灣仔日前發生嚴重車禍,一輛載客的士與一輛城巴在林明道及港灣道交界相撞,的士上一男一女乘客傷重死亡,其中男死者為著名整形外科醫生何維新。的士司機被控一項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」罪,案件本周初(17 日)首次提堂時,被告因留院未有出庭,至周五(19 日)出院後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。
被告坐輪椅出庭應訊,沒有保釋申請,同時放棄 8 天保釋覆核權,還押懲教署看管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4 月 12 日再訊,以待索取驗傷及驗屍報告,獲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灣仔日前發生嚴重車禍,一輛載客的士與一輛城巴在林明道及港灣道交界相撞,的士上一男一女乘客傷重死亡,其中男死者為著名整形外科醫生何維新。的士司機被控一項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」罪,案件本周初(17 日)首次提堂時,被告因留院未有出庭,至周五(19 日)出院後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。
被告坐輪椅出庭應訊,沒有保釋申請,同時放棄 8 天保釋覆核權,還押懲教署看管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4 月 12 日再訊,以待索取驗傷及驗屍報告,獲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。
41 歲男貨車司機被指於 2021 年 3 月參加聚會喝酒後,欲駕車離開,其 27 歲友人嘗試勸止不果,司機兩度輾過友人,一度拒絕自首,友人最終身亡。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、醉駕及肇事後不顧而去 3 罪,被判囚 22 個月。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,提出刑期覆核,上訴庭 3 名法官早前批准律政司申請,改判司機監禁 3 年。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、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周五(31 日)頒下裁決理由書,批評司機案發時駕駛方式不負責任,導致事主失去生命,他不顧友人提醒及勸阻,沒有在事故後立即停下,及時自首,此等行為加重其罪責。原審官以監禁 2 年 9 個月為量刑起點明顯不足,改以 5 年作量刑起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