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朗 7.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暴動案,7 人罪成,1 人罪脫。獲裁無罪的王志榮,上訴庭發還原審重新考慮,案件周三(22 日)在區院提訊。王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和大律師關唐利代表。
控辯雙方確認不會重召證人作供,只會呈交書面陳詞。法官葉佐文下令押後至 2 月 27 日續審,屆時雙方作出口頭補充陳詞。王期間續准保釋。
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
元朗 7.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暴動案,7 人罪成,1 人罪脫。獲裁無罪的王志榮,上訴庭發還原審重新考慮,案件周三(22 日)在區院提訊。王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和大律師關唐利代表。
控辯雙方確認不會重召證人作供,只會呈交書面陳詞。法官葉佐文下令押後至 2 月 27 日續審,屆時雙方作出口頭補充陳詞。王期間續准保釋。
元朗 7.21 襲擊,事隔 4 年後再多 4 名白衣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等罪,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已判囚,餘下 3 人周一(13 日)在區院認罪,還押至 1 月 23 日判刑。至今共 12 名白衣人罪成。案情指,3 名被告分別被指曾揮拳襲擊、在月台聚集、擲物、手持藤條進出車廂及揮向閘內人等。
控方在 3 人被裁定罪成後透露,他們均報稱沒三合會背景,但涉及 3 至 9 項定罪紀錄,包括管有危險藥物、刑事恐嚇、刑事毀壞等。辯方求情時提及,被告在月台是想分隔兩班人,欲調停雙方、平息衝突;強調被告的角色為「追隨者」,並非主導者、指揮者。
法官謝沈智慧一度關注,稱「如果我話呢件案嚴重之處係早有預謀,會咁啱著晒白衫,咁啱攞藤條,其他人又攞藤條,咁啱佢又戴手套去?」辯方回應稱明白,沒有陳詞。
元朗 721 事件,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 12 月 12 日被區院法官陳廣池裁定,參與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,令罪成非白衣人增至 8 人。各被告強調向白衣人喊話、擲物、射水等行為,是出於保護他人、制止白衣人等原因。 法官如何反駁各人的辯解,並推論他們有意圖參與暴動?又如何裁斷林卓廷「渲染黑社會介入」?判詞提及的「兩個颱風」、「磁石效應」又有甚麼意思?今集「法生咩事」同大家詳細講講。 相關報道:721非白衣人案.判詞分析1|擲物、射水之外 法官如何反駁各人到場、逗留的辯解?721非白衣人案.判詞分析2|官指林卓廷「渲染黑社會介入」 林庭上曾如何解釋?721非白衣人案.判詞分析3|官指眾人沒報警 如何裁林卓廷與警長通話不算?
元朗 7.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暴動案,7 人罪成,1 人罪脫。獲裁無罪的王志榮,上訴庭發還原審重新考慮,案件周二(15 日)在區院提訊。辯方稱與控方商討後申請將案押後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,於原審區院法官葉佐文席前提訊,另預留同年 2 月底兩天聆訊。
辯方大律師關唐利另提出,望容許王取回回鄉證,並准他離港。法官彭中屏聽取陳詞後,拒絕其申請,王維持原有保釋條件,不得離港。
元朗 721 襲擊事件,兩宗白衣人及非白衣人案完成結案陳詞,預定在今年內裁決。上訴庭今年亦完成審理首宗 721 案上訴,涉及 5 名被指為白衣人的被告,《法庭線》翻閱判詞,整理 3 名法官對於衝突現場的裁斷。
在駁回 3 名白衣人的上訴時,法官分析元朗站情況指鄧英斌與白衣人一起行動,「強烈指向一個有共同意向的團伙襲擊事件」;在英龍圍則指吳偉南等白衣人與黑衣人推撞,黑衣人雖有還手,但白衣人之後「放開地打、放開地向黑衣人施襲」,並越過馬路成為挑事的一方。
上訴庭亦節錄原審判詞,指出英龍圍現場有數人亦具「共同破壞社會安寧的意圖和實際行動」。記者向警方查詢會否進一步調查,警回覆指正與律政司研究判詞,並會繼續循不同方面搜證,作出全面及深入的調查。
元朗 7.21 襲擊逾五年,至今 8 名白衣人罪成,判囚 3 年半至 7 年。一名 43 歲男子否認暴動等罪,案件周二(10 日)在區院(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)展開第二日審訊。
法官昨要求控方補充細節,控方今讀出修訂後的開案陳詞,指被告在英龍圍拾起工程燈扔向黑衣人一方,其後與其他白衣人跑至元朗站 J 出口。被告亦取起木棍掉向黑衣人,然後手持藤條與其他白衣人在 J 出口聚集。辯方將爭議控方指稱的男子並非被告。
控方在庭上播《BBC》、《NOW》的新聞片段,並展示《明報》圖片,指均拍攝到被告。片段可見,該男子曾在 J 出口地面,彎腰拾起工程燈再拋向前方;以及在 J 出口外手持木條。案件周三續。
首天審訊:官斥開案陳詞太簡短 控方致歉指將增寫
元朗 7.21 襲擊踏入五周年,至今 9 名白衣人罪成,判囚 3 年半至 7 年。一人早前上訴得直,獲撤銷定罪及刑期。另有一名 43 歲男子被控暴動等罪,案件周一(9 日)在區院(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)開審。辯方透露將爭議身分,控方稱會傳召指認被告的警員證人,料一日完成控方案情。
暫委法官陳慧敏另稱,控方的開案陳詞太簡短,只有兩頁,甚至比承認事實更短。官指本案控罪嚴重,開案陳詞理應包括所有內容,著控方補充細節,周二(10 日)再向法庭呈交。控方向法庭致歉,稱會修改開案,望法庭可將本案押後至周二續審,獲官批准。
官又就本案的相冊文件、地圖等向控方提問,提到「你唔好諗住隊曬啲相嚟,我就明你講咩先得㗎」﹐後要求控方取走不相關內容,「所以呢,你要喺 opening (開案)寫得清清楚楚,我睇完等於冇睇」。被告續准保釋。
元朗 7.21 襲擊 ,事隔 4 年後再多 4 名白衣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等罪,其中一人周五(22 日)在區院認罪,還押至 4 月 18 日判刑。他是第九名白衣人罪成,報稱無三合會背景。
案情指 ,被告鄧兆雄在閘外指向閘內黑衣人,多次大聲叫喊 「過嚟吖」作挑釁;另兩度在閘機旁招手,示意其他白衣人入閘。他曾指罵、叫喊「打你呀」,威嚇攻擊閘內的人,並曾在閘內襲擊,在閘外則用藤條襲擊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曾看到女途人倒地,都有上前「對一啲人展出關心」,稱他現時活在信仰中,已知用錯方法表達訴求。辯方求情提及鄧於獄中被打、搶走用品及撕掉家人相片,官關注有沒有案例支可構成求情,辯方指沒有,稱僅為整體的求情理由。
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,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「非白衣人」事後被捕,他們否認參與暴動,案件正在審理。另一名「非白衣人」、42 歲會計師亦否認暴動罪,案件周四(14 日)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。
辯方重申,案發時只得白衣人參與暴動,而被告只是自衛、防止他人犯罪,強調沒意圖參與暴動。辯方另指,被告需時完成碩士論文,望能押後裁決。法官李慶年指,日程涉及公眾利益,「佢咁多年都習慣㗎啦」,讀書之餘,也要面對審訊,「做功課唔好臨急抱佛腳」。
法官又指本來將「放大假」,惟決定銷假,將案件訂於 4 月 5 日裁決,期間被告續准保釋。
元朗 7.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案,7 被告罪成,一人罪脫。當中 4 人提定罪及刑期上訴,而律政司就脫罪被告上訴。高院上訴庭周五(8 日)聽畢雙方陳詞,押後 6 個月內頒判詞。
鄧懷琛一方就刑期上訴指,因警方不在場,鄧等人才自行趕人出村。法官質疑「話警方控制唔到呀,就自己自行執法呀?」律政司引原審形容本案暴動是「集體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」,認為「形容恰當、有事實證據支持」,指鄧被判囚 7 年,總刑期不屬過高。
另律政司回應其他人定罪上訴時重申,吳偉南有份施襲,鄧英斌攜武到場。鄧英斌、「飛天南」吳偉南已獲釋。據了解,仍正服刑的蔡立基、鄧懷琛,最快於今年下半年及 2026 年獲釋。