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 歲男子被控於 2023 年至 2024 年間,在「連登」討論區發布 36 則煽動訊息,包括「721…中共落命令叫人去出搞事」、「畀外國勢力制裁即係做岩野」等,早前承認「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,周三(10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5 個月。
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,被告鼓吹香港獨立,支持外國對香港的無理制裁、侮辱國歌,又對官員作毫無基礎的貪污指控、無中生有,藉此挑起讀者厭惡情緒、煽動仇恨,遂以判囚 7 個月為量刑起點,除認罪獲三分之一扣減,沒其他減刑因素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35 歲男子被控於 2023 年至 2024 年間,在「連登」討論區發布 36 則煽動訊息,包括「721…中共落命令叫人去出搞事」、「畀外國勢力制裁即係做岩野」等,早前承認「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,周三(10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5 個月。
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,被告鼓吹香港獨立,支持外國對香港的無理制裁、侮辱國歌,又對官員作毫無基礎的貪污指控、無中生有,藉此挑起讀者厭惡情緒、煽動仇恨,遂以判囚 7 個月為量刑起點,除認罪獲三分之一扣減,沒其他減刑因素。
35 歲男子被指於 2023 年至 2024 年間,在「連登」討論區發布具煽動意圖的陳述,被控「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。案件周五(22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。被告承認控罪及案情,續還押至 4 月 10 日判刑,待索取背景報告。
案情指,被告發布「香港就快唔掂啦」、「唔好咁快玩死李家超呢隻玩具」、「打倒中國共產黨」、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等信息,煽動對中央的憎恨,激起他人不守法,慫使香港獨立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辭職照顧九旬外婆,無業在家有較多時間上網,受偏頗言論影響犯案,又指他被捕一刻已錯,自願交出及「連登」帳戶,供警方刪除信息以免影響他人。
一名 46 歲男子被指 2023 年 3 月至 9 月期間,在「連登」討論區發布煽動訊息,他周四(23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煽動罪,被判囚 4 個月。
案情指,被告涉發布共 49 則具煽動性留言,包括「打倒中国共產黨」、「習近平仆街冚家剷」、「怒炸北京中南海」、「唔爭在殺埋中共高官」等。辯方求情指被告沉醉網上世界,受網上激進思想影響而犯案,現時已作反省。
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指,被告借題發揮,在其他用戶的帖文下留言,挑戰中央的主權威望,鼓吹傷害國家領導人;又指他渲染暴力,或令無知的人被煽惑而付諸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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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年 28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至 2020 年間,在「連登討論區」留言稱「成個 tvb 新聞部見一個打一個」,其後被捕。他否認「煽惑普通襲擊」及「煽惑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」兩罪受審,周五(22 日)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罪罪成。
暫委法官崔美霞裁決時稱,被告的帖文留言明顯是與其他用戶作理性討論,並非發洩情緒、衝口而出或說笑。法官又指,被告未有設置私隱限制,公眾均可瀏覽帖文,裁定被告明顯是煽惑閱讀者襲擊 TVB 員工,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。
法官下令將本案押後至 10 月16 日求情及判刑,被告期間還押。
警方國安處拘捕一名 46 歲男子,起訴他一項煽動罪。案件周二(19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。控罪指,他涉於「連登」發布具煽動陳述。
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及押後案件,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的手機和電腦,有否涉及其他罪行,獲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。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,提出保釋申請,控方反對。羅聽取雙方陳詞後,拒絕其擔保,被告須還押至 10 月 20 日再訊。被告放棄 8 天保釋覆核權。
2021 年銅鑼灣「七一刺警案」後,兩男一女被捕,被指在網上發表煽惑傷害警員言論。其中 38 歲男技術員早前承認一項「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。暫委法官王證瑜周四(24 日)在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6 個月。 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嚴重性較同類案件低,被告沒有令帖文置頂,獲得較少反應,留言內容亦較少。至於辯方指,被告候訊兩年間承受沉重壓力,法官認為本案候訊時間並非減刑因素,當中約 7.5 個月是因應辯方需要而押後,餘下程序需時約 1.5 年,並非過長。認罪扣減後,判囚 6 個月。
2021 年銅鑼灣七一刺警案後,兩男一女被捕,被指在網上發表煽惑傷害警員言論。其中 36 歲資訊科技員周三(2 日)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「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。暫委法官王證瑜把案件押後至 8 月 24 日判刑,被告還押候判。 案情指,被告在題為「『技術討論』應該點用刀?」的帖文下,留言稱要練習用刀、「刺入角度,持刀手法要準」,又稱「唔係好想有手足好似梁叔咁刺殺完自刎」。他在警誡下稱,只想分享「烹飪技巧」,至於提及「梁叔」,是想勸籲不要像梁健輝般行事。 控方指,辯方呈交的醫療報告不屬減刑理由,又指報告僅由私家醫生撰寫,而非政府醫生。辯方指,被告已有深切反省,是因刺警事件加上疫情、社會不穩,在一時衝動下犯案,在壓力下發表涉案言論,並非真誠希望出現暴力行為,他亦沒有暴力傾向。
現年 28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至 2020 年間,在連登討論區留言稱「成個 tvb 新聞部見一個打一個」,其後被捕。他早前否認「煽惑普通襲擊」及「煽惑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」2 罪,案件周一(24 日)在區域法院續審,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。 控方認為,被告在留言時提及馬鞍山燒人事件,並曾參與如何辨認《無綫新聞》記者的討論,絕對具煽惑意圖,亦經一定程度思考。辯方強調,相關帖文和留言純屬「吹水、隨口噏、天方夜譚式」,以藉此洩憤,即使有人看見涉事留言,亦不代表會認真對待,更遑論作出實際暴力行為。 暫委法官崔美霞表示需時考慮陳詞,下令押後至 9 月 22 日裁決,並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續保。
23 歲助理工程師被指在 2019 及 2020 年間,在「連登討論區」發帖指「要捉落單狗殺」、「要一擊斃命嘅武器,有幾尖得幾尖」等,被控 2 項「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」罪,周一(24 日)在區域法院承認其中一罪,被判囚 7 個月。 法官姚勳智形容,被告所為「可謂血腥、殘暴」,加上帖文有逾 200 人附和,案情嚴重,但考慮到他坦白認罪、重犯機會低,求情信內容顯示他獲家人、朋友支持,決定將量刑起點盡量下調,以 12 個月為量刑起點。法官寄語被告在獄中好好反省,「出返嚟努力工作,唔好再干犯任何罪行,報答你嘅家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