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0 歲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,被指於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,向 4 名下屬訛稱家人患癌需要手術費等,借貸共逾 36 萬元,周一(28 日)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 10 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,還押至 11 月 11 日判刑,候索取背景報告。
辯方求情指被告欠債,擔心債主上門影響升職機會而犯案,透露他現已破產,又呈上曾任創科局局長及機電署署長的薛永恒,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,讚揚其工作表現出色。總裁判官蘇惠德指,本案控罪嚴重,被告僅向其中一名事主還錢,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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