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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樂居|逾25年年資職員被指打頭、拉手臂等 辯方結案:苦楚唔係話痛就係

童樂居|逾25年年資職員被指打頭、拉手臂等 辯方結案:苦楚唔係話痛就係
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「童樂居」爆出虐兒醜聞,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。其中一名年資逾 25 年的 50 歲前職員,否認 4 項虐兒罪。裁判官余俊翔早前裁定表證成立,案件周五(2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。

辯方指,涉案為「合理教導」;控方認為,被告幾度拍打事主頭部,而他們年幼、骨骼脆弱,「非常之困難 justify(體罰)」、「超於一個合理嘅程度」。辯方強調,被告「用手掌抖動方式拍打」,亦非針對眼睛等脆弱部位。

裁判官則關注,如何判斷事主曾受苦楚。控方指據閉路電視,事主遭其扯手臂 10 下後曾哭泣。辯方反駁稱,其哭泣「都係持續幾秒」,而且「苦楚唔係話痛就係」,或未超過兒童的承受能力。官押至 6 月 30 日裁決,被告續准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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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樂居|27歲前職員認9罪 判囚4月34周 官:其中5童頭受襲或致腦受創

童樂居|27歲前職員認9罪 判囚4月34周 官:其中5童頭受襲或致腦受創
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「童樂居」爆出虐兒醜聞,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。其中一名 27 歲前職員被控 9 項虐兒罪,涉掌摑兒童臉部導致其頭撞牆、將兒童強行「劈腿」等,周二(23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被判囚 4 個月 34 周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多年品行為「A」級,無不良嗜好如食煙飲酒,更會自資為兒童購買東西,為「好盡責嘅幼兒工作者」,僅因壓力犯案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不接納以壓力為求情理由,指被告「自己放棄專業操守」,又指案情「實在令法庭感到萬分驚訝」,被告肆意發洩在兒童身上,絲毫看不到任何關愛,有一天更襲擊了 4 名兒童,而在本案中,其中 5 名受害兒童頭部受襲,其腦部可能受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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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樂居|50歲職員否認4虐兒罪 涉拍打頭部、拉手臂 被告稱「出手」為保護兒童

童樂居|50歲職員否認4虐兒罪 涉拍打頭部、拉手臂 被告稱「出手」為保護兒童
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「童樂居」爆出虐兒醜聞,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。其中一名 50 歲前職員否認 4 項虐兒罪,案件周一(15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。

被告稱已工作約 27 年、喜愛小朋友,又提及疫情間曾三度爆發上呼吸道疾病,院舍卻長期人手不足,自己需快速「出手」制止事主的不當行為,如打鬧、互相親吻,以確保他們不會受傷、染疫。

控方指,其中一名事主如廁時,遭被告快速拉扯其手臂約 10 下,因此大哭,又兩度拍打另一事主的頭部。被告強調當時力度小、兒童沒受傷,重申動作旨在保護兒童。案件於 6 月 2 日作結案陳詞,被告續准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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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庭線》本周焦點報道 2023.4.30-5.6

《法庭線》本周焦點報道 2023.4.30-5.6
47人案|鍾錦麟稱曾私下表達憂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致DQ 戴耀廷覆不會作出要求

47 名民主派被控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一案,周五(5 日)展開第 53 天審訊,鍾錦麟在控方主問下,提及曾於 2020 年 4 月新東首次協調會議後,「拉咗戴耀廷埋一邊」,私下對戴表示憂外面風聲說若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,或致所有人遭取消參選資格。鍾並引述戴當時稱,「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否決…我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,就唔會有問題喇掛?」

鍾又供稱,同年 5 月尾,戴約見他和其他區議會主席討論初選票站,並指戴席上提及「所有嘅初選協調已經係完成咗,同埋係有共識喇」。此外,鍾供稱何桂藍在新東會議上自我介紹是「立場姐姐」時,何兩度在被告席大叫「肯定無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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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樂居|27歲前職員認9項虐兒 包括摔落地、膝壓等 求情:任何刑罰亦心存感謝

童樂居|27歲前職員認9項虐兒 包括摔落地、膝壓等 求情:任何刑罰亦心存感謝
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「童樂居」爆出虐兒醜聞,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。其中一名 27 歲前職員周四(4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 9 項虐兒罪,還押至 5 月 23 日判刑,期間索背景報告。

案情指,被告以不同方式虐待 9 名兒童,包括重摔地上、導致其面著地,以及跪在男童身上,和以右膝壓其大腿。被告又在同日早上的約一小時內,一連虐待 4 名兒童,包括強行張開兒童大腿,兒童大哭惟不獲理會。

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,自小性格內向,「唯有與小朋友相處我才感到自在、快樂」,亦被「無比純潔的嬰兒」治癒心靈。但及後因被調至照顧幼童,在新環境感力不從心,為得到同事認同,「懵懂地向捷徑走去」。被告指本案為當頭棒喝,「任何形式的刑罰我也會心存感謝、引以為鑑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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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樂居|54歲職員認虐兒囚4周 官指等同教導武力解決事情 惟不排除一時用錯方法

童樂居|54歲女職員認虐兒囚4周 官指等同教導武力解決事情 惟不排除一時用錯方法
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「童樂居」爆出虐兒醜聞,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。其中一名 54 歲幼兒工作者早前承認 1 項虐兒罪,還押至周三(3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周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,此案暴力程度「不至於相當高」、非長時間襲擊,但強調對 2 歲兒童來說,等於「教導兒童從今以武力解決事情」。不過,官考慮當時被告為糾正男童行為,才用力拍其頭部,及後亦沒有其他虐兒行為,加上她已在童樂居工作 10 年,期間不曾虐兒,故不排除僅一時用錯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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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樂居|26歲前員工認7項虐兒罪 囚9月2周 官指將女童擲地似摔角、搏擊

童樂居|26歲前員工認7項虐兒罪 囚9月2周 官指將女童擲地似摔角、搏擊
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「童樂居」爆出虐兒醜聞,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。其中一名 26 歲前員工早前承認 7 項虐兒罪,還押至周二(2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9 個月 2 周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,被告曾將女童大力擲到地面,動作與摔角、搏擊相似,直言「粗野至極點,令本席感到極度震驚」,又指被告曾將孩童當作物件般拖行 10 米。

裁判官明言,法庭不會接納童樂居的工作文化,或疫情期間人手不足作求情原因,指被告身為具多年經驗的兒童工作者、「自己放棄職業操守」,而於 6 天內襲擊 7 個兒童,可見非一時壓力大而犯事,屬加刑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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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庭線》本周焦點報道 2023.4.16-22

《法庭線》本周焦點報道 2023.4.16-22

47人案 辯方連日質疑趙家賢證供 指趙非誠實證人 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本周盤問趙家賢,數次質疑趙家賢早前庭上證供,趙反問「辯方律師想我點答呀?」Beel 又展示趙家賢個人 FB 帖文,有「#抗爭無退路」、「#香港正式進入準戰爭狀態」等字眼,質疑看似抗爭派的帖文;法官問趙是否屬本土抗爭派。 趙一度稱不記得帖文,其後又稱帖文應是由他聘請的太古城居民發出。法官關注 Beel 的盤問方向,提醒或會引來「反效果」。Beel 則續質疑趙口供可信性,指趙定位自己政見溫和等,趙激動以英語回應「I just told the fact!」。 Beel 又指,趙作供時卸責予他人等,質疑為減刑作供;趙否認。Beel 在盤問尾聲,再指簡單而言,趙不是誠實的證人。法官陳慶偉則稱,此應向法官交代。 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黃之鋒認違令判囚3月 2019 年 11 月 11 日,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「熊仔餅」的學生周柏均,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分別頒下匿名令及禁制令,禁止任何人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身分。 現因「47 人案」還押、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另一名男子,涉於 2020 年在 FB 發布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,包括全名、相片。兩人承認藐視法庭罪,其中黃之鋒周一(17 日)在高院被判監禁 3 個月;男子則被判監禁 21 日、緩刑 1 年,法官高浩文表示擇日頒下判詞。 12港人兩被告提刑期上訴 指未計行為良好扣減 2022 年 7 月,鄭子豪、廖子文先後就「12 港人」潛逃及 2019 年灣仔倉庫爆炸品案認罪,原審法官下令兩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,共判囚 31 個月。由於兩人在爆炸品案判刑時,已服畢潛逃案刑期,懲教署無法遵循相關命令,令實際刑期較判刑多出半年。兩人不服刑期,早前獲准保釋提上訴,周三(19 日)在高等法院處理許可申請。 上訴方代表,大律師吳靄儀指,鄭子豪還押 21 個月期間行為良好,惟部分刑期不獲根據《監獄條例》扣減三分一。她指,即使原審建議下調爆炸品案刑期,但導致被告延遲 3 個月獲釋,建議將爆炸品案刑期下調至 … Read more

童樂居醜聞|21名前員工區院提訊 10人擬認虐兒 其中一人涉逾40罪

童樂居醜聞|21名前員工區院提訊 10人擬認虐兒 其中一人涉逾40罪
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「童樂居」爆出虐兒醜聞,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。其中 21 人周五( 21 日)在區域法院提訊,當中 4 人於區院的控罪獲存檔法庭,餘下 17 人的案件,排期於 2024 年 1 月 9 日開審,屆時將處理認罪被告的答辯,及不認罪被告的審訊,預計需時 15 天作中文審訊。

據了解,本案被告合共面對 160 項虐兒罪,其中 10 人擬認罪,當中趙詠茜擬認逾 40 項罪名;其餘 7 人擬不認罪受審,其中黃潔瑩獨自面對的 11 項虐兒罪,將分柝另案於 2024 年 1 月 30 日開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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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樂居|30歲前員工認7日內襲6童 判囚一年兩周 官斥如對待牲畜

童樂居|30歲前員工認7日內襲6童 判囚一年兩周 官斥如對待牲畜
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「童樂居」爆出虐兒醜聞,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。一名 30 歲幼兒工作員被指一周內連環向 6 名兒童施襲,早前承認 6 項虐兒罪,周一(17 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被判囚一年零兩星期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,被告掌摑、拍頭致撞牆、膠蓋拍臉、強迫餵食等行為,或導致幼童瘀傷、腦部受損,「侮辱成分亦呼之欲出」,質疑其「專業操守水平根本不適宜做兒童工作者」。

對於被告辯稱因緊張和人手不足犯案,裁判官拒絕接納,指她在 7 日內襲擊 6 名兒童,「遠遠超越不能控制壓力的程度」。裁判官又批評,被告用粗野手法對待兒童,「把人當作牲畜的行徑令法庭感到驚訝、厭惡」,「絲毫感受不到被告對兒童的關愛」,甚至惹來其他兒童仿效,影響深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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