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 歲職訓局男學生涉於 2023 年 10 月初在金鐘政府總部,持刀襲擊一名保安員,其後被制服。他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,周五(2 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。
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背景,指他有自閉症及嚴重語言障礙,事發前與任職保安員的父親發生衝突,惟被告無法表達對父親的氣憤,最終找了與父親長相相似的保安員發泄。法官考慮被告已還押逾 9 個月、報告顯示他充分反省、重犯機會微,認為適合判處感化令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18 歲職訓局男學生涉於 2023 年 10 月初在金鐘政府總部,持刀襲擊一名保安員,其後被制服。他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,周五(2 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。
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背景,指他有自閉症及嚴重語言障礙,事發前與任職保安員的父親發生衝突,惟被告無法表達對父親的氣憤,最終找了與父親長相相似的保安員發泄。法官考慮被告已還押逾 9 個月、報告顯示他充分反省、重犯機會微,認為適合判處感化令。
17 歲青年涉於 2023 年 10 月初在金鐘政府總部,持刀襲擊一名保安員,其後被制服。他周五(19日)於區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,還押至 8 月 2 日判刑,以待索取感化報告。
案情指,被告在錄影會面下承認曾以生果刀斬了保安員一次,但拒絕解釋施襲原因,又透露他事發前一晚與父母吵架感不開心。
辯方求情時稱,被告想找一個貌似父親的保安員「發脾氣」,並呈上事主的照片,與身在法庭的被告父親比對,指「真係有幾分似樣」,重申本案與政治無關。
2019 年 9 月 29 日,網民發起「全球反極權大遊行」,96 人被控在金鐘一帶暴動,是理大「圍魏救趙案」後,涉及被告人數第二最多的反修例暴動案件。當中除一人被指潛逃,餘下 95 被告分成 11 宗案件處理;事隔逾 4 年,最後一批被告的案件於今年 10 月初審結。
根據《法庭線》統計,共有 68 人認罪,當中 93% 是於開審前認罪,而其餘 27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;整體定罪率為 100%。據判詞,69% 罪成被告是以非直接證據定罪,即沒證據顯示他們涉實質暴力或直接破壞社會安寧行為,法庭是藉示威者衣著、裝備及身處暴動現場等推論,他們在場壯大暴動聲勢,「作為協助及鼓勵的一分子而參與其中」。
不同法官均在判詞形容,當日現場如一個「小型戰場」,將廣泛使用汽油彈等列作加重刑責因素。除 8 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或勞教中心,餘下數十人被判囚兩年半至 5 年 3 個月;有 3 名以非直接證據定罪的被告,被判囚 5 年或以上。
金鐘政府總部外周三(4 日)早上發生持刀傷人案,一名政總保安員受傷,懷疑涉案的 17 歲青年當場被制服。他被起訴一項傷人罪,案件周四(5 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。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申請,押後案件以待索取精神科報告,辯方沒有保釋申請,被告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,案件 10 月 19 日再訊。
2022 年 10 月 11 日,社民連到政府總部外請願,要求特首李家超的施政報告回應民意,包括撤銷限聚令。成員曾健成請願後,放下兩件寫有「安心口罩何時了 限聚還要限多久」的示威道具,警方指無人接收,向曾發出 1,500 元定額罰款告票。 就曾健成有否收妥定額罰款通知書,周五(5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覆核聆訊。裁判官何慧嫻指,被告向警方提供地址,惟他不在上址居住,亦無信箱鎖匙,認為他收不到通知書是其疏忽引致﹐拒絕覆核申請。她下令曾健成繳交原本罰款外,另須繳交附加罰款及訟費,合共 3,300 元。 曾健成散庭後表示,很不滿意今次檢控,「依家好多嘢都任佢告囉」,指不獲法庭接納逾期申請,只能無奈繳交罰款。他又指從政多年,以往港督、特首都會接收示威道具,反問「如果當日道具有李家超個相,咁(仲)係咪棄置垃圾廢物呢?」
2019 年 9 月 29 日「全球反極權遊行」期間,金鐘爆發警民衝突,共 96 人被控暴動。其中一宗涉 12 人的案件,其中 10 人認罪,包括一名急症室醫生,另外 2 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,周六(25 日)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 4 年至 5 年 3 個月。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指,案發當日現場如「小型戰場」,有人投擲汽油彈、硬物、設「傘陣」,暴動雖僅歷時 20 多分鐘,但直至警方衝出政府總部驅散前,暴動毫無收斂跡象。法官指,政總是政府運作的核心,示威者挑戰政府的意味昭然若揭。 至於辯方稱被告身上僅為防護性物品,法官指被告戴備手套、雨傘、行山仗等物品,均可用作攻擊,故被告身處現場不止壯大聲勢,指他們沒參與暴力行為,是「脫離現實,自欺欺人」。
2019 年 9 月 29 日「全球反極權遊行」,金鐘政總爆發警民衝突,96 人被控暴動,分成多案處理。當中 3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,周五(16 日)被判監 2 年半至 5 年。法官陳廣池形容,本案是理大和中大暴動案外,另一宗嚴重暴亂事件,數以百計的「暴徒」衝擊代表整個香港行政核心的政總,並藉人多勢眾,使他們勇武兇殘,不顧後果。 另外,兩名男被告拒絕接受感化官會面的要求,因此沒有其背景報告,當中一人更沒有求情。法官認為,兩人拒絕合作是罕見,「就算是積犯亦不會,亦不敢這樣做」,顯示他們成見甚深、深受外間資訊或偏激言論所影響。他指,雖然不求情是被告權利,「但這是不智的,亦顯示他們的激進思維」。
六旬食衞局監督主任,被指 2022 年年初在金鐘政總地下會議廳,等候時任食衞局局長陳肇始訓示期間,以手踭按壓一名中年女同事的胸部。他早前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,周五(21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。 裁判官何慧嫻認為,事主「不是不誠實證人」,但其說法與閉路電視片段的所見情況不一致,不能排除是事主 X 過份敏感,或誇大、放大部份感覺,因此認為不能肯定被告有做過 X 所指的行為。
六旬食衞局監督主任,被指年初在金鐘政總會議廳,等候時任食衞局局長陳肇始訓示期間,以手踭按壓一名中年女同事的胸部。他早前否認一項非禮罪,案件周三(28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。 事主作供指,感到被告以手踭按壓其左邊乳頭,並由上至下轉了一圈,過程約 5 秒。她又供稱對事件感到很震驚,「點解政總咁大地方,有咁多警察喺度,自己會被人非禮」。而在辯方盤問下,她解釋當時因正在工作,未有即時投訴。
網民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發起「全球反極權遊行」,金鐘爆發警民衝突,共 96 人被控暴動。當中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原於周二(13 日)在區域法院開審,6 名被告開審前認罪,他們另面對的襲警等罪則存檔法庭。除了案發時 15 歲的男生續准保釋外,其餘被告還押至 11 月 14 日求情。 案情指,當中 4 人被拍攝到於夏愨道集結,有人打開雨傘防護,有人拾起磚頭及投向政府總部;另外 2 人被指當日被警員截停時穿着黑色衣物,戴上面巾及護目鏡等防護物品。案情沒提及兩人被拍攝到任何行為。 餘下 3 名不認罪被告繼續受審,控方將於周三(14 日)讀出開案陳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