩名時任公司董事一項欺詐罪,指他們涉在測試中造假,詐騙約 200 萬元。
案件周三(8日)繼續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。辯方透露,「嘉科」曾聘專家來港調查,又從內部及外部獲取法律意見,最終決定不向政府披露;又指被告為僱員,而涉事知情者中僅他被指試圖隱瞞而被控,但因「嘉科」不願放棄法律專業保密權,將導致被告難以抗辯。
控方反對指,若有人違法後稱曾與朋友談論,而因對方獲律師意見而擁有保密權,以致他不可被檢控,並非永久終止聆訊下所指的公平。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聽取雙方陳詞後,押後本周五作裁決。
港珠澳大橋香港段 2017 年遭揭發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,涉案的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「嘉科工程顧問」,19 名時任實驗室職員被控串謀欺詐等罪,全部罪成判囚。廉署在 2021 年再起訴兩名時任公司董事一項欺詐罪,指他們涉在測試中造假,詐騙約 200 萬元。
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,周二(7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區院)處理。辯方指,「嘉科」案發時曾索法律意見,並決定不向土拓署披露事件,有關內容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,因「嘉科」拒絕放棄相關權利,此舉將令被告無法在庭上解釋詳情。
被控的時任董事出庭作供,在控方盤問時披露,與土拓署會面時已知悉違規,重申據法律意見而沒有披露;他又不同意違規影響基建安全,指當時經覆檢認為大橋仍然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